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维新与社会变迁(笔谈)(3)
从后一方面说,学会的创立,不仅在于以共同的宗旨团聚了当地一批思图改革的人群,形成一股社会力量,而且在于创造了一种使各界人士发表政见,抒展新知的公共场所;报刊的创办,沟通了改革思想交流的渠道,导引了社会舆论;学堂的设立,更是以师生直接对话的形式造就了一批君宪论的信徒。这一切,都有形无形地影响了知识阶层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的转移,为迅速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奠定了人材和思想两方面的基础。尽管历史学家可以评论这种传递效应的广度深度还很不够,但当时作为思想传播中介层面的知识群体,已被维新思潮所左右,则是不争的事实。后来,革命派注意办报、成立团体、争取中等社会等举措,都有着向维新派学习的成份。 再次,戊戌维新期间,维新派在经济方面要求设立商会、振兴商业、废除厘金制度、发展工商实学等主张,正是当时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在封建体制内苦苦挣扎,要求独立发展的呼声。振兴商业本是洋务派的口号,但他们把资本主义强行按捺在官督商办的封建体制内,维新派则要求商人独立自办工商企业;厘金制度病商害商最甚,维新派呼吁朝廷裁撤;中国商人向无社会地位,更无自己组织,维新派主张各省设立商会,由中央特设之通商院管理。这些呼吁和主张,尽管在百日维新的新政诏书里因大打折扣而未如所请,但并未影响维新派曾充当过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要求和资产阶级争取政治地位代言人角色的历史作用,如果说,中国资本主义因其弱小而无法由资产阶级直接反映自身利益要求,需要由其他社会力量代言是中国不同于西方的特殊国情之一,那么维新派作为代言人,不正是中国资产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的曲折映象吗? 值得指出的是,维新派在变法期间未得实现的经济要求,在二十世纪初年的新政中大多得到了落实。中国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机遇,恰恰是在被历史学家判为“假维新”中获得的。连同上述所说清末新政中的政体改革,似乎可以引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封建专制政权,在内外形势严重压力下被迫作出的匆忙改革,往往只能以对手提过的方案作为“自改革”的蓝本和旗帜,以获得喘息之机。这虽然反映了统治集团也有自我保护的应变调节能力,但是一旦启动,后果却往往与愿望大相径庭。清王朝的迅速垮台,即是明证。 客观地看,当我们评说百年前这场意义深远的变法维新运动对中国社会走向所起积极作用时,也不应忽视它实际上存在的负面影响。其中最深的一点是对旧势力过于宽容。他们在政治上虽主张变革专制体制,但实际操作上则从改革官制入手,而官制改革又不撤旧衙门,只设新衙门,显得极为迂阔;他们虽主张设制度局以实现立宪政体,但设计的主旨则在“君民共治”。与西方议会抑制君权不同而赋予君主以很大权力;在思想上,他们吹倡民权,主张开发民智,激进者甚至号召冲决封建网罗,但实践上却提倡“保教”,要把孔学尊为国教而顶礼膜拜。正是在如何对待西学和传统文化两大问题上,维新派给旧势力留下了广阔的活动空间。改革者的怯懦,只能给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进程增添一份步履艰难的特点,在以心香一瓣祭奠戊戌英烈之际,想起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所说:“凡改革之事,必除旧与布新两者之用力相等,然后可有效也。苟不务除旧而言布新,其势必将旧政之积弊,悉移而纳于新政之中,而新政反增其害矣。”命笔至此,不由得思绪涌动,感既万千也。 戊戌维新与国家观念的转型李华兴 “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自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中国就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封建国家。两千多年来,传统的国家观念和国家制度根深蒂固地支配着历代帝王和庶民百姓的视动言听。“君权神授”和“朕即国家”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天条,“皇权至上”和君国一体的“忠君报国”论,成为中国伦理政治的金科玉律。梁启超在《中国积弱溯源论》中沉痛地指出:“爱国之心薄弱,实乃积弱之最大根源。”而中国人爱国心之所以比欧西日本薄弱,病源即在深受传统国家观念之害。其症候:“一曰,不知国家与天下之差别”。自古以来,中国以禹域为天下,视他国为蛮夷,于是,“一则骄傲而不愿与他国交通,二则怯懦而不欲与他国争竞。”“二曰,不知国家与朝廷之界限”。数千年来,“以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只闻有朝廷,不知有国家,以致“误认朝廷为国家”。“三曰,不知国家与国民之关系”。国民本是国家的主人,但在中国却成了奴隶,“有国者仅一家之人,其余则皆奴隶也”。 传统是一股巨大的历史惰性力。传统的国家观念若不改变,国家制度的变革便无从谈起。正是从这一视角切入,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始于19世纪70年代而于戊戌时期扩散的、先进中国人对西方近代国家观念的传播和对传统国家观念的批判,是近代中国政治制度转型的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 西方的近代国家学说,以领土、主权、人民总构成国家的三要素;三者之中,又以主权为核心。主权是近代民族国家最基本的属性,是国家对内的最高管辖权、对外的独立平等权和抗御外敌的自卫权的耦合体。早在17世纪,主权就成了西方近代国家关系和国际法的价值基准。主权是至高无上、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对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而言,“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页)。但在中国,直到19世纪,最高统治者依然陶醉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梦境,他们的头脑里仅有在朝贡制度下天朝对于藩属的宗主权,而无世界各国并立、平等交往与竞争的主权国家观念。只是经过甲午惨败之后,中国人才从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奇耻大辱中,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瓜分狂潮中,从西方国家学说的启蒙影响和西方列国折冲尊俎的示范效应中,领悟并增强了自己的主权意识,凸现了近代国家观念,迸发了激昂的近代爱国主义思想。 当我们与历史对话,重读1895年5月康有为发动1300多名应试举人呈递的《公车上书》时,不能不受到极大的心灵震憾。在“割地之事小,亡国之事大”的强刺激下,举人们“不避斧钺之诛”,恳请光绪帝“下诏鼓天下之气,迁都定天下之本,练兵强天下之势,变法成天下之治”,以求“立国自强”,“保疆土而延国命”。《公车上书》全文16147字,其中,“国”字竟出现了155次,频率高达1%。除用于称呼中国及英国、俄国等国名外,“国”字的使用范围包括:国家、国命、国体、国政;国耻、国势、国强、国弱;亡国、鬻国、立国、自强、丧师辱国;富国、利国、国计、国帑;万国、诸国、列国、外国、敌国、灭国等(《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114—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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