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传统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解读便迥异。传统马克思主义系指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由于列宁所处的俄国之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条件,由于其亲身经历并领导了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使他愈加重视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所谓列宁主义的核心内容就是:帝国主义理论、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民族殖民地问题理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建设社会主义理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理论,等等。而当时修正主义的代表人物伯恩斯坦、考茨基,由于其所处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之历史条件,由于其从事议会斗争的实践,当然也由于其个人性质方面的原因,便主张议会斗争、和平进入社会主义及社会和平主义。后至20世纪,一般来说,经历过武装夺取政权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革命领袖及相关学者,或处于不发达地区的共产党领袖及相关学者,大都奉行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并有所发展;而处于发达资本主义地区的共产党领袖及相关学者大都奉行修正主义。 20世纪,在西方社会更有一批共产党人及理论工作者标榜新马克思主义,并形成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两大流派。这两大流派的产生有着西方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这一时期,西方社会一方面科学技术、商品经济高速发展,使人类具有前所未有的主体能力与物质财富;另一方面又使人日益趋为经济动物,普遍地平庸化,陷入了文化困境。于是,与之相适应,人本主义、科学主义成为两大主流思潮。人本主义发端于叔本华、克尔凯郭尔、尼采,继之有海德格尔、萨特、雅斯贝尔斯、加缪等。他们以不同的视角,从不同的层面,展示现代人的困境、人的存在与本质及对人的终极关怀。于是,在这一背景下,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以西方人本主义的文化结构来解读马克思主义;而一些原人本主义者也从马克思主义那里汲取思想养分,最后皈依马克思主义,从而形成了与传统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斯大林主义相异趣的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其依次出现的流派有以卢卡奇、科尔施、葛兰西、布洛赫为代表的非传统马克思主义,之后又有以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弗洛姆等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以及列斐伏尔的马克思主义生活批判理论、萨特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赖希的弗洛伊德马克思主义,等等。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诸派别尽管在具体问题上也有歧见与争论,但其共性在于注重对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和实践哲学的解读,进而倡导扬弃异化,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其为西方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西方另一个主流思潮是科学主义。其代表人物有孔德、维特根斯坦、波普、库恩等。他们企图用现代科学的方法和实证的精神从事哲学以至人文科学的研究,从而拒斥形而上学。也同样在这一背景下,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以科学主义的知识结构来解读马克思主义,从而形成了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其主要流派有以德拉·沃尔佩、科莱蒂为代表的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以阿尔都塞为代表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二者均把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视作自然历史进程,企图以科学实证的方法来求其结构与规律。 在中国,由于近代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由于中国革命经历了武装夺取政权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之道路,因而中国革命领袖一本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唯物史观。其具体形式为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易言之,毛泽东思想是用中国革命的实践解读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结果。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序列中,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都是重要的阶段。应当看到,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思想其核心是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在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社会或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当剥削阶级或统治阶级还没有文明化或理性化时,当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才能获得劳动者的一定程度解放时,这一理论无疑是有其先进性与合理性的。但由于这一理论结构与内容固有的强制性、暴力性、排他性,每每容易、甚至可以说是必然要走上极端主义及其在政治上所表现的极左。从而超出了度,走向自己的反面,甚至酿成灾难。所谓的斯大林主义及其实践和中国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及其“文化大革命”实践便是明证。还应当看到这种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到极左阶段,在经济学上每每表现为绝对的计划经济,在认识论上表现为一种机械的反映论,在唯物辩证法上表现为一种线性思维或线性运动,在历史唯物论上表现为一种绝对的自然历史过程法则及决定论,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上表现为铁的五种社会形态的演化规律,等等。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极左化及其实践,导致在20世纪末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的瓦解和马克思主义走向低潮。但低潮亦有低潮的功能,高潮往往被胜利冲昏头脑,进而极左,就会“物极必反”;低潮就会痛定思痛,就会反思、自我批判、博采众长,从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就有可能在将来“否极泰来”。于是,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及相关学者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历史条件下,在建设初级阶段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运用20世纪后半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发展所能提供的知识结构去解读马克思主义文本。 二唯物史观的真理性与合理性 所谓真理性,系指主客观的统一,系指人的意识反映了客体的本质与规律;所谓合理性,系指意义、价值指标是否适应人类社会或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一般认为,唯物史观有三个层次的内容,即低层为某些个别、具体问题的结论;中层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模式;高层为这一史观的本质精神与基本原则。对人类社会历史全过程而言,其真理性、合理性也是依这个顺序递增的。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与一般原则高度抽象,具有最大时空范围内的涵盖性与适应性。这种本质精神与基本原则从理论上可以将之归纳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内容,据我个人理解有三:物质的统一性;发展演化的辩证性;人的主体性。但在实践中三者又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统一的一个结构或系统。 关于第一点。现在许多学者在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探讨中讳言“物质”,以示与费尔巴哈直观的唯物主义划清界限。然“历史唯物主义”之“物”、“唯物史观”之“物”与“物质”的关系是自不待言的。而问题在于如何理解、把握这一“物质”概念。我们不能从抽象的、孤立的对立上去理解、把握“物质”及“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从而说明物质的统一性;而只能从物质运动中、进而在物质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来把握“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来阐述物质的统一性。而且“统一性”的概括较之“第一性”、“决定性”有更广泛、深刻的内涵。总之,这里是在从与第二、第三原则的联系上,来说明第一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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