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史》编纂工作的组织和分工 《元史》的纂修机构,称为史局,设在始建于元代的一所著名寺院——南京天界寺。元文宗图帖睦尔称帝前曾在集庆(南京)居住,登极后将在南京的住宅改建为佛寺,赐名大龙翔集庆寺。(32)明朝建立后,改名为天界寺。修史人员的住宿和工作都在这里。高启的《寓天界寺雨中登西阁》、《夜坐天界西轩》、《天界翫月》、《寓天界寺》等诗篇,便是在天界寺修史时所作。(33) 《元史》的纂修,名义上由丞相李善长监修,实际上是由礼部负责。宋濂说:“史事贵严,诏命礼部统之……当是时,尚书藁城崔公恒往来乎局中。”(34)崔公即崔亮,字公明。最初应征修史的还有操琰(字公琬),因病告归,“礼部尚书崔公、侍郎傅公同至局中,以得旨告”,同意操琰回家养病。(35)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顺帝一朝史料,也是由“礼部尚书崔亮、主事黄肃与[宋]濂等发凡举例”并奏派人员的。(36)从这些记载来看,崔亮对于《元史》的修纂,是起了不少作用的。《明史·崔亮传》只叙述他在建立礼制方面的贡献,没有提到为《元史》纂修所作的努力,应该说是不全面的。上述“侍郎傅公”应即是高启《送礼部傅侍郎赴浙西按察》一诗中的傅让(37),他是协助崔亮进行工作的。 明初郑楷为宋濂撰写的行状中说:“时编摩之士皆山林布衣,举凡发例,一仰于先生。先生通练故事,笔其纲领及纪传之大者,同列敛手承命而已。逾年书成,先生之功居多。”(38)郑济为王祎所撰行状中则说:“公于史事雅擅其长,力任笔削之劳,一无所诿。”(39)从这些记载看来,全书体例及指导思想以及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出于宋濂,王祎的作用则是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加工。从史局内部来说,这大概是符合事实的。但是,我们决不可忽视朱元璋在《元史》纂修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纂修〈元史〉凡例》(应出于宋濂手笔)中说:“今修《元史》,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准《春秋》及钦奉圣旨事意。”宋濂为李善长起草的《进〈元史〉表》中说:“特诏遗逸之士,欲求论议之公。文辞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苟善恶了然在目,庶劝惩有益于人。此皆天语之丁宁,足见圣心之广大。”可见,朱元璋从体例到文字,都作过具体的指示。至于编纂《元史》的指导思想,他在接见第一批修史人员时,也作过明确的训示。(40)赵汸讲过一段话,可以有助于了解朱元璋在《元史》修纂中的作用。他说:“士之在山林,与在朝廷异,其于著述亦然。”“今吾人挟其山林之学,以登于朝廷之上,则其茫然若失、凛然不敢自放者,岂无所惧而然哉。尚赖天子明圣,有旨即旧志成书,凡笔削悉取睿断,不以其不能为诸生罪,蒙德至渥也……如汸者,亦得以预闻纂修自诡,岂非其幸欤!”(41)这番话比较含蓄,但很真实地道出了赵汸及其他参与纂修人员的心情。《元史》的纂修,一方面涉及元朝的评价问题,另一方面涉及明朝如何建立问题,在当时情况下都是十分敏感的政治问题。处理得不好,就会出大乱子,对这一点这些“山林遗逸之士”当然不会不清楚的。面对这些问题,他们“茫然若失、凛然不敢自放”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朱元璋指示“即旧志成书”(根据《实录》和《经世大典》等文献编纂)以及“笔削悉取睿断”的做法,无疑使他们大大松了一口气。显然,《元史》的重大问题都是“睿断”亦即朱元璋钦定的。这样一来,编纂者不用承担政治责任了,这对他们来说,确是“蒙德至睿也”。由此,我们对上引宋濂《行状》中的一段话也可以有进一步的了解。朱元璋有关《元史》的“睿断”当然都是通过宋濂来贯彻的,他的“同列”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只能“敛手承命而已”。总之,《元史》纂修的整个过程,从编纂人员的挑选,指导思想和编辑体例的确定,文字风格的要求,资料的利用,以至删改定稿,无不听命于朱元璋。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元史》的真正总裁应该是朱元璋。 关于《元史》各部分的具体分工问题,没有留下多少记载。钱大昕有一则读《元史》札记,题为《史臣分修志传姓名可考者》,其中说:“《五行志》,胡翰撰,其序论载文集中,《外国传》则宋僖撰,《静志居诗话》载其寄宋学士诗云:‘修史与末役,乏才媿群贤。强述《外国传》,荒疏仅成篇。’谓自高丽以下,悉其手笔。然此数篇最为浅率,观其寄潜溪诗,则荒疏之病,无逸固未尝自讳也。”(42)钱大昕此处所举两例,并非他的发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庸庵集”(宋僖撰)和“胡仲子集”(胡翰撰)二条已经分别说过。(43)宋僖的“寄宋学士诗”原题《寄宋景濂先生三十韵》,载《庸庵集》卷二。胡翰的《五行志序论》,载《胡仲子集》卷一。 除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和钱大昕所述之外,还可以作一些补充。胡翰所负责的,并不限于《五行志》。吴沉为胡翰所作墓铭中说:“洪武己酉,奉旨纂修《元史》,入局撰英宗、睿宗实录及拜住丞相等传。”(44)此文所述有不确切的地方,应是据《实录》修英宗本纪、睿宗传,并撰有拜住等传。此外,胡翰的文集中有一篇《元宪宗谕功臣诰》,文后跋云:“此诰见《元史·忙哥撒儿传》中,方北庭草创,其言尔雅有如此者,中统、至元诸公未之或逮也。因表而出之,加笔削焉。”(45)胡翰对这篇诰文曾加修改(“笔削”),而诰文与《元史》所载相同,说明《元史·忙哥撒儿传》应亦出于胡翰之手。又,胡翰在《医前论》中说:“会国家修《元史》,黾勉执笔以从事,历采方技所载,未有卓卓如古者。”(46)则《元史·方技传》亦可能是胡翰所作。 高启的文集中收有《〈元史·历志〉序》和《〈元史·列女传〉序》(47),足征二者出于他的手笔。另据高启说:“余尝与修《元史》,考其故实,见士之行义于乡,能济人之急者,皆具录焉。或谓死丧疾病之相救助,固乡党朋友之事,非甚难能者,夫何足书?余则以为自世教衰,人于父子昆弟之恩犹或薄焉,其视他人之危,能援手投足以拯之者,于世果多得乎!不多则君子宜与之,不可使遂泯也,乃采其尤卓卓者为著于篇。”“余尝预修《元史》,见民之以孝义闻于朝者颇众……皆得具著于篇。”(48)按,《元史·孝友传》既收录“事亲笃孝者”,又有“散财周急者”。宋濂说,修史时各地所送史料中,“孝友之人,动至数千”,所述事迹大都夸夸其谈,没有实在的东西,因此他“命史官高启撰次成编,而亲为笔削之,唯存一百六人”(49)。以高启、宋濂所说相印证,《元史·孝友传》应为高启所作。 应该说明的是,《元史·列女传》分二卷,即《元史》卷二百、二百一。《列女传二》所收多数为元顺帝时事。据《元史》编纂者之一徐尊生说,当第二次开史局时,他在礼部礼局(编纂礼书的机构)工作,“修《礼》之隙,过史馆求观所采,则[童]烈妇在焉。盖至正之乱,妇女死者几三百人。史官以其不可胜纪,多删去不录,予因劝择其尤明白卓伟者存之,仅十之一,而烈妇遂牵联得书。”(50)徐尊生所说的“烈妇”即《列女传二》中所收严州人俞士渊妻童氏。由所述可知,《列女传二》应系第二次续修。高启是第一次史局的成员,他所完成的只是《列女传一》。《孝友传》也分二卷,即《元史》卷一九七、一九八。《孝友传二》以顺帝时人为主,可以推知,高启完成的亦应是《孝友传一》,《孝友传二》是第二次史局补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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