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连环计》中,王允路遇收留貂蝉,其唤王允为爹,却不能将自己有丈夫事情告知,她和吕布由于黄巾之乱务离,三年后发现吕布正在京师,她“在后花园中烧炷香,对天祷告,愿俺夫妻们早早的完聚咱。”(《连环计》第二折),吕布则在明知道貂蝉“原来在老宰辅处,”而发誓“要杀了那老贼(董卓),夺回貂蝉,才称俺平生之愿。” 还有就是元代《三国志平话》,主要以长篇历史故事为内容,其刊刻年代,为至治年间(公元1321~1323年),其中有貂蝉自述:“贼妾本姓任,小字貂蝉,家长(丈夫)是吕布,自临洮府相失,至今不曾见面。”以及与此内容相近似的元杂剧《夺戟》云:貂蝉小字红昌,原为布配,以离乱入宫,掌貂蝉冠,故名;后作为王司徒义女。元代无名氏《锦云堂美女连环计》中,有关貂蝉配与吕布为妻的内容,大致相同。 而有关貂蝉身世的陕西米脂说,有康熙二十年《米脂县志·舆地第一·古迹》中截:“貂蝉洞,在(米脂)城西艾蒿湾(今艾好湾),亦俗传也。”而该地民间历来有貂蝉在貂蝉洞降生,羞花闭月的故事,且有民谚曰:“清涧石板瓦窑堡炭,米脂的婆姨绥德汉。”因此有传说貂蝉仍米脂人,吕布为绥德人。这个传说,让此二人的关子被溯及为原是同乡,阅接佐证了二人原为夫妻之说。 一般而言,这种见之于对正义中记载的变相引用,致野史又被演衍,更在戏曲、故事的粉墨登场,其中有几分真,几分假,很难说情。而我们这里的问题是,无论有关貂禅与吕布为夫妻之说是否为真,貂蝉与吕布的这一层亲近关系被假设后又被演衍,再被那些以此为真的人们所渲染,除了似乎有些部份确实来自于历史资料的原因外,定然还有其它原因,才会让人们做此类宣扬,而乐此不疲。 事实上,正如貂蝉这一形象因为杂闻百说的相互矛盾,而致其本身也充满了矛盾一样,将貂蝉与吕布拉上关系,似乎还隐藏着人们内心的这样一层意思:貂蝉身为女人,毕竟难离人间儿女情长,其不致于孤单一人而不为人妻,以此表现为貂蝉应念人间烟火,且以此也与其原为平民身份相近。貂蝉不可能真的就是天上仙女下凡,更不是生于大户人家之女,她需要被民间传诵,因此要有传涌她的理由,才会成为可能。 当然,这样一种身份上的相近,首先来自于其身为歌伎,或为俾女,或为妾,皆为社会阶层中身份本身就很低的人群之中;其次,其舍生救国于难之举,虽为大义之举,王允大人也断不会让自己亲生的,身份高贵的亲生女儿去做的,也只有貂蝉这样身份的人,才会去做。这种传诵,应该来自于人们的所为在赞誉之余的同情,而同情,则应当具备的条件,首先就是为身份的相同或相近,才有可能发生的彼此人生境遇大致相同,即因此而表达出的:“你是我们中的人,”那样因此而产生的的亲情或乡情。 不过,这些似乎都不是主要的。貂蝉被传为与吕布为妻,当然《三国演义》中,她最后事实上也做了吕布之妾,并不是什么好事,且与上的那种同情她的情感,是自相矛盾的:易反易复的吕布,有的是小人心,并不是什么好人,其亦为虎狼之人,这似乎是让貂蝉形象又受到了多一处的玷污,但不要忘了,貂蝉与吕布二人原为夫妻,至少让我们因此会感到的不同于其舍生取义行为的地方,是在于前者有人们所熟悉的情感,而后者没有。 在此意义上讲,这二人原为夫妻之所续“貂尾”,不但不是一种多余,而确实是一种必然的补充。 无论怎样去看《三国演义》,我们会有感觉,这是一本关于男人的书,写的多是男人之事,更多的也是让男人们看的书,书中出现不多的几位女人,就连曹操所臆想之“铜雀春深锁二乔“的大乔、小乔,也只是隐约的影子。少数不多几位女人的出场,也只是作为一种毫无生气的陪衬。如刘备之妻,关云长千里走单骑护送,赵子龙大战长板坡所欲救所甘、靡二位夫人,包括阿斗,这二位女士,也都只是一个本面式的角色。而为表现曹操枭雄本色之“奸”的一面,《三国演义》中有描写他因发现张绣的婶娘(张济的遗孀)长得漂亮,便纳入帐中,以及似乎说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曹丕乘乱纳甄氏,也只是一种体现了男人在性的欲望驱使下的“偶尔露狰容”。但是,对貂蝉的描写,可以说几乎都是正面的,并且下足了功夫。貂蝉因《三国演义》而出,卓然独立于千秋,其个人事迹虽然也仅仅只是做了被司徒大人所操纵的实施“美人计”的主角,以美色代替干弋利剑,其形象本身,虽然在不同时期,以及不同的艺术作品或民间传说中,都有不同:在民间传说中,无论将其与关羽,或是吕布相联系,都是一种意在彰显的体现,而不是为了把这个形象抹黑。当然,将其与吕布相联系,与将其与关羽相联系,所不同的是,前者宁可让貂蝉与吕布这个以不义为作为行为宗旨的“小人”有牵连,并因此而会对其形象有一定的影响(貂蝉之大义之举与此是矛盾的),但却这些好事者,置之不顾,以世俗之自然和质朴的取向,让这个形象因为情感而被温暖,让这个人物被置于符合其自身社会属性的存在之中,让我们审美观在那种来自于田野的温情中发生改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