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貂蝉舍身取大义,是很难解释这种“艳光四射”的“内心世界”的全部内涵的。事实上,貂蝉做为社会最低阶层的歌伎、女乐,固有其职业性表演的一面,其被“训习歌舞”,也是为有朝一日的这一幕做准备的。但是,这些情况,与此场景的实际气氯相比,是不能让人信服的。然而,要是我们从更大的意义上讲,也就是其行为的目的,被解释为是为救国于难,而不惜舍身取义的话,同样带有相当程度上的概念化趋向。在此,也许只有对貂蝉形象的个性化认识为出发点,才能对此有接近于真的认识。 也就是说,只有将貂蝉的行为与她个人存在的社会性相联系——以其表现,必然出自于其“身份”被同样假设发生了变化,使之与此重大行为相适应,而这种身份变化的暂时性假设所解除的,恰恰正是那种原的,来自于政治统治对女性精神,甚至是身体和性的压迫,但同样重要的是,这种“解除”,只有政治出自于自身的需要而“同意”,才能做到。 这个说法,我们可与前面的所说相联系,是会有所理解的—— 在那个时刻的貂蝉是“自由的”,因而是“自为”的。她同此而被唤醒了自我,恰如“惊鸣宛转掌中身,只疑飞过洞庭春”的一只暂时获得自由的小鸟,虽然只能在“画堂”中飞,却也有“一片行云”那样的轻盈和自在,这种需要与其身份后处环境相比较后,才能体会到的感受,是其“精神”使有关于美的观念,从诗的内在性的描绘中被释放出来,成为生动的可感受在外在之具象。 五、道德和宗教规制中爱的缺失与审美中的情感作用:貂蝉形象的隐喻。 在有关貂蝉的身世及结局中的历史资料中,其与吕布本为夫妻的说法,具有相当的数量。 直接来源是《三国志·蜀书·关羽记》中注《蜀记》,关羽向曹操多次“乞娶”吕布部将秦宜禄之妻杜氏,被曹操抢先占有。有居人胡应麟,读书不细,误认为关羽欲取吕布之妻,还有唐代著名“鬼才”诗人李贺《吕将军歌》“溘溘银龟摇白马,傅粉女郎火旗下。”有人便认此于猎猎风中火红之旗下,随吕布上阵的“傅粉女郎”,便是貂蝉。 而《后汉书·吕布传》注引《英雄记》:“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六月,夜半时,布将河内兵都萌反,将兵入布所治下邳府,诣厅事阁外,同声大呼,布不知反为难,直牵妇,科头,袒衣,将相从溷上排壁出,诣都督高顺营。”又裁:“布欲令陈宫高顺守城,自将骑断太祖(曹操)粮道,布妻谓:‘宫顺素不和,将军一出,宫顺必不同心共守城也,如有蹉跌,将军当于何自立乎?妾昔在长安,已为将军所弃,赖得庞舒私藏妾身耳,今不须顾妾也。’布得妻言,愁闷不能自决。”可见吕布临阵,确有妻妾相随,此为貂蝉形象的之影子。 《三国演义》第十九回:“下邳城曹操鏖兵,白门楼吕布殒命。”曹操攻下邳,吕布欲断其后路,留陈宫、高顺守城,其“复入内对严氏说知此事”,严氏之“泣曰”,如同前段所引《英雄后记》中的记载,让“布闻言愁闷不决,入告貂蝉。貂蝉曰:‘将军与妾作主,勿轻身自出。’”貂蝉这样说,含意不明,其与吕布的关系中,似乎表现出与政治已脱离了干系,正因为如此,才有在此之后的许多说法。 吕布此时又是因为女人,听从了妇人之言,而误了卿卿性命—— 出不了城,吕布向袁术求救,袁术却因曾经的双方子女婚姻问题,怪吕布“赖我婚姻”,即以吕布未将其女嫁于其子为借囗,不愿出兵相救,吕布冒险出城,“将女以绵缠身,用甲包裹,负于背上,提戟上马。”欲冲出重围,却来获成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