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世纪的民族观念与民族问题 总体而言,就像同时代的自由主义者一样,马克思主义者谈论的民族问题通常包含三个核心概念:族体(nationality)、民族(nation)与人民(people)。其中,前两个词汇出现频率较高,它们的传播与应用更能体现不同时代人们对民族问题的认知方式。而“人民”作为一种泛指,既可以指代民族,也可以指代族体,这一特点将在下文有关民族与族体的观念发展史中得到充分体现。 (一)西欧的民族与族体观念 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西欧的法兰西资产阶级大革命(1789年)使“民族”成了核心政治关切之一,进而成为资产阶级公民共同体的代称。从这时起,在法国,“民族”由“祖籍”相同的人们共同体变为拥有同等地位的政治性人们共同体。而在此之前,无论是人民还是民族,都是与政治无关的集体。 法式民族观念的本质是推翻贵族、僧侣阶级的压迫,建立身份平等的公民民族,其理论起点是抽象的人权与公民权。因此,尽管当时法兰西各地居民语言文化差异显著,但却并不妨碍公民民族概念的自洽性,文化差异与公民民族之间并不存在矛盾或紧张关系。18-19世纪之交,民族观念以及附着在这一观念上的信条——“人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随着拿破仑一世的铁蹄输出到了欧洲其他封建国家。该观念在德意志地区产生了尤其强烈的反响,导致民族观念被进一步拓展。 首先,法式民族概念的内涵在德意志发生了转向,族裔语言同一性替代公民身份同一性成了民族的标准。法式“公民民族”概念立基于法国自身的社会条件和资产阶级利益诉求,有其合理性所在。但是“公民民族”无法回答将各民族区分开来的标准是什么,而德意志知识分子恰好从探寻民族之间的语言文化差异入手,用实证主义方法去发现和展示欧洲、亚洲、非洲、美洲等地的不同民族。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年)是这方面研究的佼佼者。德意志这股思潮也对法国思想界产生了反响影响,促使许多法国学者开始从族裔标准反观法兰西民族的形成。后来,在1870年代普法战争期间,围绕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的归属问题,法国与德国历史学界展开了激烈争论,德意志历史学家认为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的居民讲德语,因此应该地区应归属德意志;而以勒南(Ernest Renan,1823-1892年)为首的法国历史学家则认为,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归属应由当地人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决定(“民族就是日常的全民公投”)。这场争论导致原本已经形成相互补充状态的族裔民族观与公民民族观走向相互对立。④ 在这两种卷入国际政治斗争的民族观之外,学者们还从历史学、人类学或民族学视角去观察“民族”,但其影响仅限于学术界的交流借鉴,不具有现实影响力。直到19世纪末期,“公民民族论”与“族裔民族论”仍然各行其道,谁也无法彻底说服谁。尽管如此,在实际的政治应用中,人们对于“谁是民族”却存在较高共识:英、法、德、俄、西班牙等几个较大国家或地区的人民是普遍承认的民族。⑤ 其次,德文的“”一词也纳入了民族概念的范畴并迎来了发展的机遇。该词的创生年代不详,但在18-19世纪之交德意志文人笔下的出现频率突然增加,其最初含义是指“民族特性”或“民族精神”,⑥具有族裔和语言指向。这两个特点之所以被尤其强调,是因为德意志当时尚不具备建立法国那样的资产阶级“公民民族”的条件,就像恩格斯看到的,“在英国和法国,集中在大城市,特别是集中在首都的强大而富裕的资产阶级,已经完全消灭了封建制度,或者至少像在英国那样,已经使它沦为一些没有多大意义的形式,而德国的封建贵族却仍然保留着很大一部分旧日的特权。封建土地所有制差不多到处都还居于统治地位”,⑦而“当时德国的资产阶级远没有英国或法国的资产阶级那样富裕和集中”⑧。 “民族精神”在德意志文化界的发掘与发扬,也影响了包括法国在内的其他地区学者,于是在其他国家的词汇中也出现了德语“”的对应表达(法文是“nationalité”)。在“外溢式”的传播过程中,该词被实义化为具有相同种族或语言的群体本身,即“族体”。甚至在某些情况中,“民族”与“族体”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以至于达到可以相互替代的程度。比如,法、德两国都存在学者将自己的民族称为族体(法兰西族体、德意志族体)的现象,⑨而希腊、波兰、意大利等中等规模的人民集体则时而被冠以民族,时而被称为族体。在更多的情况中,“族体”被应用于欧洲许多规模更小或实力更弱的群体,比如跨西—法边境的巴斯克人、加泰罗尼亚人以及构成奥匈帝国的诸多带有语言文化同一性特点的群体。因此,如果要绘制一幅19世纪欧洲民族分布情况的版图,那么少数几个大民族与众多中小型族体则会同时呈现,而小族体集中地带对应的正是中东欧地区。这是“族体”问题之所以能够挑起的现实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