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培的《左传》学研究及其现代史学意义(2)
这里,康氏以《左传》为由头,他的陈述,涉及到的不仅是今古文经两家在学术上的一系列矛盾与对立,而且康有为之论隐伏着主张维新变法的微义:今文家重孔子,那是因为今文家相信孔子改制。古文家重周公,是因为古文家信奉周公定制。因为有这不同,因此今文家重《春秋》和《公羊》,而古文家则重“周公治太平之书”《周礼》。今文家视孔子为“改制立法之教主圣王”,古文家则仅仅认为孔子“为后世博学高行之人”,亦即将孔子看作是一位学问渊博的史学家;视孔子为教主,为圣王,必然认为“君统”在孔子,也就是认定政治之舟行驶的方向当由孔子来掌握,孔子是把握政治的舵手。但孔子事实上没有当君王,那么孔子就是“素王”;而倘若只是将孔子当作一位博学高行的史学家,则必然认为孔子只当据“师统”,“素王说”自然成了不经之辞。“师”只是一个“教书匠”,无权干预政治,孔子的作用遂大为降低;视孔子为一政治家,《六经》、《春秋》中自然包涵着无数与“后世”也就是与康有为的“当代”密切相关的“微言大义”。深刻理解孔子为改制而撰《春秋》的微义,就应当学习孔子,投身到当前的维新运动中来。而将孔子当作史学家,所重的必然是孔子对于《六经》那种严谨的治史态度,即认为“孔子之于《六经》也,述而不作”。[2] (p.1374)这里的“述”是指孔子对于《春秋》所依据的“旧史”的尊重。“不作”也就是不篡改,不伪增。因为重“史”,也就需要“考史”。所以古文家多重视史实的考订。而在康有为看来,考据学根本无用。他指责清儒“日埋故纸堆中,汩其灵明”,“思考据家著书满纸,如戴东原,究复何用?”(注:参见《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维新变法》(四),第113-114页。)而士大夫故步自封、不思进取,其思想意识中的障碍也正来自于“述而不作”的古文经学信条。康有为认为,后世之所以对孔子和《春秋》产生了那么多的“歧义”,罪魁祸首就是刘歆,就是刘歆伪造了古文经学尤其是伪窜了《左传》。康说将广大士子奉为金科的典籍一并摧毁,其意蕴又隐隐联系着现实的“维新”与“变法”,因此,康说新奇可怪。一经面世,即刻风靡。 二、刘师培对于康有为的批判 康有为由一个普通的举人“一步登天”成为光绪帝变法的“左右手”,康氏及其学说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是巨大的。刘逢禄和廖平,也因为康有为的名声而日益“走红”。当革命派登上历史舞台后,清算刘逢禄、廖平乃至于康有为的今文经说,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刘师培是革命派营垒中的健将,刘氏三代专治《左传》,《左传》研究堪称刘氏家学,传至刘师培而集其大成。(注:刘师培的《左传》学研究,甚至章太炎亦不能不中虚下服。章氏学问深湛,但恃才傲物,于时人詈多许少。自云“吾寡交游,游者发意多不相重”。(《检论》卷八,转引自姚奠中《章太炎学术年谱》第147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6)独对于刘师培,章却逊逊然如后学。1903年,章、刘订交。刘师培时年仅二十,少太炎16岁。章与之通书却谓:“仁君家世旧传贾、服之学,亦有雅言微旨匡我不逮者乎?……学术万端,不如说经之乐。心所系著,已成染相,不得不为君子道之。”章对于刘的求教之情甚明。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刘师培《左传》学研究的湛通。)刘遂以深厚的《左传》学功力痛驳刘逢禄、廖平尤其是康有为,从而一方面在政治上批判了保皇、改良之陈说;另一方面,刘氏之否定康氏的“刘歆造伪说”,其史学建设的意义更为重大。它为现代史学流派中反疑古一支的崛起开启了先河。 刘师培在《左传》问题上与康有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春秋》与“史” 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春秋》到底有没有“史”的意义?今文家认为不能将《春秋》作为“史书”来对待,而应当视之为孔子的“政治蓝本”。今文家重《春秋》的“微言大义”,早在董仲舒时已经萌蘖了。“《春秋》重义不重事”的《公羊》义法。这一义法以后逐渐发展为今文经学治学方法论的主干。到了康有为,对于“《春秋》重义不重事”作了一字之改,为“《春秋》在义不在事”。这样,《春秋》之“史”的意义终于被康氏阉割殆尽。 针对今文家的观点,刘师培凸显《春秋》之“史”的意义。《左庵外集》有《汉代古文学辩诬》,起首便阐发“事”亦即“史”的重要性。 《史记·太史公自序》引董仲舒: “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于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司马贞《索引》解“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一语道:“孔子言我欲徒立空言,设褒贬,则不如附见于当时所因之事。人臣有僭侈篡逆,因就此笔削以褒贬,深切著明而书之,以为将来之诫者也。” 刘师培对《史记》中的这段记载和司马贞的《索引》推崇备至,认为:“《春秋》一书,所道者名分,而所重者事也。”如果孔子“舍事而言义”那就是“托”于“空言”。指出:“孔子所修《鲁史》以‘春秋’名,则记事之法必符史官所记。”“《春秋》一书,援古制以匡今失……惟所言皆先王之制,故所举之事均用史册旧文而加以褒贬”。“孟子言孔子作《春秋》,即言孔子因古史以为《春秋》也。故又言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3] 《春秋》“惟所言皆先王之制,故所举之事均用史册旧文而加以褒贬。”这是说,《春秋》之“义”毕竟是要靠“齐桓公”、“晋文公”的史实,要靠春秋时确实实行过的典制为其骨干的,它毕竟是离不开“史”之“文”的。如果没有史实,《春秋》之“义”又从何“谈”起?太史公《十二诸侯年表序》论孔子撰《春秋》是“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上纪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的,孔子之“论”史记旧闻,这个“论”离不开“史”;孔子有“义法”,但这个“义法”,也是通过自隐公至哀公的“所纪”才可以体现出来的。所以说“六经均先王旧典,六经之所记者事也,舍事则无以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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