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部州的反奴隶制话语 在邮件运动兴起之初,南部奴隶主就要求北部自由州召开公众集会,以“利用公众意见的巨大力量”镇压废奴主义者。邮件运动的影响由此蔓延至北部各州。从1835年8月中旬起,波士顿、纽约、费城、奥尔巴尼、纽黑文、波特兰等多个北方重要城市和城镇相继举行针对邮件运动的公众集会。 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来看,这些公众集会大都赞同南部蓄奴州为奴隶制所作的政治辩护:根据联邦宪法,管理奴隶制的权力完全属于南部蓄奴州的人民和政府,联邦政府、非蓄奴州的政府和公民均无权干涉奴隶制;废奴主义者违背了联邦宪法,侵犯了南部蓄奴州的宪法权利和特殊利益。对此,学者已经有所关注。但是,如果仔细考察北部州的公众集会,我们会发现北部民众在两个关键问题上与南部存在微妙但重大的分歧。 北部州的公众集会并未全方位地谴责废奴主义者,而是更加客观地分析了邮件运动的原因和后果。首先,这些公众集会大多认为,废奴主义者并不是不顾一切的煽动分子,无意煽动奴隶叛乱。波士顿的公众集会明确指出,邮件运动的发起者大多是一些“受尊敬的、有道德的、虔诚的人”,他们“笃信自己目标的纯洁性,但是没有意识到其可怕的后果,无意识地与狂热分子进行了合作”。纽约市的公众集会则认为,美国废奴协会的目标是“通过改变奴隶制问题上的公众意见促使南部州立即解放奴隶”,但是废奴主义者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发动的邮件运动,“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奴隶的不满和反抗情绪”。其次,这些公众集会普遍认为,邮件运动的真正危险是导致联邦分裂。费城的公众集会指出,废奴主义者的行为激起了南部人对联邦的偏见,“威胁到联邦的和平与持续”。奥尔巴尼市的集会认为,邮件运动将疏离南北之间的关系,破坏“建国者们所珍视的地区间友好感情”。在南部州所发起的铺天盖地的反废奴声浪之中,北部民众的上述看法颇有为废奴主义者辩护的意味。有些公众集会甚至对南部民众提出了委婉的批评,认为他们因对邮件运动过于恐惧,夸大了废奴主义者的数量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剧了南部和全国范围的骚动,而且这种反应也表明他们不大相信法律的有效性。 更重要的是,不少公众集会对奴隶制做出明确的道德评判。虽然这些公众集会都承认,奴隶制“极为深刻地根植于南部的社会制度之中”,以至于革命战争都无法将其根除,且联邦宪法赋予了其合法地位,因而无论北方公民多么反对和痛恨奴隶制,“在至高无上的法律面前,他们必须牺牲自己的观念、激情和同情心”,不能对奴隶制进行任何干涉。但是,这些言论都基于一个前提:奴隶制是一种“违背人性和自由原则的罪恶”,北方公民“绝不允许奴隶制存在于他们之中”。有些公众集会明确指出,他们之所以反对废奴主义者,并不是要维持奴隶制,而是因为废奴主义者在奴隶制这个“严肃而微妙的问题”上的激进立场,反倒会引发南部奴隶主的恐惧和警惕,使他们加强对奴隶的控制,导致“奴隶身上的枷锁更沉,奴隶所处的地牢变得更深”;只有“采取合法、温和的措施”,才能“祛除奴隶制这种如此危险、可耻的罪恶”。质言之,北部民众虽然反对废奴主义者的激进行动,且认可奴隶制之于美国宪政体制的正当性,但是在道德层面上明确反对奴隶制,这与南部州避而不谈奴隶制的道德合理性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我们从1819年密苏里危机以来的南北关系演变的脉络来看,北部民众的上述观念具有重要的转折性意义。从本质上讲,密苏里危机是南北之间因奴隶制扩张所引发的政治、经济利益博弈,而非关于奴隶制的意识形态冲突。因此,北部民众并未对奴隶制进行广泛的道德评定,也没有担忧奴隶制对其自由体制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自密苏里妥协以来,从道德和权利层面反对奴隶制的声音逐渐从主流政治话语中消失了,奴隶制之争变成南北之间纯粹的政治和经济博弈,联邦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沦为一种维系地域团结的契约,其所蕴含的道德和正义原则似乎在奴隶制问题上失效了。在邮件运动中,北部民众对奴隶制之“恶”的强调,意味着对奴隶制的道德批判重新回到美国公共空间。而南部蓄奴州要求北部州以立法禁止废奴言论的诉求,则引发了一场关于言论自由权的全国性争论,使得权利层面的反奴隶制声音又开始出现在美国的政治辩论之中。 率先开启言论自由权之争的是废奴主义者。1835年8月17日,马萨诸塞州废奴协会在波士顿举行公开演讲,首次拿出最有力的自卫武器: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废奴主义者宣称,废奴协会的所作所为是基于两个基本原则:《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原则,自由是上帝赋予所有人的不可剥夺的礼物;即便宪法承认奴隶制的合法性,废奴主义者对奴隶制的这种“言论干涉”也并不违法,因为联邦宪法明确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受限制,马萨诸塞州宪法也明确规定“本州公民拥有以恰当、和平方式,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集会和讨论的权利”,“出版自由是确保本州自由的关键,因此在本州内不能遭到限制”。New-Bedford Mercury, August 28, 1835. 9月3日,美国废奴协会在纽约市举行公开演讲,再次以言论自由权作为辩护武器: 我们认为,美国公民有权表达和出版针对普天之下的所有国家、所有州的宪法、法律和制度的看法;我们绝不会放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我们的良知,这是我们从父辈那里继承而来的福祉,而且我们要竭尽所能,将其毫发无损地传递给我们的子孙后代。 废奴主义者的言论赢得不少北方民众的赞同。马萨诸塞州的一家报纸全文转发了马萨诸塞州废奴协会的公开演讲,并评论道,虽然他“和北部的同时代人一样,反对废奴主义者领袖的所作所为”,但 “废奴主义者应该有机会让更多的人听到他们的自我辩护,这样对他们才算公平和正义”;“无论废奴主义的举动多么荒谬和危险,他们就奴隶制问题进行公开辩论的权利是不能被否定的”;只有进行公开辩论,“凭借无比强大的公众意见,才能真正打击废奴主义者”。这一言论显然代表了很多北方自由州民众的心声,在一个月时间内,有十几家报纸相继全文或部分转载了马萨诸塞废奴协会的演讲。 北方民众对废奴主义者言论自由权的尊重和同情,引发了南部蓄奴州的强烈不满。南部蓄奴州的多家报纸宣称,虽然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滥用这些权利来煽动奴隶叛乱,侵犯蓄奴州的内部体制,危及联邦生存;北部的非蓄奴州必须制定和执行镇压废奴主义者的法律,禁止就奴隶制问题进行“煽动性宣传”。 迫于南部蓄奴州的压力,从1835年12月至1836年5月,宾夕法尼亚州、纽约州、马萨诸塞州、佛蒙特州、俄亥俄州等废奴运动核心地区的州政府相继对南部的立法诉求作出回应。北部州公共领域中出现捍卫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的话语,成为上述各州政府拒绝南部蓄奴州立法诉求的有力武器。 北部州政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拒绝南部州的立法诉求。第一,美国共和政府的本质决定了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不可侵犯性,因此,“任何议会都不能制定限制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法律,即便这些法律是为了防止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被滥用”。第二,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出版自由权得到联邦宪法和各州宪法的保护,因此联邦议会和州议会均无权制定限制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法律。第三,“每个非蓄奴州的公民都有权就任何州或全国性政策自由思考,并公开其观点”,这是非蓄奴州州权的一部分,南部蓄奴州无权干涉。第四,对付废奴主义者这样的“狂热分子”的最佳办法不是封锁其口,而是通过公共辩论,让人们认识到其观念的错误和危险;而“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受侵犯,是确保公共辩论之自由和公正的前提”;此外,还可以“诉诸于所有社会阶层的爱国之情”,让人们意识到关于奴隶制问题的讨论可能导致联邦分裂,进而放弃讨论该问题。第五,即便废奴主义者和其他北部公民对奴隶制的看法是错误的,北部州也不能以立法形式进行限制,因为与这些错误观点可能造成的恶果相比,限制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带来的危害将更加严重——北部州将“陷入暴政”。总之,如纽约州参议院专门委员会的报告所言,在奴隶制问题上,“容忍出版的放肆,远比削弱出版自由要安全得多”。 总体而言,北部自由州对立法诉求的回应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均与南部蓄奴州的设想背道而驰。 首先,南部蓄奴州的立法诉求引发北部州公共领域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使得奴隶制问题不仅没有如南部所望,立即从公共辩论中“失声”,反而进入全国性公共辩论的中心。而且,这场波及多州的大辩论,还进一步增强了废奴运动的影响力。 其次,北部各州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捍卫,实际上意味着废奴主义者至少在北部获得了“合法的政治身份”。从此之后,他们在北部州宣传废奴思想时,不会再遭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合法镇压”。正因如此,邮件运动的重要发起人之一小伊莱泽·怀特在写给另一位废奴领袖西奥多·维尔德的信中,曾这样评价马萨诸塞州议会拒绝南部的立法诉求:“这是废奴事业取得进展的证据,我们从此不用生活在阴影之中。” 此外,这场立法之争使得奴隶制问题变得更加“政治化”。前文已经提及,在回应邮件运动时,南部蓄奴州一再强调奴隶制是南部的内部问题,外人无权干涉。但是,在要求北部州立法禁止废奴言论的过程中,奴隶制问题的重点从州权问题转变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问题。这意味着奴隶制不再是南部的地方性问题,而是扩展成一个对全体公民和整个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问题,也就更加难以从公共辩论中被剔除出去。更重要的是,北部州对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的坚守,表明权利话语作为一种反奴隶制工具,开始重新回归美国政治话语之中。在此后数年中,担心奴隶制会侵害北部州自由体制和公民权利,成为北部地区反奴隶制政治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