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发现与先秦两汉学术文化
一、考古发现与先秦古书新证 晚清以来,由于社会的变革,带来了对传统文化的变革,于是有学者开始对古书产生怀疑,要求对传世古籍进行系统的估价。这种趋势到了二十世纪上半叶,便形成了一股强有力的“疑古思潮”,在史学界和学术文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李学勤先生说这是“对古书的第一次大反思”。 疑古派审查古书的目的,在学术上是为了重建古史,在思想上是为了冲决经学罗网,打倒圣人偶像,具有进步意义。但由于在方法论上,他们局限于以书面文献论书面文献,结果怀疑过了头,把许多反映夏商周文明史的真书都定为伪书,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 考古材料的出现,使我们对先秦两汉传世古籍有了新的评判标准,尤其是从地下发掘出的大量战国秦汉的简牍帛书,使我们亲眼看到了未经后世改动的古书原貌,是前代学者见所未见的。这些材料可以使我们对先秦两汉古籍作出新的审查,李学勤先生称这是“对古书的第二次反思”。这是我们研究夏商周文明史与学术史时要做的第一步学术工作。自王国维以来,学者们在这方面已作出了不少努力。兹概括如下三方面,以见端倪。 1.考古遗迹遗物与古书新证 王国维“二重证据法”中所说的地下材料,主要是指有文字的部分。而事实上,考古材料实可划分为有文字与没有文字的两类。没有文字的考古材料,如遗址、墓葬、建筑、服饰、器物等等,同样可以用来印证古书。 《文物》1992年第4期发表了张长寿先生的《“墙柳”与“荒帷”》一文,讲到丰西井叔家族墓里的铜鱼,作为棺盖上的装饰,一串一串的,其时代是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后来,考古工作者在河南三门峡的虢国墓地里也发现了这种铜鱼,时代是春秋时期。这些考古材料,正可与《仪礼》里的有关记载相对照。因此,可以推论,《仪礼》这部书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与春秋时代有关。《考古学报》1956年第4期发表陈公柔先生的《士丧礼、即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将《仪礼》所记随葬器物的组合形式,跟考古发掘中所见的实际情况对比,认为《仪礼》反映的许多内容是春秋战国的情况。这一结论与张长寿先生文章中所得结论相一致。从而证明《仪礼》的成书时代不会晚于春秋战国时期,《仪礼》一书所记春秋以前的礼制是可靠的。 以上是正面情况,也有反面情况。据《周礼》记载,先秦时期盛行昭穆制度,所谓左昭右穆,“父为昭、子为穆”。昭墓制度在墓葬、宗庙、祭祀、继承、婚姻等领域都有反映。据《周礼》载,周代的墓地分为“公墓”与“邦墓”。“公墓”为周王诸侯墓,“邦墓”为贵族大夫墓。“公墓”区里严格执行昭穆制。《周礼·冢人》:“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 然而,夏商周断代工程在山西南部翼城县与曲沃县交界处发掘的“天马-曲村晋侯墓地”的情况却不是这样。在晋侯基地里,到2001年春季为止共发现了9组19座父子相承的晋侯夫妇墓。可是这9组晋侯父子相承的基葬并没有按照昭穆制度排列。 负责考古工作的夏商周断代工程首席科学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李伯谦教授早在1997年就专门在《考古》11期上发表论文,指出《周礼》中所记的昭穆制度需要重新讨论:“从西周中期至春秋初年,在晋国公基区内并未实行昭穆制度,与晋侯墓地大体同时的卫国、燕国、虢国等公墓的墓位安排,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尚难窥见全貌,但似乎也见不到‘昭居左、穆居右,夹处东西’的格局。因此,《周礼·春官宗伯·冢人》所说的这种公基墓位安排制度在西周时期是否真的存在,我很怀疑。” 2.甲骨文、金文与古书新证 甲骨文的内容涉及天文、地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乃至婚姻生育疾病寿命等等,无所不包。因此,甲骨文是我们印证古书,研究先秦史的重要资料。 甲骨文学家董作宾先生生前写过一篇论文叫《王若曰古义》,文中引述了一版甲骨文,上刻曰: 王若曰羌女 如何标点这段话,学者间有不同的意见,李学勤先生读为: 王若曰:羌,女(汝),…… 这是商王对羌人的一种文告,意思是:“王这样说:羌族,你们应该如何如何……”可见商代已有“诰”这样一种文体。这样,我们就可以认识到,《尚书·商书》里的“王若曰”,还有“微子若曰”,并不是周人所拟作,而是商代就已经有了。从文体学角度看,“诰”起源于何时,又有什么特点,这版甲骨提供了有益的研究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