二、中华各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主线 古代有以汉族政权为正统、以中原王朝作为历史上中国的情况。谭其骧指出,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各族人民包括边疆各族共同缔造的,不能把历史上的中国同中原王朝等同起来[6]。同时,过去我们已经意识到,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主要是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民族不平等。现在我们以中华民族史为例,可以发现,各民族平等相处、团结合作、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史的主线。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而且至少在两千多年前,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疆域、历史与文化,都是中国这56个民族及其祖先在几千年发展过程中共同开发、创造出来的。今天的中国,是中华各族共同缔造的,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 我们知道,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历史上中国各民族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有其生产、分工和交往的历史基础。各民族在社会生产分工基础上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繁荣,是民族关系真正友好互助的物质基础。 中华文明在世界上独树一帜,源远流长。它的渊源、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各民族的创造与发明。例如,汉族首创了造纸、印刷、指南针和火药四大发明;维吾尔族和黎族最先学会了棉花的种植和纺织;回族建筑师亦黑迭尔丁规划并主持修建了元大都(今北京),为北京成为世界名城打下了基础;藏族保存的两大古代佛学著作《甘珠尔》和《丹珠尔》(即藏文《大藏经》),至今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两件瑰宝;汉语普通话的发音特点,是受蒙古语的影响而形成的。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纵观历史,几千年来中华各族的团聚和统一,始终以中原地区为中心,以汉族为主体而日益发展、壮大。 早在传说时代,在距今五千年前,在中原黄河流域,主要有夏族;在东部的淮河流域和泰山之间,有东夷;在南方的长江流域,有三苗;在西北地区的黄河与湟水间,有羌族;在北方的蒙古高原,有獯鬻。夏族与周围各族都有交往联系。 到了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根据文字记载,各族之间交往更加密切。在黄河流域有夏、商和周族,东方有夷族,东北有肃慎,北方和西北有狄、戎、羌、氐,南方有蛮、越等民族。在此期间,以夏族、周族和商族为主,吸收了夷、羌、狄、苗和蛮等民族的成分,演化成华夏族,并且相继建立了夏、商和周朝,国家的疆域越来越大,包容的民族越来越多。 秦、汉时期,华夏族吸收了更多其他民族的成分,形成了汉族。汉朝的疆域,东至大海,在西边一度包括了今新疆各民族,在北方越过长城,统一了南匈奴,控制了内蒙古,在南方,它的行政机构越过五岭(今福建、广西、广东)一直设立到海南岛。 到了隋、唐时期,中原王朝疆域进一步扩大。隋朝的鲜卑族大臣在朝廷中占有很大比重,隋朝皇后也多为鲜卑人。唐朝前期,中央政府官员几乎一半是少数民族。唐朝后期,军队中的高级将领有一半以上来自契丹、突厥、回纥、高丽等少数民族。唐朝政府主要依靠北方少数民族骑兵,控制了北到黑龙江和贝加尔湖,西到巴尔喀什湖和中亚两河流域的广大地区。 到元朝,其版图“有汉唐之地而加大”,人口“有汉唐之民而加多”,包括西藏的藏族在内,所有民族都统一在一个中央政权下。到了清朝,中国多民族统一更加巩固。 几千年来,中华各族日益密切的交往、团聚和统一的过程,也是民族大融合的过程。各民族经过不断迁徙、杂居、通婚,以及其他形式的交流,在文化上相互学习,在血统上互相混合、交融,使各民族、各地域间界限日渐淡漠,而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则逐渐产生、形成。 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和发展,就是各民族大融合的结果。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存在着华夏、东夷、北狄、西戎和百越五大民族集团。古代就有舜为“东夷之人”、周文王为“西夷之人”[7]的说法,可知华夏族本就是在夷、夏融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人考证,齐国大臣管仲名夷吾,也是夷人。春秋时期,狄人部落大量散布于黄河以北,与华夏人通婚的记载很多。如晋国国君重耳的母亲就是狄人。南方的吴、越两国,就有大量越人。秦统一天下,原散布于中原的夷、狄、戎、越大部分融入了华夏族。 汉代以后,少数民族不时入主中原,也大规模融入汉族。如西晋末年,鲜卑、羯、氐、羌和匈奴5个少数民族乘乱进入中原,分别建立了十几个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一百多年以后,这些少数民族都发生了汉化,成为中华民族的新鲜血液,推动了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 女真人建立的金国占据黄河流域以后,有“几百万口”女真军户迁徙进入河南,结果全部汉化了。原居于东北的满族人,随着清朝的建立,大部分迁徙进入关内。到清末,这些人完全丢弃了满文、满语,使用汉语、汉文,饮食起居和汉族差别已经很小了。 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有的主动向汉族学习。如鲜卑族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进行汉化改革,发布命令要求鲜卑族学习汉语,穿汉族服装,改汉姓,鼓励和汉族通婚,加快了鲜卑人与汉族的融合。也有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反对汉化。如金世宗完颜雍规定:“禁女真人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8]正式称帝、建立清朝的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也发布过如下命令:不许“废骑射而效汉人”,“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9]。他们还禁止满、汉通婚,禁止满人经营商业、从事农业生产,甚至封锁东三省,不准汉人前去开垦等。 但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进步的历史现象。特别是那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中原汉族的少数民族,一旦进入黄河流域这个汉文化的摇篮,他们终究会融入先进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正如恩格斯所说:“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中国历史上进入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大都经过了这样的发展过程。 元代的蒙古族也是如此。蒙古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于1233年就在燕京设国子学,让蒙古子弟学习汉语、汉文。建立元朝的元世祖忽必烈也曾下令诸王子及近臣子弟跟随汉族儒家学者学习经典,皇子皆受双语教育。有学者考证,元朝科举前后十六科,共录取进士1139人,其中蒙古人三百余人。曾经埋首汉文经籍、投身考场的蒙古子弟则数以万计[10]。元朝廷还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加封屈原为忠节清烈公,改封柳宗元为文惠昭灵公,谥杜甫为文贞。元仁宗皇庆二年,朝廷恢复科举考试,以朱熹注解的《四书章句集注》为教材、考试内容和评卷标准。元仁宗对《贞观政要》尤其重视。《元史·仁宗纪一》载,即位初,“帝览《贞观政要》,谕翰林侍讲阿林铁木尔曰:‘此书有益于国家,其译以国语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诵习之。’”大臣察罕翻译《贞观政要》,献给仁宗,仁宗“大悦,诏缮写,遍赐左右”[11]。元朝皇帝多命讲官进讲《贞观政要》,著名学者吴澄即为其一。可见,蒙古政权不仅不排斥,反而推崇儒学。到元朝末年,很多蒙古人已改汉姓,从汉俗。元朝灭亡后,蒙古人的身份已失去了等级上的优势,许多蒙古人很快融入汉人之中。 自汉朝以后,历代都有很多西域的僧侣、商人、军人等来到中原。有学者曾对其中有文献可考的一百三十多人进行专门研究,证明他们都接受了汉文化。其中包括今新疆的吐鲁番人、和田人、库车人、吉木萨尔人等。还有来自葱岭以西的乌兹别克斯坦人、阿拉伯人、波斯人等。古代文献中也有西域人成百上千结队来到中原的记载。如汉灵帝时,一位叫法度的大月氏人,“率国人数百名归化”。又如,唐代的雍州醴泉县北,“有山名温宿岭者,本因汉时得温宿国(今新疆阿克苏)人,令居此地田牧,因以为名”[12]。唐代于阗国(新疆和田)曾派遣一支五千人的军队进入中原,帮助平息安史之乱,再未见其返回的消息,可见已融入中原。唐朝的将军尉迟敬德就是于阗人,至今仍是流传于汉族民间的门神之一。 几千年来,汉族人融入少数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相互融合,这类历史记载也很多。如秦始皇曾徙五十万中原人于当时的南越(今两广地区),其中很多人就融入了越人之中。隋朝末年,中原离乱,很多汉人北逃或被掳入漠北突厥为奴。唐朝建立后,唐太宗派人携钱币、丝绸去草原上赎人,前后赎回汉人数万。回纥、吐蕃、粟特和突厥等族的很多商人、使节来到中原后娶汉族妇女带回的记载也很多。如贞元三年(787),唐朝政府在长安一次就查出娶了汉妇的“胡客”(西域商人)4000人[13]。也有汉族人被抢掠或汉族地区被少数民族占领后,汉族人被少数民族同化的情况。 由上可见,中华各族在相互交流基础上走向融合,形成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国民族史发展的大趋势。中华民族是在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相互学习、交流中逐步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汉族本身也在和周围少数民族交流中不断充实自己、发展壮大自己,从而成为中华民族的主体力量。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汉族掌握了各个历史时期的先进社会生产力,成为先进历史文化的代表,引导着中华文明的发展大方向。像鲜卑、氐、满等少数民族,他们在和汉族交往中,借助汉化,让生产生活从原来较落后野蛮的社会,迈入了较先进的文明阶段。 可见,各少数民族汉化只是表象,文明化才是实质。在各民族文化交往中,各族相互融合为多元统一的中华民族,并不意味着在这个统一体中,先进与落后、文明与野蛮之间完全平等。他们相互交往的结果,既不是一进一退,相互抵消,也不是如数学上两个数相加除以二获得一平均值,而是向着文明的方向不断前进的对立统一过程。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美好的文明梦想。在奔向文明的历史征程中,谁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更高,谁更加文明,谁才可能抢占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高地;人们根于人性的、自然表现出来的文明风度,对其他文化而言,如君子德风,具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向先进文化学习,是一个民族的内在希望,也是一种文化的历史未来。 这也体现出关于民族文化交流发展的一个历史规律:即民族文化是不同民族文化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的成果;但只有那些历史发展水平更高、生产生活更加文明的民族文化,才具有对其他民族而言更强的吸引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