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日本战后改革中的财产税法及其政策价值(4)

http://www.newdu.com 2020-01-15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 刘轩 参加讨论

    四、战后改革性质的决定因素
    判断日本战后改革的性质,应该以战后改革是否真正改变了日本社会的根本性制度为前提,应该看战后改革是否真正颠覆了战前的天皇制专制主义统治,是否从根本上瓦解了战前军国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否在日本社会确立了新型的社会生产关系。对于战后改革,不能仅仅用简单的理论架构、制度模式和价值判断代替历史事实,也不能因为某些改革的不彻底性而对战后改革进行整体定性,不能因为某些制度体制的历史“连续性”而否定战后改革的革命性。
    1.战后改革后期的不彻底性不足以改变战后改革的性质
    由于美国对日占领政策的转变,战后改革后期的改革措施的确呈现了明显的不彻底性,而且这种不彻底性为战后日本的政治走向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然而,这种不彻底性是否必然改变战后改革的性质呢?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是真正“彻底性”的战后改革,也无非是一场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而不可能由美国占领军或日本政府去进行一场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或革命。全面审视日本战后改革,特别是财产税政策,对于几乎全部剥夺了日本天皇制贵族统治阶级的特权、土地、财产,并制定和颁布了民主宪法的战后改革,如果都不能称其为资本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那么世界历史上似乎很难找到更合适的对象了。
    战后改革存在着不彻底性,并不等于战后改革一定是对战前日本政治经济制度的部分调整或枝节改良。战后改革是否具有“革命”性质,关键不在于“革命”或“改革”一词本身的称谓,而在于战后改革本身的主要内容。从战前到战后,日本政治经济制度所发生的不是量变,而是质变。当战后改革,特别是激进的财产税政策的实施和民主宪法的颁行,已经足以从根本上颠覆战前的上层建筑、阶级结构和经济基础时,我们很难再用“改革”(改良)来对其进行定性,而必须承认它的“革命”性。事实上,经过战后改革,被颠覆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日本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的封建因素”,而是天皇制专制主义和封建军国主义的经济基础。
    战前日本的垄断财阀与军国主义相结合,虽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垄断财阀本身毕竟是一种财产占有关系和经营管理方式层次的问题。战后改革时期的解散财阀主要是强迫财阀家族成员交出手中的股票,放弃企业的经营控制权,而不是没收股票。如果日本政府仅仅采取合理赎买的形式,那么财阀家族在放弃控制权的同时,仍然会拥有巨额的社会财富。事实上,在解散财阀的过程中,由于实施了激进的财产税法,财阀家族首先丧失了企业的所有权,之后才丧失了企业的经营权、控制权。因此,战后改革后期在解散财阀和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不彻底性并不足以改变战后改革的性质。
    当然,我们也应该充分正视战后改革不彻底性带来的社会危害。正是美国对日政策转变,日本战后改革未能触及日本的官僚体制、金融体系,未能彻底清算法西斯分子,这为战后日本右翼思想的回潮、右翼势力的沉渣泛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和自由的空气。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制度改革具有其天然的局限性,任何制度改革或革命都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战后日本的民主改革与和平宪法颁布,虽然能够从根本上摧毁天皇专制主义的上层建筑,但不能彻底清理过去遗存的思想余孽;解散财阀,没收大地主、大资本家的财产,虽然能够瓦解封建军国主义的经济基础,但却不能消除潜藏在日本社会深层的文化根基。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因为战后改革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而否认其革命性。
    2.战后体制的继承性和连续性,难以否定战后改革的革命性
    美国占领军主导的日本战后改革,不仅完整保留了日本政府机构,而且在制度体制等方面对战前和战时具有一定的继承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仅作为战后经济民主化改革“三大支柱”的解散财阀、农地改革、劳动改革可以在战前找到某些政策原型,而且即便是本文主要涉及的财产税法,战前的日本政府也曾经一再进行研究论证,并先后翻译出版了德国财产税法和意大利财产税法。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如果没有美国占领军的强力主导,日本是否能够真正推动后来的战后改革呢?日本是否能够实施如此激进的财产税法和颁布和平宪法呢?
    首先,战后改革是美国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理念设计的,其改革目标是摧毁日本法西斯政权和军国主义的经济基础。美国占领后期的政策转变并不是对前期政策的全面否定,也没有触及和平宪法、财产税征收、劳动改革等根本性内容。战前日本历史上曾经出现大正民主运动,战时体制下的反财阀浪潮,劳动立法相关的政策动议,虽然都可能成为战后改革的政策原型,但充其量不过是政策素材和参考资料。大日本帝国宪法体制下的战前体制既不能为战后改革提供动力支持,也不足以直接衍生出战后日本的现代体制。
    其次,在战后改革中,日本的政府机构虽然作为政权形式被保留并延续下来,美国占领军对日本战犯的整肃也不够彻底,甚至可以说遗患无穷。但是,战后改革时期的日本政府,特别是民主宪法后建立的日本政府,绝不等于战前法西斯政府的简单延续。一方面它不得不接受美国占领军的指导,另一方面,在战后日本宪法体制下,政治运行机制,政治家和官僚的构成人员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那些曾经享受封建特权的皇族、华族、士族被迫退出历史舞台,日本社会的上层建筑主体和阶级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故事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神话故事
中国现代史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学术理论
历史名人
老照片
历史学
中国史
世界史
考古学
学科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