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训》之“中”与天数“五”(2)
朱子曰:“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兼此二义,包括方尽。”(12)周耿先生进而认为,“中就是不过分”,“做事要恰当”。(13)曾有学者谈到,“中”就是“处理事情时要把握的分寸”,(14)两者思路相同。但处理事情的分寸可大可小,在朝在野各有不同。这种多凭感觉把握的“分寸”,能否像一种秘诀或技能那样被人获得、持有、传贻呢?“分寸”具有一种不可言传、可得而不可求、需要用心体会、把握的特点,与《保训》所说的可求而“得”、可“持弗亡”、可“传贻子孙”的特点,似仍有一定的距离。 武家璧先生也认为有二“中”,“舜既得中”,是指舜“已自行制订出优秀历法”;下文的“砌中”是筑坛聚众,祭告天地,誓师出发,“中”为具体的建筑物“中坛”。(15)历法、中坛之说,可以巧妙地解答不少问题,但是,如同所有把《保训》之“中”解释为两种事物的说法一样,这一说法没有解释相续而论的若干“中”字,为什么前后意义不一;“微持不亡,传贻子孙”并“用受大命”的“中”,究竟是前一“中”还是后一“中”?如系前一“中”,一部历法,由舜求而得之、帝尧嘉之、上甲微传至商汤、周文王又不知从何而得并传之武王,得者即“用受大命”而得天下,如此重要,为什么完全不见于历史文献的记载?如系后一“中”,“中坛”又是怎样被“持弗亡,传贻子孙”的呢? 把“中”解释为修建具体建筑物的说法,又有王连龙先生的“营建宫室”说。但王连龙先生的“营建宫室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建立氏族徽帜,二是集民圈地,而旂旗正是这两项活动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换句话说,舜‘求中’之‘中’就是指旂旗”。但王氏所说的“旂旗”又与“军旅”有“互相指代关系”,所以,他对“中”的解释实际上是“中--旂旗--军旅”外加“中道”主题说,“这个‘中’道,文王是通过舜‘求中’与微‘假中’两个史事传说来进行说明的”。(16)此说虽折衷众说,但似仍应说明:耕于历丘的“小人”舜,恐而求中,如何就求得了宫室、旂旗、军旅等,而宫室、旂旗、军旅等又是如何“测阴阳之物,咸顺不逆”? 把“中”释为插在中间“用来聚众的小旗子”的,(17)把“中”释为“师”、“众”的,(18)并见子居先生说。读“中”为“众”,陈伟先生赞成:“子居读为‘众’,简明直白,且可与《竹书纪年》上甲微‘假师于河伯’的记载契合,应较为可信。中、众二字,上古音为冬部叠韵、端章准双声,音近可通。”(19)把“中”解释为“众”,可以很好地解释“假中于河”与“归中于河”;但如果“中”为“师/众”,“归中于河”之后,又如何能“微持弗亡,传贻子孙,至于成汤”呢?持“众”而弗亡,与“用受大命”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当然也是不能忽略的问题。 小狐先生对“中”的讨论有{艮好的综述,并认为如果“以‘中’为‘王旗’并引申出‘中央权力指挥’、‘最高指挥权’的说法是符合事实的话,那我们就可以将《保训》篇里出现的四个‘中’统一理解为上古时期的‘最高统治权力’,由此引申而涵盖最高的统治地位(《保训》篇文王所说的‘宝’,或者说‘天子位’、‘帝位’)以及最高统治者应该具有的思想行为方式(后来儒家所提倡的‘中庸’之道)等”,而“得中”就是“符合‘中道’的要求,从而获得了民众广泛的支持(从公共统治权力的来源角度说,也可以解释为舜拥有了一部分统治权力),开始有了‘受天命’的迹象。”(20)综观小狐所论,《保训》之“中”实际上是被解释为不同的东西:“民众的广泛支持”、“军事统率权”、“作为拥有最高统治权力的统治者所应当具有的种种行为方式,即符合‘中道’的行为方式”。这种说法如果拟使人信服,似需要说明“民众的广泛支持”会在什么条件下转化成最高统治者“所应当具有的种种行为方式”,而这种转化及其条件在《保训》简文中又是如何表述的。 李零先生从“中”的字形入手,说明殷墟卜辞的“立中”就是古书常说的“立表”,“中”有表率、标准之义,有中间、中心之义。但《保训》“简文的‘中’不是一般的表,而是一根可以‘为民立极’的标杆。英文的pole庶几当之。pole既指杆,也指极,如今‘南极’、‘北极’的‘极’就是这个词。它和‘九鼎’一起,同样是权力的象征。‘中’代表什么子曰‘四方之极’(《诗·商颂·殷武》),太一是宇宙之‘中’,天子是天下之‘中’”。(21)在李零先生为《保训》所作的白话语译中,“中”被译作“大地的中心”。(22)李零先生对“中”这个字的解释都是正确的,但是,他把《保训》的“中”释为“地中”,并用现代汉语把它译作“大地的中心”,加用括号注明,似乎并不能说通。李零先生的翻译可摘如下: 他放心不下的是,如何找到“中”(大地的中心)…… 舜有了“中”,说话才很得体,用不着变实易名,干事也很稳当…… 从前,上甲微曾向河伯借“中”,以报有易氏之仇。有易氏背上罪名,而上甲微却毫无损失。上甲微 把“中”还给河伯,永记不忘,子孙相传,一直传到成汤。(23) 如果我们用“大地的中心”替换译文中的“中”,即可见其说仍值得推敲。 在“达慕思清华简《保训》研读会”上,艾兰先生提出,“中”是从地理和宇宙意义上来说的,在地理位置上实有所指,指的是河南的偃师、登封二县及其周边地区。登封的嵩山处于这个地区的中心,也是“五岳”的“中岳”。如果把《保训》的“中”看成是地理中心与宇宙中心,那么,要想成为“天子”,统治者就必须控制这个地区。这一“中”的隐喻,可以发展成君主所需的“中道”思想。由于文王已受天命,所以他对儿子的训示就是怎样去实现天命,即必须取得中心地区。艾兰先生认为,《保训》所谓“昔微假中于河”,说的就是上甲微向河“借得”中心区域,在打败有易之后,再把中心区域归还给河。商汤受天命建立了商朝,武王牧野之战控制了中心地区,获得了王权。(24)艾兰先生此说,通解了舜之求“中”与微之假“中”,建立起地理之中、宇宙之中与“中道”的关系,可谓巧妙。然而,此说仍有一处未安:既然微已经“归中于河”,把“中心区域”还给了河,又怎么能“微持弗亡,传贻子孙,至于成汤,祇备不懈,用受大命”呢?既能“归中于河”,又可“微持弗亡,传贻子孙”,这是“中”的特点,似与地理之中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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