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赵翼使用的方法并不局限于对正史的纪、传、表、志的参互勘校,而且还包括他所极力掩饰的据稗乘脞说以驳正史之讹。生在文网极密的时代,他不得不对自己采用的这一方法有所掩饰,在《小引》中说自己“不敢据稗乘脞说以驳正史之讹”。冠于《廿二史札记》卷首的《小引》之所以要掩盖这一点,乃是为了迷惑清廷的文化特务的,而这种自我掩饰的门面话与书中的内容相对照则绝不相符。 事实上在《廿二史札记》中,赵翼经常采用依据私史或野史资料“以驳正史之讹”的方法。在这部书中,赵翼正《三国志》之误,依据的是《汉晋春秋》、《魏氏春秋》、《世语》、《魏末传》等书;正《旧五代史》之误,依据的是欧阳修私撰的《五代史记》(后人称之为《新五代史》);正《明史》之误,依据的是王圻的《稗史汇编》、王琼的《双琼杂记》等书。例如,关于魏文帝曹丕的那位甄夫人的死因,陈寿的《三国志·魏文纪》但书夫人甄氏卒,绝不见暴亡之迹”,而赵翼则依据《汉晋春秋》,指出甄夫人乃是因为曹丕宠信郭后及顾、阴二贵人,以至于死,殡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可见甄夫人乃是被杀。(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对于高贵乡公被弑之事,赵翼指出:“此事见《汉晋春秋》、《魏氏春秋》及《世语》、《魏末传》,是司马昭实为弑君之首。乃《魏志》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弑之迹。反载太后之令,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并载(司马)昭奏,……转似(司马昭)不知弑君之事,而反有讨贼之功。”(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如此等等都是据稗乘脞说以驳正史之讹的显例。在官修的所谓“正史”与学者私人修撰的史书两者之间,赵翼更相信私家所撰的史书的真实性。他强调指出:“正史隐讳者,赖有私史。”(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私史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它能够据实记载为官修史书所隐瞒和歪曲的历史事实,它是与官方话语不同的民间话语,是学者们赖以不朽的“一家之言”;如果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们照搬官方话语,“依样葫芦,略无别白,则亦何贵于自成一家之言也!”(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在赵翼的诗作中,更完全抛弃了所谓“不敢”据稗乘野史以驳正史之讹的掩饰,鲜明地提出了史策未必真而传闻未必伪的观点。他以自己的切身体验证明,所谓“青史”的真实性根本就是靠不住的,其《后园居诗》之五写道: 有客忽叩门,来送润笔需。乞我作墓志,要我工为谀,言政必龚黄,言学必程朱。吾聊以为戏,如其意所须。补缀成一篇,居然君子徒。核诸其素行,十钧无一铢。此文倘传后,谁复知贤愚。或且引为据,竟入史册摹。乃知青史上,大半亦属诬。(注:《瓯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710、392页。) 这与其说是一首诗,毋宁说是一篇以诗说理的史论。那个时代的很多文人学者,或为了生计,或囿于人情,不得不写谀墓之作。而这些谀墓之作,大都与事实有很大出入,赵翼由此联想到,后人依据这许许多多的墓志铭而作的史书,又有几分真实性呢?由此得出了“乃知青史上,大半亦属诬”的结论。这在当时真可谓是震聋发聩之论。他把这一观点运用于《宋史》的辨伪,指出《宋史》之所以不可尽情,原因之一就在于多据各家事状碑铭编缀成篇。(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 他看到历代官修正史之所以不可尽信,除了出于政治伦理的原因而歪曲历史外,政治腐败所造成的史官之人格卑下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史官们往往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褒贬之权来谋取私利,从而导致史书失实。对此,赵翼亦据实予以揭露。例如他认为《魏书》之所以是“秽史”,除了“趋附避讳”以外,还在于史官魏收在修史时接受贿赂、搞有偿修史:“《北史》魏诸臣传,多与魏收书相同,惟《尔朱荣传》,当时谓荣子文畅遗收金,请为其父作佳传,收论内遂有‘若修德义之风,夫韦、彭、伊、霍斯何足数’等语。”(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由此看来,判别史书记载之真伪,除了必须考虑政治利益的因素以外,史官人格之高下也是判别其笔下的历史记载是否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 赵翼的《咏古》诗又云: 闲翻青史几悲凉,功罪千秋少尺量。(注:《瓯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710、3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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