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与史学批评(6)
应受到抨击的是小人之辩,--“听其言则辞辩而无统,用其身则多诈而无功,上不足以顺明王,下不足以和齐百姓;然而口舌之均,瞻唯则节,足以为奇伟、偃却之属;夫是之谓奸人之雄。”①小人辩说的特点是,听上去夸夸其谈而没有要领,如果任用他,则表现狡诈而无实际功效,对上不能顺应明王意旨,对下不能使百姓和睦安定。但是说起话来很动听,话多话少也适当,完全可以归类于夸张、自大那种人,这种人就是奸人中的魁首。荀子对这类善于诡辩的小人极为厌恶,因为这种人摇唇鼓舌有一定能量,足以混淆视听。对于荀子这样积极以辩说去影响君王者,善辩的小人就成为劲敌。因此荀子以极痛恨的口气接着写道:“圣王起,所以先诛也,然后盗贼次之。盗贼得变,此不得变也。”圣王出现,就一定要先诛杀这种善辩小人,然后才是惩治盗贼。盗贼还可能转变,这种小人是不可能转变的。 荀子是推崇“圣王之制”的,他认为学术、辩说也要为“圣王之制”服务。看来,在荀子心目中,纯学术”是不存在的。他也不支持多元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论辩。他以“圣王之制”作为判定是与非的标准,“辩利非以言是,则谓之詍。”②辩说虽很流畅,但不是宣传圣王之制,那么就叫做废话。“传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谓合王制与不合王制也。”③他引古书之语说明,天下事物有是与非两方面,通过“非”考察出“是”,通过“是”考察出“非”,说的就是符合王制与不符合王制。“若夫非分是非,非治曲直,非辨治乱,非治人道;虽能之无益于人,不能无损于人;案直将治怪说,玩奇辞,以相挠滑也;案强钳而利口,厚颜而忍诟,无正而恣睢,妄辩而几利;不好辞让,不敬礼节,而好相推挤,此乱世奸人之说也。”④上面这段话很精炼地表达出荀子的观点,我们可从中析出以下几层意思: 其一,如果一种学说不能分辨是非,不能判定曲直,不能辨别治乱,不能研究做人之道,那么即使精通对人也没什么益处,不精通对人也没什么损失。--反过来说,肯定某一种学说的基本标准有四条,即“分是非”、“治曲直”、“辩治乱”、“治人道”。这也是荀子对于辩说功能的基本看法。 其二,不具备上述四项功能的学说、辩说,只不过是钻研怪说,玩弄奇辞,用来相互扰乱罢了。 其三,“乱世奸人之说”的具体表现有: “强钳而利口”--强力压制别人讲话而自己狡辩。 “厚颜而忍诟”--厚着脸皮忍受别人讥讽。 “无正而恣睢”--不循正路而恣意任情发挥。 ---------------------------------------- 注释: ①上引均为《荀子·非相》。 ②③④《荀子·解蔽》。 ---------------------------------------- “妄辩而几利”--狂妄诡辩而谋求私利。 “不好辞让,不敬礼节,而好相推挤”--不懂得谦辞退让,不敬重礼义节操,却喜欢相互攻击排挤。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百家争鸣之时,除了后世熟知的诸子群英,还有一些“治怪说”、“玩奇辞”的“乱世奸人之说”,可谓鱼龙混杂。而且这些以诡辩谋私利的人还为数不少,具有相当能量,“天下之治说者,方多然矣。” 正因为在辩说中存在着尖锐对立的是与非、正与邪、大道与私利之争,荀子特别强调辩说中君子品格之重要,“传曰:析辞而为察,言物而为辨,君子贱之。博闻强志,不合王制,君子贱之。”这里提到的君子两个“贱之”,一是针对辩说中的不正当手法,一是针对辩说中违背圣王之制准则。即:玩弄词藻而自以为明察,谈论事物而自以为很有辨别能力,君子轻视这样的人。这是第一个“贱之”。某些人自恃见识广,记忆力强,却不遵守圣王之制,君子也轻视这样的人。这是第二个“贱之”。 (3)纠正辩说中之偏差 由于旬子有丰富的辩说实践,有着辉煌而曲折的经历,因而对辩说中的偏差也很关注,经常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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