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使们最后选定16岁的朝鲜宗室锦林君恺胤之女,孝宗“以宗室女为养女”,封其为“义顺公主”,又“以工曹判书元斗杓等四人为婚礼都监堂上,主管宗室女治装”。顺治七年(1650)四月,朝鲜孝宗亲自出城送义顺公主之行。义顺公主的随行人员中有侍女16人,及女医、乳媪等数人。与此同时,多尔衮“率诸王贝勒猎于山海关,朝鲜送女至,王迎于连山”,并“即日成婚”。(注:《清史稿》218卷《多尔衮传》。)据朝鲜方面护送人员报告:“九王初见公主,颇有喜色,待臣等亦厚。及至北京,以公主之不美,侍女之丑陋,诘责万端。”且“观其辞气,甚凶且秘,每因事归责于君上”。显然,多尔衮把一己之私凌驾于两国政治关系之上:“九王云:‘自先汗施恩本国甚厚,我亦有私恩于国王,而每以倭衅请筑城练卒,必尔国上下皆有异志也。且侍女之选进,自明朝已有旧例。今日之举,欲观尔国之所为,而尔国不肯精择,公主既不满意,侍女亦多丑陋。尔国之不诚,于此益可见矣。’”(注:《李朝实录吴辑本》,第3801、3802、3803页。)同年九月,清敕使再次赴朝:“今行所干,专在侍女,本国若选送色美者,则皇父王必见而悦之,向之所疑,皆可冰释。”朝鲜只能打起全副精神来执行“皇父王”的旨意:国王派亲信宦官“与宰相押坐于备局,相议拣选”。并“分遣京官于两界,择侍女年少貌美者各三四人,京中则令捕盗从事潜访闾阎女子之美者”。大肆搜捕美女的行动引起朝鲜上下一片恐慌:“被选者或有自剪其发者。父母兄弟,呼泣道路,龆龀之儿,嫁娶殆尽。”(注:《李朝实录吴辑本》,第3804页。)十月,多尔衮又派敕使赴朝颁其母“祔庙”敕。接二连三的敕使使团赴朝,不但使朝鲜举国遑遑、无不疑惧,而且国储荡竭、民不聊生。到十一月的时候,新选侍女赶赴清国,另一位淑安公主也定行于今年。值得朝鲜人庆幸的是,这一切都因多尔衮的突然死亡而猝然结束。 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初九日,多尔衮死于喀喇城,“追送侍女,亦自中路还送”。三个月后,朝鲜得知多尔衮被“削号黜庙,籍其家产于官,分其诸姬于诸王”。(注:多尔衮之朝鲜妃义顺公主“亦归于白阳王之子”。顺治十三年,锦林君恺胤以谢恩兼冬至使如清,请求清廷放其女归国,清帝“特遣太子太保议政大臣哈什屯则令送归国,俾依亲自守。”朝鲜国王“命户曹给义顺公主月廪,以终其生。”见《李朝实录吴辑本》,第3848-3849页。)此时郑命寿虽仍为通事官随使团出使朝鲜,然“气色则与前顿异,大有忧惧之色”。(注:《李朝实录吴辑本》,第3814页。)两年后,失去靠山的郑命寿终被“夺其官、籍其家”,朝鲜孝宗坦言:“我国人民之喜幸,曷胜言哉!但虑其他日起废而复用也。”(注:《李朝实录吴辑本》,第3834页。)对此人的所作所为仍心有余悸。顺治十年(1653)清使团在“郑译被罪後,始为出来”时,要求朝鲜“凡干接应及站路,自前弊端,必须与大通官等参酌相议,永为定式。毋踵前习,可免日後无穷之弊”。(注:《备边司誊录》,孝宗四年癸巳十月二十八日。)着手恢复被郑命寿等人搞乱了的传统仪制。 四、对多尔衮朝鲜政策的评价 皇太极的朝鲜政策基于武力征服和军事压迫,一方面力图瓦解明朝与朝鲜的传统宗藩关系,严厉打击朝鲜“义理派”,培植主和派、亲清派势力;另一方面因战争需要,要使朝鲜成为清朝的军用物资后方基地。主要方法是以武力压迫为主,同时施以减免岁贡等“恩惠”。 摄政王多尔衮秉承皇太极的朝鲜政策,并在清人入关、朝鲜战略地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采取归还质子、释放罪臣、减免岁贡、停止刷还女真人等重大举措,逐步把朝鲜政策转向传统宗藩关系的轨道上来,对于朝鲜方面调整心态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标志着清朝的朝鲜政策由军事压迫向传统礼治的实质性转变。多尔衮的朝鲜政策承上启下,对清与朝鲜实现长期稳固的宗藩关系意义重大。 崇德年间,多尔衮与朝鲜王室一直保持一种私人性质的联系,这对于他制定和实施朝鲜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执政后期的多尔衮任用亲信、独断专横、脾气急躁、耽于享乐,朝鲜不幸成为他满足个人欲望的目标。而他任用的英俄尔岱、郑命寿之流发迹于崇德年间,这些“朝鲜事务专家”通常都带有那种战争期间形成的征服者的心态,对朝鲜需索无度、凌辱过甚,甚至假借皇权圣旨,对朝鲜政务横加干涉,成为传统宗藩关系中的不谐和音。 随着清世祖的亲政,郑命寿被废,朝鲜王廷终于摆脱了被欺压被凌辱的处境。清世祖起用了明朝人仕清国者来处理朝鲜事务。新一代的朝鲜事务管理者更多地遵循礼治的传统方法,更重要的是清世祖不像其父皇太极那样曾经以武力征服朝鲜迫其为臣,也不像其叔父多尔衮那样与朝鲜交往时总带有浓厚的私人色彩,在清世祖眼里,朝鲜只是一个与大清一直保持密切关系的属国,多尔衮执政早期确立的朝鲜政策得以沿袭,清朝与朝鲜得以保持传统的建立在礼治基础上的宗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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