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族和礼教的语言下,配合族群与文化的分层,原来的土著人口被划分为两大类别,并被加上异族的标签:山上是“瑶”,水上的是“蛋”。这些人在文化上和社会地位上都被认为是低下的。在明末清初,他们被视为威胁在乎地上定居的农业社群的势力,与盗匪无异。[21]本地社会对于“瑶”和“蛋”的态度可能与不同人群在国家制度下的地位相关。在有关种族、族群和教化的国家话语中,国家的编户齐民政策意义攸关。[22]王朝政府登记人籍,目的固然是征税和维持治安,但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财政和政治,也是一个文化的议程。正如嘉靖《广东通志初稿》所言: 我朝洪武初取岭表,又明年诏定天下版籍,凡民有色役者,以色役占籍。十家为甲,十甲为图,图积为里,里积为县。十年一更,而登降其生死。是时兵革之后,户口尚少。其后流亡渐复,深林穷谷,稍成村聚。有司不能申明法令,以渐制未萌,俟其根蔓枝披,然后一切绳以刀斧,至于血刃血指,谨乃获定,若巳已祸变及近日事可为鉴。巳版籍图里鳞次,役事相联,此国家制民训俗之深意,而吏直以为簿书架阁,漫不省虑,不亦过欤。 在帝国的边缘,登记人籍的措施,具有“制民训俗”的意义,从而将蛮夷转化为承担国家赋役的编户齐民,取得了拥有土地,参加科举,获取功名的权利。这些都是社会上升的“合法”渠道。 明初征服广东的时候,明朝政府企图把大批流动人口收编为编户齐民。嘉靖《广东通志》记载了河泊所登记蛋户的做法,要求他们缴纳渔课,换句话说,政府以管治水上人口的办法与管治陆地农耕人口的办法并不相同。与此同时,许多蛋户也被登记为军户,进而编入卫所,成为耕种的农民,正如《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五年三月癸亥,命南雄侯赵庸籍广州蛋户万人为水军,时蛋人附海岛,无定居,或为寇盗,故籍而用之。[23] 这些人后来有些成为了大族的祖先。虽然我们已经找不出证据说香山县小榄镇显赫的何姓宗族原来是蛋民,但何氏九郎房第六代的一个成员何汉溟就是在这个做法下被登记为军户的。据《香山小榄何氏九郎族谱》载: 六世祖汉溟……洪武十四年,初造黄册。公承户,充大榄都第一团里长,十六年收集军戎于南京镇南卫百户,年老,长子泽远代行,后改水军左卫。[24] 蛋民被收编为军,其身份就转化为军户,逐渐与原来蛋户的身份脱离。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一些人用不同的方法再转成民户。其中一些人参加科举猎取功名,踏入仕途。也有宣称自己是士宦后代的人,建立起显赫的宗族。他们会采用珠玑巷传说,编撰族谱,建立祠堂。[25]小榄镇的李族就是很好的例子。要究明李氏的来历是很困难的,但他们的定居史叙述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当早期的定居者移住小榄去开发沙田的时候,他们用关帝或北帝庙为基地,建立了十八个卫所。李家是其中一个卫所中的军户。后来,李家的一个成员取得功名,在明末的时候成为朝廷的高官,他们建立起祠堂,编撰了族谱,李氏宗族的户籍遂由军户转成了民户,成为了小榄三大姓之一。他们建立了无数的祠堂,拥有万亩沙田,并且积极参与宗族和社区的各种仪式。[26]在地方社会,还存在种种通过人籍改变社会身份的可能学性,康熙《番禺县志》卷二十便说到蛋民“有登陆附籍”。光绪《四会县志》亦有一记载云:“(蛋民)往往有致富饶而贿同姓土著,冒充民籍者。”[27] 以往很多民族志调查都显示,在文化习俗方面,被标签为蛋的人,与陆上居民更为接近,与山上的瑶或畲则差异较大。从饮食、婚嫁、风俗、家居摆设以至仪式,蛋和陆上居民都是相当近似的。在民间宗教来说,他们维持着许多共同的信仰,例如洪圣、北帝、观音。在语言方面,他们都说广府话。在国家的教化议程里,蛋民也很少被认是“异族”。在明朝的时候,“蛋户”属于一类特殊的户口,需要交渔课,并没有视之为异类,只是由于蛋民不住在陆上,地方上禁止他们接受教育和参加科举。雍正皇帝1729年的上谕,就显示了官方也注意到广东河道上人数众多的蛋户备受歧视,强调其法律身份与平民无异,其上岸居住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 ……粤民视蛋户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蛋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跼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蛋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摒弃之处,且彼输纳渔课,与齐民一体,安得因地方积习,强为区别而使之飘荡靡宁乎?着该督抚等转饬有司通行晓谕。凡无力之蛋户,听其在船自便,不必强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于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有司劝谕蛋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以副朕一视同仁之至意。[2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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