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奴隶制的真正研究始于启蒙时代。这个时代是资产阶级渴望摆脱封建压迫、夺取政权的时代,启蒙思想家高扬的理性、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道等社会政治理念,与以人身奴役为特征的奴隶制是水火不容的,因此古代和近代的奴隶制便当然地成为启蒙主义者激烈抨击的目标,奴隶起义的英雄也因而成为争取自由民主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榜样。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用很大的篇幅提出并分析了古代奴隶制和近代黑奴制的起源、弊端、类型等问题,认为奴隶制违反自然法和民法,是少数懒惰、富裕和骄奢淫逸的人为一己私利而推行的一种无益的制度,是民法应消除的弊端(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章。)。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洛克的《政府论》表达了同样的反奴隶制意识,认为奴役权是非法荒谬的,“没有任何意义的”,是“可恶而悲惨的人类状态”(注: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20页;洛克:《政府论》,瞿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页。)。同样的思想在经济学领域得到了回应。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米勒、亚当·斯密均认为使用奴隶在经济上代价昂贵,奴隶劳动效率低下,排挤自由人劳动,造成奴隶主家庭成员道德上的腐败堕落(注:芬利:《古代的奴隶制和近代的思想意识》(M.I.Finley,Ancient Slaveryand Modem Ideology),企鹅书社1980年版,第28页以次。)。这种从人道、法律和经济角度对奴隶制的批评定下了启蒙主义思潮对奴隶制认识的基调。但也并非完全如此。 在启蒙运动开展相对晚后和薄弱的德国,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学术界比较注重材料的扎实稳妥,观点的圆熟严谨,缺少法国学者的愤慨激扬的精神,所以对古代奴隶制存在着不同的价值评估。法学教授雷特梅埃尔在1789年发表的论文中指出奴隶制消极面的同时,也肯定奴隶劳动具有一定的积极面,即经济上低廉,补充了劳动力的不足。舒伯尔特和封·汉姆伯尔特则从分工和文明进步的角度分析古代奴隶制的积极意义,认为奴隶制是古典文明的必要前提,其出现减轻了自由人的劳动负担,从而使前者有闲暇从事文化活动(注:芬利:《古代的奴隶制和近代的思想意识》,第36页以次,第56页。另见法国史家伽兰:《古希腊的奴隶制》(Yvon Garlan,Slavery in Ancient Greece),勒伊德译,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沃格特:《古代的奴隶制和关于人的思想》,第170-171页。)。30多年后,黑格尔则在其《历史哲学》中继承了雷特梅埃尔等人的价值评估,认为奴隶制是古代民主政治的必要前提(注: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299-300页。),使这种对古代奴隶制的价值评定带有了显著的德国味道。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古代奴隶制的辩证认识显然与这类看法有一定的继承联系(注:马克思晚年读过雷特梅埃尔的著作,参见阿多拉茨基编:《马克思年表》,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22页。)。 同知识界对奴隶制的关注相一致,18世纪的西方历史学家也开始在自己的史作中对古典奴隶制做一些初步的复原和诠释的工作(注:18世纪最优秀的史冢吉本可以作为代表。见其著作:《罗马帝国衰亡史》上册,黄宜思、黄雨石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8-41页。),但那只是他们政治史主题的微不足道的陪衬,没有引起尚处在业余状态的西方史学界的足够重视。但这个时期有一位史家的观点对我们的论题有开创的意义,这就是英国史家兼哲学家休谟在1752年发表的论文《关于古代各民族的人口密度》中的那句话:“古代人家庭经济与近代人家庭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奴隶制的应用”(注:芬利:《古代的奴隶制和近代的思想意识》,第30页。)。古代经济在这里首次成为一个独立的历史阶段,被贴上了奴隶制的标签。休谟同时也是第一位对雅典尼乌斯提供的古希腊人庞大的奴隶数字提出怀疑的人(注:威斯特曼:《古希腊与罗马的奴隶制》(W.L.Westerman,The Slave Systems of Greek andRoman Antiquity),费城1955年版,第7页;多瓦杜尔:《公元前6-5世纪阿提卡的奴隶制》,第30页。),但因批判考据的方法在此时尚未成气候,所以他的看法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 启蒙时代反奴隶制的思想在18世纪后期转化为社会政治领域的废奴主义运动。古代的奴隶制成为这一运动的历史依据。1792年,小皮特在英国国会中的废奴演说第一次赢得了多数议员的赞同,其中一个最雄辩感人的段落就是把近代非洲黑奴的命运同古代不列颠人在罗马奴隶市场上的命运进行了比较(注:见沃格特:《古代的奴隶制和关于人的思想》,第205页。)。在强烈的废奴思潮的冲击下,1794年, 法国议会通过解放法国领地上的所有奴隶的议案。1807年,英国废除奴隶贸易。1830年,巴黎竖起古代奴隶起义的英雄斯巴达克的雕像。同年英属殖民地的奴隶制被彻底取消。美国南部和南美的奴隶制从此成为废奴主义者攻击的主要目标。 我们知道,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史学,史家对自己课题的选择、材料的取舍、探索的角度和结论的归纳虽处处浸淫着自己的个性,但也显示他所处的时代的需求、期待和印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一点也明显反映在近代奴隶制史的研究中。随着19世纪前半叶废奴运动的高涨,古代奴隶制受到已经完成专业化进程的19世纪西方史家们的广泛注意,成为古希腊和罗马史的基本内容之一。以当时西欧最著名的几位史家为例,德国史家蒙森在其获奖著作《罗马史》中,“从一开始就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奴隶制处理为罗马社会和历史的基础”(注:芬利:《古代的奴隶制和近代的思想意识》,第34页。)。另一德国大史家伯克在其《雅典国家经济》一书中则对奴隶劳动进行了详细论证,否定休谟的怀疑,认为雅典蓄奴40万的古代记载是可信的(注:多瓦杜尔:《公元前6-5世纪阿提卡的奴隶制》,第30-31页。)。而英国史家格罗特在其《希腊史》大作中则把奴隶和依附人的劳动看作是古希腊大多数地区生产的基础(注:格罗特:《希腊史》(G.Grote,A History of Greece)第2卷,伦敦1862年版,第59页。)。 在这种时代精神的导引下,西方史学界于1847年问世了第一部系统复原和诠释古典世界奴隶制的专著,即法国史家瓦龙的《古典世界的奴隶制史》。该书产生的直接原因颇值得注意。1837年,法国“道德与政治科学院”拟定了两个资助研究的课题:1.古代奴隶制因何种原因被废除?2.在什么时代西欧奴隶制消失而仅存有隶农制(注:库基辛:《作为经济体制的古典奴隶制》(В。И。Кузищин,Античное классическое рабство как якономическая система),莫斯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沃格特:《古代的奴隶制和关于人的思想》,第172页;芬利:《古代的奴隶制与近代的思想意识》,第31页。)?这两个课题本身表明西欧学术界已充分认识到古代奴隶制具有划分时代的意义。在此稍前(1827年),德国史家克鲁泽尔在法国讲学期间所作的关于“古代罗马奴隶制概述”的报告中(9年后公开发表), 已提出“奴隶制是世界历史的巨大分界线,它把异教同基督教永久性地分离开来”(注:芬利:《古代的奴隶制和近代的思想意识》,第27页。)。这即是说,在19世纪30年代,休谟提出的奴隶制为历史分期鲜明标志的看法,已成为西方学术界的前沿性认识。而瓦龙的三卷本大作则对这一宏观认识提供了史实依据。瓦龙从明确的古为今用和废奴主义的立场出发,以基督教的道德准则为参照系,对德国学者肯定古代奴隶制的积极作用的做法进行了激烈抨击,指出奴隶制毁灭民族、腐蚀道德、破坏家庭和国家、损害进步和理智的发展,总之有百害而无一利,是决定古典文明衰落的根源(注:沃格特:《古代的奴隶制和关于人的思想》,第172-174页。)。他在论证自己基本观点的过程中,详细考察了奴隶制的起源、奴隶来源、奴隶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奴隶的种类、价格、数量,从而奠定了20世纪古典奴隶制问题讨论的各个分支课题的基础。这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代表着西方古代奴隶制研究的顶峰,在史料的收集规模上维持了近一个世纪之久的领先地位,但瓦龙史料考据的功夫却并不到家,没有超越人文主义史家一般对古典史料盲目信任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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