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翰詹大考”,是清代特有的对翰林院、詹事府为主的翰林官以考试的形式进行的考察,从顺治时期实行到光绪朝。目前学界还只是在论述某一问题时,作为连带内容对其概况作叙述。本文对翰詹大考及其相关制度,翰詹大考实行的阶段性特点作阐述,分析清代官场所说“翰林怕大考”的原因,并总结清代翰詹大考的性质特点、作用等。 关 键 词:清代/翰詹大考/奖惩 作者简介:杜家骥,吉林师范大学聘任教授,南开大学教授,主要从事清代制度史研究。 清代官员的职务考核制度中,有一种称为“翰詹大考”,是京官三年定期京察考绩之外,另增加的对翰林院、詹事府为主的两个机构之翰林官以考试的形式进行的考核,①为清代所特有。官场上还流行所谓:“翰林怕大考,秀才怕岁考。”这“翰詹大考”究竟是怎样的制度?目前仅见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邸永君《清代翰林院制度》、宋秉仁《清初的馆选、散馆与大考》对其概况作了叙述,并表达某些见解。②还有学者对康熙朝翰詹大考的次数作了考证。③ 这一制度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为什么翰林官们对其惧怕?又反映了怎样的问题?本文拟对翰詹大考及其相关制度、这一制度实行的始末及阶段性变化特点进行考察,解析上述疑问,并归纳所考察的史事,提出一些初步见解。 一、翰詹大考及其相关制度 翰詹的“翰”指翰林院,“詹”指詹事府,“翰詹”有时也泛指这两个机构的翰林官。 翰林院是唐以来的传统机构,清朝沿袭明朝制度而设置,为顶级文化人才——翰林也即翰林官的供职之所,平时纂修书史、撰文,任教习、出任考官及侍从皇帝。翰林院又是文臣储才之地,高级文官由翰林出身者选拔。明代选官“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有明一代的内阁宰辅大学士共170余人,十分之九是出自翰林。④清初汉人翰林选官仍沿袭明代制度。 翰林是经多级考选后的最高层级文人,由秀才考举人,举人考进士,进士中的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按例进翰林院。其他进士入翰林院,还需要“朝考”,选拔为庶吉士,在庶常馆学习三年,再考试选其优者入翰林院,授“编修”或“检讨”,与其同在庶常馆学习的状元,是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修撰、编修、检讨,是翰林院最低层次的翰林官(翰林官品级见表1),这就是所谓的“非进士不入翰林”。实际上如前所述,进士若入翰林,还要选拔两次,先选为庶吉士,深造3年后再选其优者“入翰林”,⑤因而,称翰林院为全国顶尖的文化精英聚集地,并不为过。另外,清代满人入翰林除了以上途径外,还有未经庶吉士的科甲出身(主要是进士)之司级官员等选入者,称为满洲“外班翰林”(包括八旗蒙古人)。⑥此外,清代还有专门为旗人设置的翻译专业科举,凡由翻译科举而选拔为翰林官者,咸丰二年(1852年)以后,⑦也对其实行大考,称为翻译翰詹大考。 詹事府,也是传统机构,负责皇位继承人——太子的培养及相关事务管理。明代,詹事府官便“与翰林院职互相兼”,并带翰林院翰林官衔。⑧清承明制设詹事府,康熙末年以后不明立太子,詹事府已无管理东宫太子方面的职事,而基本成为翰林官迁转之所,如翰林院的编修、检讨(简称“编检”)按一般程序晋职,是升任詹事府的“坊官”中允、赞善(简称“中赞”),俗称翰林“开坊”,因詹事府下有左春坊、右春坊两个机构,各设左庶子、右庶子,左中允、右中允,左赞善、右赞善(詹事府官员及品级见表1),称为坊官,这就是“编检”晋为“中赞”称为“开坊”之由来。詹事府还有一个机构是“司经局”,设官“洗马”,又有“局官”之称。在官员选任制度上,詹事府坊、局官与翰林院翰林官互相升转,詹事府这些官员的职掌也类同于翰林院翰林官。明代,詹事府的坊局等官就称为翰林官,清代也是如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以前,汉人所担任的詹事府堂官、坊局官,皆兼翰林院翰林官衔。因而其考核一同考试时,也就统称为“翰詹大考”。 翰詹大考是清代特有的考绩制度。清代翰林院的人数较多,常在一二百人,多时达二百余人,⑨其中编修、检讨占大多数,如果再加上詹事府的翰林官就更多了(詹事府坊局官为10余人,多时20余人)。翰林官如此之多,晋升迁转有限,日久壅滞,易致懈怠、才艺荒疏。翰林官们担任编纂、撰文、教习及考官衡文,又作为高级文官的后备储才,有必要实行考核奖惩以进行激励,保障其整体质量水平,因而实行大考。 乾隆朝定制以后,被指令参加大考的翰林官,翰林院是满汉侍读学士以下、检讨以上,詹事府是满汉少詹事以下、赞善以上。其中人数最多的,是编修、检讨。其品级差别关系,详见表1。 翰詹大考初无定期,自乾隆二年至咸丰朝,大率四至六年一次(其中乾隆三十三年至五十年之大考间隔17年,另有特殊原因,见后述),但始终没有固定年数。由于间隔时间不太长,在翰林院、詹事府任职时间五六年至十几年间者又很多,因而经历两次大考者并不鲜见。大考由皇帝钦命考题(军机处提供试题相关情况),有赋、诗、论,论或为策、议、疏。大考的地点,通常都是在皇帝理政起居的皇宫或圆明园等地方。阅卷大臣由皇帝亲选,评出考卷等次,连同考卷一同上交皇帝。皇帝阅后,裁定等次与人选。有时皇帝直接提名某人为最优等者。⑩大考除一般正规选入的满汉翰林考试外,乾隆八年以后,又增加满洲外班翰林大考,嘉庆后期停止。咸丰以后增为旗人翻译翰詹大考。纳入大考者,少时六七十人,多时达二百多人。考试成绩按优劣分为四等,一度还列有最差的“不入等”,可算作第五等。一等、二等者,晋升官职。其中评为一等的仅几人,肯定升职,且晋升力度较大,多为超擢,即破格晋升。二等人数,乾隆朝一般为10余人,嘉庆以后20至70余人不等,二等升职力度一般较一等小,而且有记名而待缺者,至缺出时上报再遴选,道光以后,二等者也有不作升职及不予缎匹等奖励的。三等者人较多,少时20人,多时120余人,有作惩罚者,其中“开坊官”“开坊翰林”列入三等“非降职即改官”,因而这些翰林官们听到考为三等就惧怕,(11)另外,满洲外班翰林,列入三等也是惩罚者居多。三等有不奖不惩照旧供职者,也有个别人晋职。四等者,一般全部惩罚(少数年份有部分人未作惩罚者),而且较三等者惩罚严重。三四等之惩罚有以下几种: 1.罚俸,半年至三年不等; 2.降职,有降调、降改。翰詹大考的降调,一般指在翰林院、詹事府内降为品级较低之官职。降改,是降为翰林院、詹事府以外职官,其中“降改部属”,是降为六部的司官——郎中、员外郎、主事。其他降改,有降为内阁中书、笔帖式、地方的知县等。凡降改,即使所改官职比未降前的翰林职官品级稍高,也视为降职(详见后述)。 3.休致,即令其退休。 4.革职,即罢黜其翰林官,这是最严厉的惩罚。列入“不入等”者,多为革职。 以上惩罚,即使是最轻的罚俸,也是被列入劣等之列,这些顶级文人,主要的倒不在乎罚俸这点经济损失,而是列入劣等而被惩罚,实在是大失颜面的“栽面”之事,更不用说被降职、休致了,至于更严厉的惩处革职,则不啻奇耻大辱。尤其是列入三、四等者占全部与考者的大多数,被惩罚者的人数也较多,乾隆八年大考,100人中有71人被列入四等而处罚。三等中虽有不遭惩罚者,但列入这一等次,就不光彩。还有是试卷评判又相当严,常有因错一个字就被列入劣等而被惩罚者(详见后述),这也就难怪翰林官们一听到要大考,便惊惧而惶恐不安了。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曾国藩被通知大考,他在给祖父母的信中叙述当时自己的心情是“初十日大考翰詹,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考试。孙初闻之,心甚惊恐,盖久不作赋,字亦生疏”,他还说,因仅隔四年就大考(以前多比间隔四年时间长),其他人也是“同人闻命下之时,无不惶悚”。(12) 翰林怕大考,以致有人多方借口规避考试。为维持大考制度的正常进行,相应的惩处措施也随之实行。乾隆二年五月,乾隆帝初次举行大考,便发布上谕:“自少詹、讲读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满、汉各员,著于本月初七日齐赴乾清宫,候朕出题亲试。傥有称病托词者,著另行具奏,朕必加以处分。”(13)乾隆十三年大考,编修孙人龙以患病不能与考奏请。乾隆帝分析其诸种情况,认为是托词避考,直接以其为四等,罚俸三年。(14)乾隆五十六年大考,吏部题请允准翰林院侍读学士彭绍观的告病休致请求。乾隆申饬:“向例在京官员,遇京察期近,即不准其告病。今彭绍观于已届大考之年,始以患病年衰,呈请开缺,明系藉词规避,著即革职”,并将向吏部咨文的翰林院掌院学士,予以“察议”处分,吏部也因“不即驳回,遽行题奏,亦著饬行”。(15)凡正当原因而未能与考者,则须补考。还有的人借机取巧,乾隆十三年大考时,有多名翰林由翰林院打报告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大考结束后,又请行补考。乾隆帝认为“考试之事,原应合众人相较。今另行考试,仅就此数人定拟等第,与合较大不相同。伊等若与众人同考,未必能在前列”,因而不准补考,分别情况,直接予以罚俸、休致的惩罚。并告诫翰林院,以后“翰林中有以此为儌幸,相与称病规避者,劾之”。(1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