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方法论
《史通》之博大精深的内容,是借助于丰富多样的评论方法来表达的。《史通》不仅集以往史评理论之大成,亦集以往史评方法之大成。方法问题,并不单纯是个思想表达技巧问题。何种评论方法的选择运用,标志着对阐说对象的认识程度,方法与观点是紧密联系,相互为用的。因而,考察《史通》的评论方法,亦是我们认识《史通》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对于今日之史学评论有一定借鉴意义。择要言之,《史通》有七种评论方法。 一、确立标准,求名责实。 《史通》在评论史书、史体或史官、史家时,总要先确立一个标准(或一个楷模、一个类型),界定其内涵、性质,然后以此衡于评论对象,判明其是非曲直和是否名实相符。 关于本纪,《本纪》指出:“列天子之事,以本纪名篇”。据此绳之,项羽“僭盗而死”,并未成为君主,所以《史记》将其列入本纪为“乖谬”。其次又指出:本纪“系日月以成岁时。”而陆机《晋书·三祖纪》叙事不缀时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其三指出:本纪“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其义也。”然而魏澹、李百药所撰《后魏书》和《北齐书》,却在本纪中“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形同列传。 关于世家,《世家》亦首先指出:“案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以此绳之,陈胜起义称王仅六个月就兵败身死,子孙未嗣,封地未有,“无世可传,无家可宅。”因而《史记》列陈胜于世家,是“名实无准”。其次指出,世家之作应区别诸侯和大夫,“家国本别”,但《史记》竟将一些大夫记入世家,“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其三指出,世家应记“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者,而汉代之诸侯王和古代诸侯有很大不同,“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应入列传。而《史记》将汉代诸侯与先秦诸侯并列世家,“虽得画一之宜,讵识随时之义?” 《史通》对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等,均运用类似方法评论。其优点是严整,史书体例,循其名责其实,促进了历史编纂技术的提高。但其缺点是有时过于拘泥体例,不免有些迂腐之见。如指责司马迁在《史记》中将项羽列入本纪,陈胜列入世家,既表现出比司马迁浓厚的封建正统观念,又未通史书变例之。 《史通》对官修制度方面的评骘依然是确立标准后大加评击史局现状之弊。在《辨职》中先强调“必于史职求真”。那末什么样的史官才够得上名副其实呢?随之举例说明有三类:上为“彰善贬恶,不避强御”,如晋董狐、齐南史;中为“编次勒成,郁为不朽”,如左丘明、司马迁;下为“高才博学,名重一时”,如周史佚、楚倚相。刘知几推崇的这三类史官恰与他所强调的史家需有才、学、识三长一致。上者突出的是史识,中者突出的是史才,下者突出的是史学。标准既定,接着尖锐批评了滥充史职的现象,如“或当官卒岁,竟无刊述”,“或辄不自揆,轻弄笔端”,使史局变成“素餐之窟宅,尸禄之渊薮”。当然,史局之弊主要在于监修不称职,合格的监修应“直若南史,才若马迁,精勤不懈若扬子云,谙识故事若应仲远”,然而对照一下实际,监修者“必恩幸贵臣”,“饱食安步,坐啸画诺,”“凡所引进,皆非其才”。活脱脱画出一幅坐镇史局的昏愦官僚形象。 应该说,这是一种较成熟的评论方法。首先确立标准,予以“正名”,于是就有了评论的基础,防止了论题和标准的游移,避免给读者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印象。 二、区分类聚,纲举目张。 这个特点鲜明体现了刘知几重“论大体、举宏纲”①的治史风格, 是《史通》理论呈体系性的一个表现特征。 《史通》原序在说明本书编纂时即云:“于是区分类聚,编而次之。”随着全书内容之展开我们在各篇都可以看到条分缕析的评论。 论种类繁富的史书,《史通》以“六家”、“二体”高度概括。“六家”就是《尚书》家(记言史)、《春秋》家(记事史)、《左传》家(编年史)、《国语》家(国别史)、《史记》家(纪传通史)、《汉书》家(纪传断代史)。上举六种史书后代均有继作、仿作,形成六个史书系列,所以刘氏称作“六家”。“家”之意,当指流派,而不是指有六种史体。刘氏将史体归纳为二种:编年体和纪传体,“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②“六家”、“二体”说,确是对以往史书的提纲絜领之论,以此为入门线索去了解汗牛充栋的史书就繁而不乱了。所以《史通》将《六家》、《二体》居内篇之首是颇具引路之意的。不少《史通》研究者都指出了这一点。但有些论者认为“六家”、“二体”管全书,或称其为《史通》全书总纲,则似乎不妥。因为其仅是史书体例之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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