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典范历史与民族历史的互构:影响缅甸佤族回应的原因 历史书写是民族国家对边疆少数民族整合的主要文化形式。在这种国家文化主义影响下,民族国家构建完备的历史书写范式,持续不断地进行典范历史书写,通过最早记录、命名、持续经营等的书写来表达和构建民族作为民族国家成员的身份,确保体现王朝国家历史意识的历史书写能有序、持久地实现由上而下的文化构建。 边疆少数民族则通过由下而上的历史叙述来争取民族身份的行动回应。在这两者互构的基础上,作为王朝国家历史书写对象的边疆少数民族不再是个无关的认知者,王朝国家的历史意识成为两者共同构建的文化想象,形成共同的历史认同,边疆少数民族的国家意识得以增强。因此,典范历史与边疆民族历史叙事的互构是边疆民族构建国家认同的历史基础和前提条件。 就缅甸的历史书写而言,在缅甸的典范历史书写中,为了体现缅族创造缅甸历史的主体性作用,少数民族的历史被淡化,甚至不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这种带有强烈主观文化想象的历史书写模式带有典型的马库斯所定义的“表述危机”特点,因此,他所书写的历史没有体现缅甸佤、德昂等少数民族的认知。这样的缅甸史虽然凸显了缅族的历史地位,但没有很好体现其他少数民族在缅甸的典范史中的参与感、归属感和认同感。具体就缅甸佤族而言,缅甸典范历史对佤族历史的淡化,实际上是作为历史书写主体的国家没有赋予佤族历史记忆保存与建构的“正统性”,因而也没有从上而下地构建起社会现实背景下的缅甸佤族作为缅甸之一部分的历史意识的过程。就此而言,缅甸典范历史的书写没有达到相应的目的。 正因为作为典范历史的缅甸国家史的叙述,没有赋予佤族历史记忆保存与建构的“正统性”,相应地,缅甸佤族的历史叙述主要聚焦于建构起自己的主体性历史,在佤族起源的历史叙述、古代王国的历史叙述、佤族土司的建构、缅甸佤族与中国佤族同源性的历史叙述中,他们一方面通过“寻根”的方式从历史中获得自信心和凝聚力;另一方面,从现实需要出发放弃或淡化原有的历史记忆或身份,斩断不利于认同的“根”,以融入新的知识和经验之中。正是通过看似充满了矛盾与抵悟的历史书写,来突现缅甸佤族历史的独特性,建构起与“民族邦” 相吻合的历史,以符合缅甸联邦成立“民族邦”的条件和依据,为民族身份的争取、成立佤邦的诉求服务。 通过上述分析,由上而下的缅甸典范历史叙述与由下而上的缅甸佤族历史回应二者没有形成有效互构和一致的指向,也因为如此,如何构建共同的历史认同,让共同的历史意识成为两者共有的文化想象,仍是今后缅甸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彭刚.叙事、虚构与历史—海登·怀特与当代西方历史哲学的转型[J].历史研究,2006,(3). 〔2〕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M].台北: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 〔3〕[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5〕[英]安东尼·史密斯著(叶江译).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6〕[德]黑格尔(王造时译).历史哲学[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 〔7〕[英]安东尼·吉登斯(胡宗泽等译).民族—国家与暴力[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8〕刘务.缅甸1988年以来的民族国家构建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9〕[美]杜赞奇(王宪明等译).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10〕佤邦基本法(试行)[Z].200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