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松史学研究二题(3)
洪钧归国后未及全部定稿而卒,定稿部分由陆润痒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出版,未定稿 部分由其子洪洛保存,未料洪洛亦病逝,稿本散失,故今存《证补》虽名为30卷,其中10卷 存目元文,陆氏所谓“其中数卷,掇拾散漫,未及定稿”即是。然而,洪钧所开创之利用域 外史料与汉文史料互相补证,使我国蒙元史研究大大前进了一步。以后柯劭忞撰《新元史 》、屠寄撰《蒙兀儿史记》皆采用过洪钧的研究成果。 何炳松十分关注国际东方学和我国蒙元史研究的进展,他除了读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及 霍渥斯《蒙古史》外,还对拉施特《史集》等波斯文史料十分注意,并准备翻译《蒙古史》 及《史集》全文,以提供给国内治蒙元史学者研究。惜忙于公务,未能得完成其宏伟计划。 但 他留下的《<元史补记>译言导言及原序》(1925年3月发表于《民铎》杂志第六卷第三号)[8] 、《蒙古史导言并序》(1925年8月发表于《东方杂志》第二十三卷第十五号)[9]、《拉施特 元史考》(载《史学与地学》第三期)[10]三篇文章对我国蒙元史推动作用是十分显著的。 三文的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篇《<元史外记>译言导言及原序》分为译者导言及原序两部分。其导言部分何炳松言 其写作本文之原委时说:“译者翻译此书之动机,起于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引用西书书 目》篇中‘译之意未安也’六字。洪著几全取材于霍氏之书,而所得尚不及十之一,乃反诋 之为‘未安’,亦未免饮水忘源矣。……且洪著所述,证以霍书,每多断章取义、挂一漏万 之处。若不亟加‘证补’则以讹传讹、贻害无穷矣。”其实,这段话颇有冤枉洪钧之嫌,洪 氏《补证》初版为线装木刻,未有断句,现将其原文断句如下:“自多桑书出,西人考元事 者 ,接踵迭起,皆称引多桑。先求其书不可得,得今英人霍儿渥特书译之。意未安也,复译德 人华而甫之书,继于德国藏书官舍假得多桑旧本,译以互校。”云云。显然“译之意未安也 ”六字不能连读,而应以“译之”两字连上句,意为将霍渥斯书译为中文,但因未能求得多 桑书而“意未安也”。何炳松以“译之”连下句,指责洪氏诋霍书为“未安”,“未免饮水 忘源”。这是误解了。当然,洪氏之《补证》确有许多不足,如其所据贝勒津俄译本《史集 》有很多缺陷,其余诸书多为后人著述,加之译员缺乏专业知识,故错误甚多,如何炳松所 指出的洪氏将Howorth译成霍儿渥特就是例证之一。至于霍氏本身书中的误译、错讹,洪氏 也有因袭。 何炳松意欲翻译霍渥斯《蒙古史》全文还在于他觉得这部巨著为研究中亚“著作为整齐故 事之书”。他说:“夫中央亚洲史事之湮没不彰及其材料之难于征集,世界称最。语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吾人而欲著述中亚史,则比次之业,实急于独断之功。且中亚 故 事在东西洋有同等之关系及重要。东西史家,观察互异。具有世界眼光之史学者正宜搜罗万 有,不偏不倚,以备东西史家之约取。今霍氏不为独断之功,而为整齐之业,广摭史料,饷 遗后人,其识远功高,宁寻常剿袭成书者所可比!若不为之译成中文,则吾人将负霍氏之 一片若心矣。”可见何氏对霍氏《蒙古史》评价之高。 本文的第二部分是何炳松翻译的《元史外记》(即《蒙古史》)第一卷原序。第一卷内容为 中国的蒙古史,大致叙述本卷的内容与所据史料。下文将加以综述。 第二篇《蒙古史导言并序《与第一篇》<元史外记>译者导言及原序》内容互有补充,何炳 松作了译志,对全书三卷内容作了简介,而霍氏之《导言》与第一篇之原序有较大不同,对 第一卷之史料作了更详尽介绍。 根据何炳松之介绍及今天我们所知,霍渥斯系英国人,于1842年生于葡萄牙之里斯本,肄 业于罗萨尔学校,年轻时曾在印度殖民政府供职,1886~1900年任保守党下院议员,并为各 国地理学会及人类学会会员,1899年被选为英国博物馆董事,继又被选为古物学学院院长, 又为王家学院会员、考古学会会长。他是一位人种学家和历史学家,著有历史、地质、古物 、人类学著作多种,1923年病逝。霍氏并不懂得汉、蒙古、波斯等东方语言,似乎对俄语也 不精通。但他有坚实的史学素养,因而能充分利用欧洲学者著作及他们所译的东方史料,以 数十年之力,撰成《九至十九世纪蒙古史》(简称《蒙古史》)这部巨著,其前三卷何炳松估 计达150万汉字以上。他在第二篇文章的译志中作了详细介绍:第一卷为中国的蒙古人,共1 2章,第一章略述蒙古勃兴时的中国北方各族及中亚、西亚概况;第二章为蒙古人之起源; 第三章为成吉思汗;第四章为窝阔台及其子孙;第五章为蒙哥及忽必烈;第六章为忽必烈的 子孙;第七章为察哈尔及四十九旗;第八章为喀尔喀;第九章为和硕特;第十章为开雷特及 土尔扈特;第十一章为科罗斯;第十二章为布里雅特。时间跨度9~19世纪。第二卷为俄国 的蒙古史,共7章,第一章详述钦察人种志;第二章为术赤及拔都;第三章为伯勒克及拔都 之后人;第四章为巨族(各分支家族);第五章为金帐后代诸汗及阿斯特拉干诸汗;第六章为 喀山及喀西毛夫诸汗;第七章为克林姆诸汗。第三卷为波斯的蒙古史,共13章,第一章旭烈 兀 之先人;第二章旭烈兀(上);第三章旭烈兀(下);第四章阿八哈;第五章苏尔丹阿默特;第 六章阿尔深;第七章加伊喀图及贝图;第八章合赞(上);第九章合赞(下);第十章鄂勒哲图 ;第十一章阿布赛特;第十二章后代伊儿汗及札赖尔朝;第十三章伊儿汗帝国之东小朝廷。 本书原拟撰第四卷察合台汗国史及明初帖木儿帝国史,“迄未续编,良可惋惜”。尽管如此 ,霍渥斯之蒙元史仍可堪称世界上第一部蒙古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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