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玲玲 贺金瑞:传统游牧社会治理体系研究——来自鄂托克的阐释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8:11:01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 牛玲玲 贺金瑞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中央权力下沉以前,在适应环境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传统游牧社会形成了独特的社会治理体系,其社会治理主要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构成的团体来安排的。基于鄂托克的研究表明,游牧经济的基本特征要求牧人结成团体,以维持生存;游牧社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宗教信仰等是基于团体格局产生的,它支撑着游牧社会的有效运转。 关 键 词:鄂托克/习惯法/萨满教/领主Etok/Customary Law/Shamanism/Lord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当代少数民族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16AMZ00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蒙古族地方治理体系变迁研究”(NJSY16554) 作者简介:牛玲玲(1983-),女,内蒙古赤峰人,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在站博士后,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行政管理系讲师,主要从事民族政治认同和传统游牧社会治理研究,北京 100081,内蒙古 满洲里 021400;贺金瑞(1953-),男,内蒙古巴彦淖尔人,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北京 100081 在缺乏中央集权制度规约的传统游牧社会,其社会运行的基本逻辑与实践基本处于一种“有秩序的无政府状态”,社会治理主要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构成的团体来安排的。近年来,学界日益重视社会治理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农耕文明与儒家文化共同孕育的乡贤、宗族、乡规民约等传统社会治理机制得到了大量的挖掘和阐释。相较之下,传统游牧社会治理机制研究显得不足,在研究的系统性方面仍需加强。本文以传统游牧社会的基本组织鄂托克为中心,从社会结构视角揭示居无定所、分和频仍的游牧社会的治理要素及治理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 鄂托克,蒙古语有“屯营”“住所”之意,一般指一定社会体的永久游牧地域。作为游牧社会基本组织的鄂托克初现于公元15世纪的北元时期。17世纪初,清在蒙古编旗设佐,鄂托克作为基本的社会组织被囊括进旗佐架构之中,直到民国时期,仍然在游牧民族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 1934年,弗拉基米尔佐夫最初研究鄂托克,他认为,鄂托克一词来源于粟特语,鄂托克作为社会组织,是指公元15世纪蒙古草原上的人们“在分散游牧时以一定地域范围为基础联合起来的阿寅勒集团”[1](228~231)。20世纪50年代,日本学者田山茂根据明人所撰史料补证了弗拉基米尔佐夫的观点,并考察了鄂托克在清代的留存情况[2](27~34)。20世纪80年代,森川哲雄借助50年代以后国际上刊行的蒙古文史料,考证了北元时期万户与鄂托克的关系及各部所领的鄂托克数目。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胡·阿拉腾乌拉提出,“瓯脱”源于匈奴语,而非粟特语,是匈奴社会的游牧单位。11~12世纪,蒙古人游牧以爱马克(氏族)为前提,以“瓯脱克”(屯营地)为基础。成吉思汗统一蒙古时,“瓯脱克”专指“围猎宿营地”;元朝时,指受蒙古大黄金贵族庇护的商队组织;北元时期,演化为基本的社会组织[3]。曹永年认为,鄂托克最初与爱马克的内涵基本一致,16世纪,取代爱马克,成为遍及蒙古的社会组织[4](65)。达力扎布指出,弗拉基米尔佐夫的观点缺失汉文史料的证明,存在许多“倒插时间”现象,他认为,鄂托克最初是由退守漠北的异姓大臣及其携带的属众组成的社会团体,一般以其驻牧地或元朝所属机构或起主导作用的氏族来命名,达延汗再度统一各部分封诸子时,鄂托克作为社会组织的名称得以保留[5]。21世纪初,日本学者冈洋树重新讨论了清代喀尔喀蒙古的社会构造,提出在清导人“旗—佐”制度之后,鄂托克组织仍得到较好的保存,其组织机制仍是以台吉分支为单位的“蒙古式”元素,直到蒙古人民政府改革时,王公、台吉的权力才被废止,但以鄂托克、巴格为基盘的旗民社会又被新的苏木继承[6](526~538)。冈洋树的研究开创了鄂托克研究的新局面,实现了从宏观到微观、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此外,波·少布认为,鄂托克与阿寅勒、古列延都是蒙古社会的游牧方式[7]。阿鲁贵·萨如拉揭示了清末民初喀尔喀和呼伦贝尔地区鄂托克的微观形态[8]。 目前,学界关于鄂托克的研究多出于历史学家对基本史实的考证,如鄂托克的来源、初现时间、组织属性、各部所属鄂托克的确切数目等,也有来自社会学、人类学视角的微观分析,但其系统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笔者从社会结构视角重新解读鄂托克相关史料后发现,鄂托克在卫拉特、喀尔喀、察哈尔和科尔沁各部的具体表现存在差异,但其作为传统游牧社会的基本单元,支撑游牧经济和社会运转的社会结构及功能是相似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