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冕与《会要》(2)
《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条之下,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记杜佑进《通典》 二百卷一事,(注:杜佑进《通典》,事在贞元十七年(801年),见《旧唐书》卷一三《 德宗纪下》、《旧唐书》卷一四七《杜佑传》。此处所记,误。)同时记载了关于《会 要》一事: 又,杭州刺史苏弁撰《会要》四十卷,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弁先聚书至二万 卷,皆手自刊正,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芸阁焉。 这是唯一一处提到苏弁与苏冕同撰《会要》的记载,其初当出于崔铉主持撰《续会要 》时所记。这一记载反映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后人多认为是苏冕所撰的《会要》, 为何这里说是“苏弁撰”,而同时又说到“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对此,我以 为可以作这样的解释:苏冕受苏弁牵连被贬后,仕途也就走到尽头了,而苏弁却再次擢 升,时任杭州刺史,官位比苏冕为高,故此处记其为撰者。这也合乎于他们兄弟之间“ 皆以友弟儒学称”的时评。此其一。 其二,崔铉主持撰《续会要》时,针对相关问题,亦曾有所议论。《唐会要》中尚保 留其论议二首,其中一首是关于“封建”的议论。其文是: 崔氏曰:苏冕所载《封建》篇,盖以贞观初,太宗文皇帝尝欲法周、汉故事,分圭以 王子弟,裂地以封功臣。诸儒议论纷纭,事卒停寝,故有表、疏可编。自后封诸王或王 功臣,但崇以爵等,食其租封而已。刘秩所云“设爵无土,署官不职”者也。今子弟、 功臣封爵者,皆列之。 这一段议论表明:第一,崔铉指出苏冕编次有关“封建”的表疏有其背景和文献;第 二,贞观以后,在“设爵无土”的情况下,只能一般列举“子弟、功臣封爵”而已,并 无相关表、疏可编。这显然是对读者和后人所作的有关解释。但我们所要特别关注的是 ,崔铉在这里十分明确地写道“苏冕所载”而未提及苏弁。对于苏冕来说,崔铉作为本 朝人,且相去并不久远,又是撰《续会要》的主持人,对《会要》撰者,自然十分清楚 ,此应无疑。 其三,我们再看《旧唐书·儒学下·苏弁传》 附《苏冕传》所记: 冕缵国朝政事,(注:前引《唐会要》卷三六“修撰”条作“缵国朝故事”。)撰《会 要》四十卷,行于时。弁聚书至二万卷,皆手自刊校,至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秘阁焉 。 《旧唐书》撰者于苏弁本传中,只字未提及《会要》一事,只是突出地记述了苏弁“ 聚书”、“刊校”之事。从上文所述《会要》的“行于时”来判断,其流传范围是比较 广泛的,因而对于它的撰者当不会产生歧义。此后,《新唐书·艺文志三》类书类著录 :“苏冕《会要》四十卷。”这同《旧唐书》所记是一致的。综合上述各点,《会要》 一书的撰者确系苏冕。有的研究者认为:“至《唐会要》谓苏弁与兄冕撰,《新志》、 《读书志》等却说是苏冕撰,当是《新唐书》所题衔名苏冕以兄居首之故。”[5](P69) 这一见解颇近情理,但同唐人崔铉的说法与五代时《旧唐书》作者所记《会要》之“行 于时”的事实似难相符。同时我们应注意到,《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各书,凡有“同 修”、“分撰”者,多有注文作出交代。然而,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即《 唐会要》关于《会要》撰成一事,系出于崔铉主持撰《续会要》时所记,为何崔铉在论 中只提及苏冕而不涉及苏弁呢?既然记“杭州刺史苏弁撰《会要》四十卷”,却又说“ 苏冕所载封建篇”云云,这如何解释呢?我以为,这同上文所说苏弁任杭州刺史有关, 崔铉等人所记《会要》事,虽未明言苏弁进书,但联系前文言杜佑撰成《通典》“上之 ”来看,不能排除《会要》一书是以苏弁名义“上之”的可能性,这或许是崔铉及后来 五代、宋人只言苏冕为《会要》撰者的缘故。又《宋史·艺文志六》类事类著录苏冕还 撰有《古今国典》100卷,不知确否。如确有此书,亦可证苏冕之致力于撰述之勤。 应当指出,苏弁与《会要》也是有关系的,即其“聚书”繁富,并同苏冕对“国朝故 事”时有讨论,这对苏冕编撰《会要》都是十分重要的条件。苏冕编撰《会要》还有两 个条件。一个条件是,自唐初以来分门书和官制书的发展,前者在《新唐书·艺文志三 》类书类多有著录,如欧阳询主持的《艺文类聚》、徐坚等编撰的《初学记》、刘秩的《政典》、杜佑的《通典》等;后者在《新唐书·艺文志二》职官类也多有著录,其中 以唐玄宗开元年间修成的《六典》(《唐六典》)最有代表性,它是“以开元年间现行的 职官制度为本,追溯其历代沿革源流,以明设官分职之义的考典之书”。[6](P2)这两 类书在内容、性质上并不相同,但在形式上都表现出分门别类的特点。《会要》的编撰 也正是在这样的撰述环境中出现的。另一个条件是,唐自开国以来的“国朝政事”的积 累,这不仅提供了文献资料的保证,而且也决定了《会要》的内容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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