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煌青史的真实性既不那么可靠,那么,又如何衡量千秋功罪,又如何能够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那么,又该到何处去寻找历史的真实呢?赵翼除了就正史之纪、传、表、志参互勘校以发现出隐瞒了的历史真相,除了据私史和野史资料以驳正史之讹外,更把目光投向了民间传闻,认为正史既然可以作伪,那么民间传闻倒反而有可能存真。他在《关索插枪岩歌》的结尾处感慨地写道: 呜呼!书生论古勿泥古,未必传闻皆伪史策真!(注:《瓯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710、392页。) 这在当时真是十分大胆而新颖的议论,一种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和进步倾向的议论!当然,赵翼并没有说凡传闻皆真,他所说的具有真实性的传闻,不仅有历史遗迹作为佐证,而且可以借助于理证来说明其不悖于情理。他考知随诸葛亮南征的关索其人的存在,尽管关索其人不见于正史的记载,但赵翼仍认为民间关于关索的传闻是确实可信的。这一结论的作出,就是把民间传闻与历史遗迹的考察和揆诸情理的理证相结合的结果。 三、寓于史学考据中的进步思想 一位历史学家,只要他不再为专制统治者歌颂升平、粉饰黑暗,而是致力于拨开重重叠叠的迷雾去揭示历史的真相,那么,他就毫无疑问地是一位具有科学思想和进步倾向的历史学家,--反映历史前进方向的进步思想也就寓于对于社会历史之真实的揭示之中。即使史学家并不明白地说出他的思想倾向,读者也会从他对历史真相的揭示中看出他的思想倾向。何况,作为一位有真性情的历史学家,纵然客观环境再严酷,也不可能把他的思想感情完全窒息,总会在他的著作中有所表现。赵翼正是这样的一位通过揭示历史真实来表现思想倾向、寓思想于考据之中的进步学者。 赵翼是通过历史考据来表达其反对专制暴政的思想的。对于专制政治祸国殃民的本质,赵翼有很深刻的认识。《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分封宗藩之制》条,揭露明代各地的藩王强占民田民宅、强抢民间女子、侵夺国税、滥杀无辜、藏匿亡命,甚至养群盗劫财江湖间的罪行。卷三十二《遣大臣考察官吏》条,据陶宗仪《辍耕录》,揭露奉命考察官吏的大臣多挟势取贿,以至民谣曰:“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又重。”又引永乐年间邹缉之言:“贪官污吏,遍布内外,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养活之计,有司奉承惟恐不及。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贿赂。”又引其后梁廷栋之言:“巡按御使之弊,盘查访缉,馈遗谢荐,有司所出,多者二三万金。国家多一巡方,天下加派百万。”(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明初吏治》条说“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徒为具文,……举劾惟贿是视,而人皆贪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偷,民生日蹙,而国亦遂以亡矣。”(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这段话对明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的揭示十分深刻。专制官僚体制与人民大众的矛盾始终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矛盾。 对于专制法律的残酷性,赵翼亦通过考据予以揭露和抨击。《廿二史札记》卷十四有《后魏刑杀太过》条,后有按语,考证族诛之法之起源和变迁。他指出。族诛之法,本起于秦,一人有罪,延及三族,此三族乃指父族、母族、妻族。“汉高祖使萧何定律,有夷三族之令。……至魏晋之际,益惨酷无人理”,乃至姑姨妹女子之适人者,皆杀之。顾炎武认为以父、母、妻为三族,始于晋朝的杜预。赵翼订正了这一说法,并借此以批判专制暴政之酷虐,指出:“然一人有罪,害及无辜,秦、汉以来,以此法枉杀者不知凡几,又况后魏之诛及五族耶?”(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二有《五代幕僚之祸》条,卷二十六有《秦桧文字之祸》条,卷三十二有《明初文字之祸》、《明初文人多不仕》条,都是对历代专制暴政迫害知识分子的抗议。特别是对宋明以来专制统治者大兴文字之狱、以思想言论治罪的专制暴政的抗议。在《五代幕僚之祸》条中,他揭露了五代时那些拥兵自重、残民以逞、实行封建割据的武夫们如何“恃权任气,又往往凌蔑文人,或至非理戕害”的事实,感慨地写道:“士之生于是时者,絷手绊足,动触罗网,不知何以全生也。”(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秦桧文字之祸》条云:“秦桧造成和议,自以为功,惟恐人议己,遂起文字之狱,以倾陷善类。因而附势干进之徒承风望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讳者,无不争先告讦,于是流毒遍天下。”(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当时因语言文字稍触其忌而横遭诬害者不计其数。“桧又疏禁野史,许人首告,并禁民间结集经社。……其威焰之酷,真可畏哉!”(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明初文字之祸》条云:“明祖通文义,固属天纵。然其初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亦已不少。”(注: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123、124、124-125、272、273、277、275、345、347、347、500、724、724、124、341-342、273、460、464、763-764、760、345、476、566、586、742、783-784页。)赵翼根据《朝野异闻录》、《闲中古今录》等野史笔记,一一予以揭露。赵翼揭露暴君奸臣之所以残酷迫害知识分子,或是因为其自身学问不深,所以对知识分子心存疑忌,如明太祖朱元璋;或者是因为自身有不可告人的罪恶,怕知识分子予以揭露,如秦桧大兴文字狱,禁野史,禁民间结社,都是害怕知识分子们将其罪恶大白于天下。赵翼身当清朝政府大兴文字狱的年代,有理由认为他对历史上文字狱的揭露是针对满清王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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