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研究信息(尤其是国外信息与新发现文物资料的信息)的调查与掌握有待加强。应该说,近十年来这方面的情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严格地看尚未真正摆脱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状态。关于国外信息,由于我们大多数研究者外语阅读水平及购买外版书能力的限制,主要应借助于翻译工作者的译介。近些年来我们已先后翻译出版了国外的一些重要的敦煌学论著,但从数量与时效性来看还远远不够。关于国内信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在于新发现的文物资料往往不能及时刊布,这里有学术著作出版困难的问题,也有文物发现者及收藏单位保守资料的问题,对于后者,许多研究者感叹看国内资料比到国外去考察还要难。 第三,一些中、青年学者撰写论文的水平及学术规范有待加强。近二十年来,在我国敦煌学界涌现出了一大批有志于敦煌学研究的中、青年学者,这是极可喜的现象。我们在肯定他们的研究成果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在论文写作上存在的问题,这主要表现为:(1 )在对敦煌文献的认读、考释与理解上暴露出他们的传统文化的知识与功力还不够深厚与扎实,不善于做文字训诂、考据、校读的工作,而表现出较多的主观随意性;(2)对传统典籍了解与掌握较少, 往往认识不到把握第一手原始资料的重要性,因较多地转引二、三手资料而常造成讹误;(3 )组织文字的能力与水平有待提高,一些论文缺乏学术规范,有的作者缺乏撰写短文章的锻炼,一上手便是长篇大论或专著,不免气力不足;(4)缺乏开展正常的学术批评的精神、习惯与正确方法。 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在1996年倡导创办了《敦煌吐鲁番研究》大型学术刊物,编委均系在京的中、青年学者,目前已出版3辑,在提高论文撰写水平、 提倡学术规范、开展学术批评上作出了初步的努力。 第四,研究手段与方法的改进有待加强。中外学术文化交流的日趋频繁,获取信息资料的日渐便利,电脑的不断开发与普及运用,为敦煌学研究手段与方法的改进创造了条件。相对于国外学者,我们在这一方面起步晚、步子小,还需要作艰苦的探索与努力。有些国外研究者长期运用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与方法,我们运用得还很不够。又如在研究敦煌非汉文文献方面,我们虽然也开始涌现出不怕虎之“初生牛犊”,但毕竟势单力薄,在如何利用先进手段尽快培养相应人材与多出成果方面,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六、关于敦煌文物的回归问题 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和莫高窟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的临近,“流失海外的敦煌文物何时回归”也成为热门话题。1997年11月,笔者即在北京大学参加过一个以“敦煌文物回归”为主题的座谈会。主持座谈会的沈阳协会集团董事长陈巨余先生及其所聘美国律师表示希望能为此事贡献力量,而与会学者则着重围绕文物回归的调查研究、法律咨询、条件时机等各种问题展开了讨论,发表了各种意见。遗憾的是,海内外一些新闻媒介对此会所作的报道大多只是简单地强调中国学者要诉诸法律索回文物,而基本未提学者们许多客观、公正、科学的分析,这样就会造成一些错觉,不利于学术文化交流。因此,笔者在征求了季羡林、荣新江、郝春文等教授意见后,曾撰写过一篇文章发表在中国新闻社主办的1998年3月号《视点》杂志上。在这里, 我想再强调一下自己的观点。 第一,回首往事,我们要实事求是地认识历史。本文第一部分已分析了敦煌文物流失的历史背景、原因与正负面效应,此不赘述。事过百年,中外人士都应实事求是地看待历史,应该起码明确这样两点:(一)中国人民痛心于本国珍贵文物大量流失海外,盼望它们有朝一日能回归故里,这种可贵的爱国主义感情无可非议,也应当得到各国有识之士的同情、理解与支持。(二)认识历史是为了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并非去追究旧帐,更不是要将祖辈之过记到子孙们身上;打开尘封的档案与记忆,争取弄清文物流失的细节,这对于学术研究本身也是有重要意义的。推而广之,文物流散是一种国际现象,对于大量收藏有别国文物的国家来说,尤其应该正确对待历史,千万不能把先人的掠夺行径当作功德来炫耀。 第二,立足当前,大家来积极推进文化学术交流。近百年来,流失到海外的敦煌及西北其他地区的文物,主要收藏在各国的博物馆、图书馆、科研机构之中,为使它们得到较好的保护、修复与利用,各国数代学者专家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花费了大量的财力与精力,这是值得我们肯定与赞许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能去海外直接调阅敦煌及吐鲁番写卷及考察其他文物的中国学者日渐增多,而且都得到了海外收藏单位与科研人员的热情接待与积极协助。我们认为中外学者与文物收藏单位应立足当前,进一步加强合作,携手做好以下三件事:(一)共同调查、鉴定敦煌文物,摸清家底,这既是过去中外合作上的薄弱环节,也是新世纪到来之前亟待完成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比如藏经洞所出写卷的总数,几十年来众说不一,一直缺乏准确的统计。对敦煌文物作全面调查,是进一步开展保护与研究工作的基础。在新世纪到来之际,如果中外学者能共同完成藏经洞所出文物的整体调查与统计工作,将是对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的极好纪念。(二)共同谴责与制止新的破坏与盗卖文物等违法行为。近些年来,我国西北地区文物(包括敦煌壁画)遭人为破坏、盗卖的现象仍屡有发生,有些盗卖行为又与境外不法分子有关,因此也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来制止与追查这种罪恶行为。我们不能一面希望文物回归,一面又坐视文物的新流失。至于收藏在国外私人手中的敦煌文物,也应该遵照有关法律与公约,防止因转卖行为造成散失或因非法仿制作伪造成混乱。(三)通过共同举办敦煌文物展览、学术研讨会、编辑有关文物图录等活动来普及敦煌学知识,扩大信息传播,推进文化学术交流。在新世纪到来之际,国家文物局与国外收藏单位应该积极组织与支持精选部分敦煌文物回国公开展览,以满足广大民众亲睹流失文物的愿望。我们设想,如果在藏经洞发现百周年之际,中、英、法、俄、日等国能在北京、敦煌联合举办敦煌文物展,那将是多么有意义的盛举! 第三,放眼未来,坚信历史难题必将圆满解决。新中国成立后,外国政府机构或个人将所收藏的中国文物归还给我国的也不乏其例。前者,如1958年4月, 苏联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将柯兹洛夫探险队在内蒙黑城遗址挖走的《刘知远诸宫调》残本归还我国;后者,如日本已故书法家青山杉雨先生的家人在1997年10月9日将家藏的8件敦煌写卷送还给敦煌研究院。我们高度赞赏这些机构与友人的善举,也衷心感谢为协助中国文物回归作出了不懈努力的各国友人。但是,总体说来,和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存在着的文物流失与回归的问题一样,敦煌文物的回归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复杂的问题,尤其是从国家收藏文物的角度讲,回归涉及一系列法律、公约,应是政府间的行为,同时也关联微妙复杂的道义、心理、情感等因素。因此,“敦煌文物何时归?”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道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中外学者及收藏单位之间没有任何理由相互抵触或戒备,而应互相理解,求同存异,放眼未来向前看。向前看,珍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全人类共同保护、继承与发扬;向前看,如果我们这一代未能解决这道回归难题,也应坚信后人会比今人更聪明,会用更加睿智的办法来圆满地解决它。更重要的,只有向前看,我们才能把现实的文物保护与研究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深入,更卓有成效,这样才能为敦煌学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才能无愧于我们的前辈与后代,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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