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学 > 学科简史 > 人物 >

论崔述的考据学与清代汉学之关系(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清史研究》 邵东方 参加讨论


    清代汉学家从事经史考证时,一贯谨慎、客观,每逢辨析中实,必举所有不同证据,广征博引,但他们却不大善于发现古书的历史问题。相比之下,崔述勇于揭露古书记载的矛盾,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们取马骕的《绎史》、梁玉绳的《史记志疑》与崔述的《考信录》比而观之,即可看出后者的超卓之处。马骕博而不精,他的《绎史》引书庞杂,而且真书和伪书不加区别地并列在一起。梁玉绳亦失于同病,他未能在古书辨伪上下功夫。梁氏在《史记志疑》中多据《今本竹书纪年》以证正史之误。不但如此,他在论述商周历史时,竟引《春秋纬》一类的谶纬之作为史料。反观崔述之考据,尽管他不如清代汉学家的学问淹博,但对古书的见识有时却超过了他们。让我们举一个考据实例来作说明。据张守节《史记正义》之〈殷本纪注〉引《竹书纪年》云:“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迁都。”可是《今本竹书纪年》却记盘庚迁殷之后,殷都又迁了三次。这就形成了矛盾的说法,而两说其中必有一伪。关于这一点,崔述有很精确的考证,他说:“是都已三徙矣,张氏何以谓之更不徙都,且今书盘庚于十四年迁殷,历十五年,至二十八年而王陟,又历十一君二百三十七年,至纣五十二年而殷亡,共三百五十二年,其年数亦不合。其非原书之文显然可见。”(注:崔述:〈《竹书纪年》辨伪〉,《遗书》,页461。)在他看来,既然前者(《古本》)为真,那么后者(《今本》)必伪。《四库提要》的作者在辨《今本竹书纪年》之伪时,竟未能注意到这一条证据。由此不难看出,崔述比汉学家更为注意发现古书的矛盾和考证的逻辑性。刘师培曾评论说:“[崔]述书之功在于范围谨严,而不在于逞奇炫博。虽有通蔽,然较之马氏《绎史》固有殊矣。”(注:刘师培:〈崔述传〉,《遗书》,页949。)姑不论刘氏的估价是否恰如其分,但崔述在古史考证上别具一格确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再从疑古方面来说,清代汉学家大多株守汉儒之说,即便王鸣盛这样的大家亦不例外。王鸣盛唯郑玄之言是信,甚至连郑玄误引纬书,他也亦步亦趋。故而,王鸣盛将纬书所载汉儒编造的三皇五帝事迹也纳入其《蛾术篇》和《十七史商榷》二书之中。崔述则不然,他坚决反对以汉代的纬书作为研究上古史的根据。例如,自战国以来,一直盛传“河图、洛书”之说,《易系辞》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并说伏羲画八卦是根据河图。历代儒家学者,包括朱熹在内,都相信这样的说法。可是崔述却指出这种说法出于纬书,其内容非但没有历史根据,并且荒诞不经。(注:崔述:〈补上古考信录〉,《遗书》,页29。)他在《考信录》里还通过这一点,进一步破除了世人对古代神话传说的迷信。崔述在怀疑古书方面不无见地,与当时汉学家的信古空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就此点而言,他不失为一位有眼光的史学家。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崔述的这种怀疑勇气是来自他捍卫圣道和纯化经典的坚强信念。
    清代汉学家不仅精于考据,而且致力于辨伪。可以说,考注于考辨古书的真伪乃清代汉学的特色之一。崔述亦不例外,注重古书的辨伪。不过,他在这方面的成绩却不逮同时代的汉学家。譬如,崔述与阎若璩、惠栋都辨出《古文尚书》为伪作,为解决千余年学术史上的一大疑案作出了贡献。但较之阎若璩的《古文尚书疏证》和惠栋的《古文尚书考》,崔述的《古文尚书辨伪》虽有条理,但论证似嫌简单;阎、惠之书则是旁征博引,详密周延,更胜崔书一筹。阎、惠二人均取《古文尚书》中之事实和字句,寻找出其抄袭之来源。例如,《古文尚书·大禹漠》云:“大禹曰:文命敷于四海。”惠栋注曰:“《史记》曰:‘夏禹名曰文命。’阎若璩曰:‘敷于四海约《禹贡》东渐数句而成文。’毛甡曰:‘《禹贡》曰:禹敷土此即敷四海也。’”(注:惠栋:《古文尚书考》,《皇清经解》(台北:艺文印书馆,1986年),卷352,页12。)
    更值得注意的是,崔述竟不知有此二书先其作而存在,所以根本未能征引阎、惠之论据。他们三人中,阎长惠六十一岁,惠又长崔四十三岁。作为学术晚辈,崔述在从事《古文尚书》辨伪之前,应当充分汲取前人的成果。可是他却并没有这样去做,通过这一事实,我们可以看出崔述在学术上的孤陋寡闻。崔述有关《尚书》的考据在论证上也不如汉学大师那样有说服力。例如,他在驳《古文尚书》乃传世真书时例举了一条证据:“《正义》称郑冲传《古文尚书》,皇甫谧采之作《世纪》,至梅赜奏上其书于朝,考之《晋书》,并无书。”(注:崔述:〈古文尚书辨伪〉,《遗书》,页590。)于是他下结论说:“梅赜果尝奏上此书,〈本纪〉即不之载,〈儒林传〉中岂得并无一言及之;乃非惟无其事,亦并无苏愉等三人之名,然则三人亦子虚乌有者也。”(注:崔述:〈古文尚书辨伪〉,《遗书》,页590。)崔述的推论虽有合理之处,但他提供的只是一条默证而非经过深入细致分析的正面证据(posi-tive evidence)。对于史学家来说,单凭这一假设是无法对有无梅赜献书一事定案的。可见崔述虽长于揭发古书中的矛盾之处,但不善于分析和解决古史中的问题。吕思勉曾云,崔述“虽能多发古书之误,实未能见古事之真。”(注:吕思勉:〈读《崔东壁遗书》〉,《论学集林》(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页177。)这真是一语道破的评论。
    美国汉学家艾尔曼在讨论前人对《古文尚书》的辨伪时,特别强调了所谓“学术发明权”或“优先权”(priority)的问题。(注:详见Bcnjamin A.Elman,From Philosophy to Phyology,233.)按照西方学术的标准,“学术发明权”主要表现为“先”(prior)。可是从中国学术传统来看,“学术发明权”不仅表现为时间上的先后,还体现为质量上的优劣。阎若璩在系统地摧毁《古文尚书》之伪方面,确有表现为时间之先的“首功”(即西方学术界所说的priority),而惠栋之书晚出则更精,体现为质量上的“优”。故钱大昕曰:“此千四百余年未决之疑,而惠松崖先生独一一证成之,其有功于壁经甚大。先是,太源阎征士百诗著书数十万言,其义多与先生暗合,而于《太誓》犹沿唐人《正义》之误,未若先生之精而约也。”(注:钱大昕:〈古文尚书考序〉,《潜研堂集》,卷24,页383。)今人盛赞崔述辨《古文尚书》之伪,认为是与汉学家的成绩相暗合。(注:顾颉刚:〈崔东壁遗书序〉,《遗书》,页63。)可是从以上的分析看,崔述对《古文尚书》的辨伪既不占“先”,也不显“优”。除了在解决三十三篇《今文尚书》来源的问题上稍有见地之外,崔述的《尚书》研究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不能与阎、惠二氏之成就相提并论的。所以,我们不能像艾尔曼那样简单地论定,崔述的重复研究提高了以往对这一学术课题研究的学术价值。(注:参见Benjamin A.Elman,From Philosophy to Philology,224.)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