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公平优先原则。 与梁启超强调增加国民财富为目标的增长效率优先原则不同,孙中山的重心则在于人民享有利益的公平。在他看来,社会经济问题就是解决人民生存问题,首先是要使人人有饭吃,能生存,若只求国家富强,而只是少数资本家富了,多数人却受到失业、没饭吃之苦,这是不合理的。从他的民生主义演说可以看到,他通篇讲的是西方资本主义一味只重经济发展,造成贫富不均和多数人贫穷失业的痛苦,多次明确强调民生主义的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都可以得安乐,都不致受财产分配不均的痛苦。” [44] “要全国人民都有饭吃”,“要中国四万万人都是足食”。 [45] 无论是他提出的“人人有饭吃、有衣穿”的理想,还是他提出的“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发达国家资本、兴办福利事业、利益人民共享等一系列社会经济制度主张,都反映出鲜明的以公平为重,公平优先的倾向。 正是在这样的原则之下,孙中山不主张放任人们为私利竞争而求得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主张以公共权力来保证公平。在孙中山看来,由于个人有求私利的本性,所以要保障人人利益的均平,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只有借助于超于个人之上的公共权力--国家才能实现。国家作为全体人民公共利益的代理者,通过实行国有制度以发展国家资本,实行利益的平均分配,使人民共享。因而,他主张垄断性行业要国有,用国家的力量直接控制经济命脉,从而消灭私人垄断的可能,同时用国家的权力来进行分配,从而杜绝分配的不公平,避免形成贫富不均和阶级差别。他说:“我们主张解决民生的方法,……是要用一种思患预防的办法,来阻止私人的大资本,防备将来社会贫富不均的大毛病。”他提出:“制造国家资本,……发展国家实业,……把大实业和工厂都收归国有,……由国家管理资本,发达资本,所得的利益归人民大家所有”,“归大家共享,那么全国人民便得享资本的利,不致受资本的害”。 [46] 这就是他的“民享”原则。可见,他把保证利益的公平,放在显然比资本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优先考虑的位置。 第三,分配优先原则。 孙中山提出民生学说的起点,是要解决人民的生存问题,首先是人们的吃饭问题。而吃饭问题,也就是基本生产物的分配问题。因此,他的民生学说与梁启超以增长国财的生产优先不同,而是首先以分配为着眼点的。他的民生学说,就是要使人人有饭吃,也就是基本生存必需品的平均分配问题。他说:“吃饭问题就是顶重要的民生问题。”“全国人口现在都是不够饭吃。每年饿死的人数,大概过千万。”“我们讲民生主义,就是要四万万人都有饭吃,并且要有很便宜的饭吃。要全国的个个人都有便宜饭吃,那才算是解决了民生问题。” [47] 正是基于此,他在讲吃饭问题的时候,为了使人人吃饭有保障而提出了“耕者有其田” [48] 的主张,田地就是饭碗,有田即有吃饭的保障,因而这是饭碗的平均分配,是基本生存资源的平均分配。所以,他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以赚钱为目标的市场化分配方法,认为这种方法会造成下层人民因买不起粮食而挨饿的惨况,他主张实行以“养民”为宗旨的平均分配方法。他说:“我们要实行民生主义,还要注重分配问题,我们所注重的分配方法,目标不是在赚钱,是要供给大家公众来使用。……以养民为目标不以赚钱为目标。……民生主义和资本主义,根本上不同的地方,就是资本主义是以赚钱为目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 [49] 所谓养民,也就是均平地分配生活必需品,以满足人民生存的需要。可见,分配的平均而非生产的发展,居于其民生主义的中心地位。 从上述对梁启超和孙中山价值观念的比较来看,梁启超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而孙中山则有明显的公平主义倾向,二者的分歧是相当明显的。对于中国的贫困问题,从尽快有效地提高国民生产力,使国民财富迅速增长的角度来看,应该说梁启超的功利主义是更为有效的,也更符合近代工业化、市场化的经济发展规律,并有西方成功的经验为证。以发展为先的原则,也应该是摆脱贫困的首要原则。但是,在当时中国处于资源短缺、人口过多,广大中下层人民衣食不得温饱,难以维持生存的普遍贫困状态下,梁启超的功利主义原则必然会导致有限利益的分布又严重不均衡,势将引起社会冲突,而他没有对此指出合理的出路,也没有提出解决人民普遍温饱的问题,没有提出能够有效地防止生产发展引起贫富分化的措施,这些都使他的构想离广大民众解决温饱的迫切愿望之间有较大的距离,因而也就难以得到人们的认同并推向社会实践。 孙中山的公平为先原则,从“人人有饭吃”的普遍生存着眼,可以说是贴近了广大民众的迫切愿望,直接提出了解决资源短缺与人口过多矛盾的途径,是符合人们的心理预期和长远理想的,从这点来说,他的公平原则对于普遍贫困的中国人民,是最接近生存保障的原则,因而也是最能够得到人民拥护的原则。但是,他的这种比较彻底的公平原则,在中国和西方都没有经验的佐证,他也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能够尽快增加财富以使人们的生活走向富裕的途径,这就使他解决贫困问题的构想具有较强的空想色彩,也难于为人们所认同而推向实践。总之,在当时中国状况下,是增长为先,还是公平为先,确实是一种两难选择,从价值理念上来讲,二者都须兼顾,从实践构想来讲,唯有适当地调节二者,有阶段性的偏重使之利弊相济,才能比较合理地解决贫困问题。至于二者究当如何调节,则又是一个需要因时因势而酌处的问题。 三、有限竞争与均平调和的两种实践规则 社会经济的目标和价值原则,需要通过一定的具体规则来付诸实行。梁启超和孙中山在建构自己的社会经济学说过程中,也都涉及了实现自己目标和价值原则所应循的规则,他们的规则认识也有不同的取向。 梁启超倾向于竞争规则,是一种有限性的竞争规则。 首先,梁启超认同竞争规则,认为这是人类生存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永恒规则。这种认识的基础是进化论,梁启超认同社会进化论,承认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进化原则是合理的,是人类进化的公例。他认为,生存竞争起于人之争自存的本性,是人类社会的通则,是顺乎自然的公理。“竞争者,文明之母也。竞争一日停,则文明之进步立止。” [50] “今日欧美诸国之竞争,……其原动力乃起于国民之争自存。以天演家物竞天择、优胜劣败之公例推之,盖有欲已而不能已者焉。” [51] 他认为,这种国民争自存的进化公例,在今日工业革命生产力发达之时,演化为各民族国家间的经济竞争,这也是进化公例的必然结果,他说:“一国者,团体之最大圈,而竞争之最高潮也。 [52] 因此,生存竞争是人经济活动的自然规则,也是民族国家经济活动的必然规则。他认为当今中国只有顺应这种竞争公理,依照这种竞争规则,主动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与他国展开竞争,才有可能争得生存和优胜。在他看来,竞争规则不是中国可以自行选择要还是不要的问题,而是当今世界民族生存的通则,任何国家概莫能外。遵者则可能胜,不遵则必定败。我国现在处于弱势,如果我国不遵行这种竞争规则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外国仍会以竞争规则待我,那么我国就会在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则下被外国所打败。所以,他主张鼓励中国发展大资本家,目的不是与国内竞争,而是在国内竞争中增强竞争力,使他们能与外国大资本家竞争,否则中国自己没有大资本家,外国大资本家就会垄断中国的经济命脉。也就是说,经济竞争而形成垄断大资本家,这是必然的结果,这种垄断位置如果中国人不去占领,就会被外国人占领。他说:“今日乃经济上国际竞争你死我活一大关头,我若无大资本家起,则他国之资本家将相率蚕食我市场,而使我无以自存。”所以他认为,中国现在“第一义所最急者,则有大资本家以为之盾也。”他认为孙中山革命派为避免贫富分化之弊而反对竞争,主张抑制资本家,这是看不到大害而只看到小害的短视之见,他批评道:如果“惟资本家独占利益是惧,鳃鳃然思所以遏抑之,其结果也,能遏抑国内之资本家使不起,不能遏抑国外之资本家使不来。无贫无富,同即憔悴。”“我中国若无大资本家出现,则将有他国之大资本家入而代之,而彼大资本家既占势力以后,则凡无资本者或有资本而不大者,只能宛转瘐死于其脚下,而永无复苏之一日。……但使他国资本势力充满于我国中之时,即我四万万同胞为马牛以终古之日。”他明确提出自己的经济主张:“吾之经济政策以奖励保护资本家并力外竞为主,而其余皆为辅。”他批评孙中山的国有主张是国家垄断,认为这样会使国民无竞争之地:“必举一切之生产机关而悉为国有,……国家自为地主自为资本家,而国民皆为劳动者而已,即一切生产事业,皆由国家独占,而国民不得以此为竞也。”这样会造成国民不能竞争,经济失去发展动力的问题,违背了人争自存的进化公理。他援引欧美有人责难国有化会产生的问题:“有自由竞争绝而进化将滞之问题,有因技能而异报酬或平均报酬孰为适当之问题,有报酬平等遏绝劳动动机之问题,有分配职业应由强制抑由自择之问题”。 [53] 除此之外还会有政府管理困难、不能保证管理者不滥用职权等一系列问题。总之,他认为国有化排除竞争,违背了人争自存的利益原则和进化原则,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