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上述观点,对于我们认识东方早期国家形成专制制度的历史背景是有指导意义的。但决不能由此推论说,专制制度是东方国家特有的统治方式。专制制度有其自身的发展历史。它不仅同样存在于东方和西方,而且会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例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仅出现过拿破仑的专制,还出现过希特勒纳粹的残暴统治。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出现的专制制度,有的是阶级斗争的需要或军事扩张的产物,有的则与统治者个人的专横意志有很大关系。古代希腊罗马的城邦国家有民主共和的传统,但这种传统在罗马帝国时期已经起了变化。恩格斯曾经指出:“罗马的占领,在所有被征服的国家,首先直接破坏了过去的政治秩序,其次也间接破坏了旧有的社会生活条件。”(35)。到了戴克里先在位时,可以说共和制度已经完全被专制制度所代替。欧洲中世纪的封建主在其领地内都具有独立的政治权力,王权衰落。但法国在路易十四时期也建立了君主专制制度。“从路易十四到革命爆发,法国的政体不仅是专制的而且是很横暴的;因为君主有权做的事比他们通常做的事要多得多”(36)。魏特夫无法否认西方同样有专制主义的政治理论和实践,也说不出西方的专制主义与水利灌溉事业有什么联系,却一口咬定东方专制主义比西方专制主义“更为全面,更为暴虐”,“表现了极权力量最残酷的形式”。(37)直到1979年,他在接受荷兰学者柯尔泽克的访问时,还强调“欧洲有许多内在的制度上的限制,使得暴政不可能长久下去,在亚洲则不然,群众尽管向专制者表示不满,压迫机器照旧在进行压榨”(38)。我们并不否认历史上有些东方国家的专制主义统治比起西方国家来更为长久和牢固,但对于专制主义政体的研究来说,比较东方和西方的专制制度哪一个更暴虐,这不仅是很困难的,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难道罗马皇帝尼禄的暴虐,就比中国的皇帝和埃及的法老逊色吗?汤因比在评论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时,曾经公正地指出:“如果想对极权作一认真研究的话,纳粹政权是我们所知道此种暴虐最恰当的例子。如果考察一下有史以来保存下来的全球人类行为的记载,就会发现没有能和此相比的东西。”(39)魏特夫一方面竭力贬低东方各国的文明成就,把专制主义说成是“各种东方社会的共同本质”(40);另一方面又肆意美化西方文明,说它自古以来就具有对专制主义的“许多内在的制度上的限制”。这种论调已经不仅仅是表现了西方一些学者常见的欧洲中心论的通病,而是赤裸裸的对西方暴政的辩护和对东方文明的诋毁。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专制主义只是一种阶级统治的形式,在对国家政权进行分析时,我们不仅要看到它的统治形式的特点,更要看到它的阶级实质,亦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无论是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或资本主义国家,即使是实行共和制或民主制的政体而不是专制主义的政体,同样不能改变国家是阶级压迫的机器的实质。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完全同在专制国家中一样,在那里,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41)魏特夫一方面把政府的监督劳动和专制主义的统治混为一谈,另方面又闭口不谈剥削阶级的国家都具有镇压人民群众反抗的职能这一事实,大肆宣扬西方的民主和自由,这正充分暴露了他作为资产阶级辩护士的真实面目。 魏特夫声称他对马克思理论遗产的一个重要发展,在于他“强调组织的重要性”。在他看来,“治水的组织和工作方式对治水国家的管理者的作用具有决定性影响”。(42)《东方专制主义》因此有一章的标题就称作:“‘治水经济’--一种管理者的和纯属政治性质的经济”。魏特夫70年代在接受格列弗拉斯和柯尔泽克的访问时,特别着重介绍了自己这方面的论点。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同样看到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肆意歪曲。 魏特夫说,马克思认为在东方社会生产技术“只是附属成分”,“机器的发展不是重要的”。(43)事实上,马克思虽曾指出由于农村公社长期存在,因而东方的社会经济结构呈现了稳固性和停滞性,但他从来没有说过生产技术和机器对东方社会不重要。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分析倒是告诉我们,东方一些国家的社会发展后来所以停滞,正是由于它原先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步,未能过渡到现代化的机器大生产。魏特夫把“治水经济”说成是“纯属政治性质的经济”,认为“亚细亚社会”和“半亚细亚社会”根本排斥机器和技术,这不但不符合历史实际,也完全违背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东方一些文明古国对世界文明的发展曾经作出重大的贡献,其中也包括在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方面的发明创造。就中国来说,战国时代农业生产的巨大进步,就是与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改善分不开的。国家对农业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在中国有古老的历史,但在铁器使用与推广之前和之后,国家组织和管理社会生产所采取的方式和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纯属政治性质的经济”。魏特夫之所以要杜撰出这样一种“经济”,无非是借古论今,为了诽谤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他对格列弗拉斯说:“忽视组织在生产中的作用和片面强调工具和机器,将会影响对亚细亚社会的理解,贬低组织在共产党革命中的无比重要性,掩盖这些革命不关心新技术思想和新机器的事实”。魏特夫诬篾共产党“不关心新技术思想和新机器”的胡说不值一驳,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他在这里泄漏了自己为什么要强调东方社会“组织的重要性”的秘密。原来,魏特夫对“亚细亚社会”的“理解”,包括“组织的重要性”、技术和机器不重要、“纯属政治性质的经济”等等,都来源于他对共产党领导下的苏联和中国现实的敌视和偏见。把这种以反共为目的的谬论,说成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难道不是对马克思主义最大的糟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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