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政治,是以维护专制皇权为政治伦理的最高原则,“一姓之兴亡”高于“生民之生死”。然而,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学者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与此完全相反的观点。李贽公然为历事四姓的冯道翻案,认为冯道善尽“安养斯民”之责。王夫之更鲜明地提出了“一姓之兴亡,私也;生民之生死,公也”的命题,以人道主义为政治伦理的至上原则。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曲折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二有《张全义、冯道》条,虽然该条开始时斥此二人历事数姓君主,然而以下的文字却是为此二人翻案的:“盖五代之乱,民命倒悬,而二人独能以救时拯物为念。除本传所载,不必再述外,其见于他书及别传者:全义事朱梁以免兵革,招复流亡,使得仰父俯子。”(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对耶律德光则言,此时百姓,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论者谓一言而免中国之人夷灭。在汉祖时,牛皮禁甚严,匿者死,有二十余人当坐,道力争得免。……是道之为人,亦实能以救济为心,公正处事,非貌为长厚者。统核二人之素行,则其德望为遐迩所倾服,固亦有由。至于历事数姓,有玷臣节,则五代之仕宦者,皆习见以为固然,无足怪。”自晚明李赞在《藏书》中为冯道翻案以来,这是笔者所见到的又一篇为冯道翻案的文字,其中体现着以人民的福祉为至上的观念。 在《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四《明中叶才士傲诞之习》条中,赵翼还以欣赏的笔调,借用野史笔记的资料描述了明代中叶“每出名教外”的傲诞士风。他写道:“《明史·文苑传》,吴中自祝允明、唐寅辈,才情轻艳,倾动流辈,放诞不羁,每出名教外。今按诸书所载,寅慕华虹山学士家婢,诡身为仆乃娶之,后事露,学士反具资奁,缔为姻好。文征明书画冠一时,周、徽诸王争以重宝为赠。宁王宸濠慕寅及征明,厚迎延,征明不赴,寅佯狂脱归。王廷陈知裕州。有分巡过其地稍凌挫之,廷陈怒,即散遣吏卒,禁不得抵应,分巡者窘而去,于是监司相戒勿入裕州。……此等恃才傲物,跅弛不因,宜足以取祸,乃声光所及,到处逢迎,不特达官贵人倾接恐后,即诸王亦以得交为幸,若惟恐失之,可见世运升平,物力丰裕,故文人学士得以跌荡于词场酒海间,亦一时盛事也。”(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这种新兴气象,就其蔑视中古教条、崇尚艺术,以及王公贵人或尊重和推崇艺术、或附庸风雅的情形来看,很像是意大利佛罗伦萨诸城文艺复兴时代的状况。赵翼对历史上知识分子受迫害的时代无不加以谴责,独心仪于明代中叶以后那种有利于知识分子张扬其个性的社会氛围,由此亦可见他的思想倾向。 赵翼的史论还涉及思想史领域。由于他具有科学家式的缜密和严谨,又具有诗人的性灵,所以能敏锐地发现程朱理学在学理上的谬误,提出超迈前人的新见解。其《檐曝杂记》卷五中的《僭删朱子中庸首节章句》条,就是一篇从学理上揭露朱熹学说之谬误、进而明辨人性与物性之区别的哲学史短论。在这篇短论中,赵翼敏感地意识到,程朱理学在学理上的一个重大谬误,就是把人性混同于物性。按照朱熹的“理一分殊”的观点,不仅人具有健顺五常之性,而且这一健顺五常之性也流行于狭义动物界中,天道与人道是合一的,这就有把禽兽之性等同于人之性的嫌疑。而赵翼则以朴学家的“察分理”的思维方法,注重考察人性与狭义动物界芸芸万类之特性的区别,强调“五常之德”是人所特有的,必须把人性与物性划清界限,并且据此批评朱熹“语多窒碍”。(注:《檐曝杂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94-95、36页。)这是赵翼的一大特识。当然,在赵翼以前,王夫之就已提出了“天道不遗于禽兽,而人道则为人之独”的命题,但王夫之的著作在乾嘉年间尚未大行于世。没有证据表明赵翼读过王夫之的著作。 赵翼在北京时,通过与在朝廷任职的西方传教士接触和到京城宣武门的天主教堂参观,亲身考察西洋的天文历法、音乐及望远镜、自鸣钟等,为之大开眼界,他在《檐曝杂记》卷二中写道:“西洋远在十万里外,乃其法更胜,可知天地之大,到处有开创之圣人,固不仅羲、轩、巢、燧已也。”(注:《檐曝杂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94-95、36页。)由此亦可见,赵翼的思想,已经初步突破了民族的狭隘性和片面性,是一位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各民族的文化成就的学者,一位初步具有世界眼光和多元开放的文化心态的学者,一位初具现代意识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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