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段史料,目前学术界存在两种不同解读:第一种由此推定庚款兴学系驻美公使梁诚倡议;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它表明梁诚为了早日实现退还,在庚款用途问题上“按照美国的意图,向清政府提出了退款兴学的建议,却做了种种有利于清政府的解释”(注:李守郡:《试论美国第一次退还庚子赔款》,《历史档案》1987年第3期。)。换言之,庚款兴学最初系出于美国之意。笔者以为,第二种解读无疑是正确的。事实上,在收到梁诚的来函之后,清政府就做了正确的解读,注意到庚款兴学“必为美廷所乐从”,而没有把它看做梁诚个人的建议。并且,根据梁诚最后要求,清政府明确向柔克义宣布此意,以及柔克义本人对庚款用途所持的态度来看,庚款兴学的建议很可能就是柔在会谈中向梁诚传达的意思。作为一位学者型的外交家和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的实际制订者,柔克义是当时美国政府中仅有的一位能够阅读中文和藏文的汉学家,热心促进中国的改革,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尤为重视。在会见梁诚一个多月之前,柔克义就曾以个人身份写信给一位参议员,呼吁允许接收中国学生就读西点军校,指出:“我不能设想还有比向他们提供我们的教育设施所能提供的便利更为有益的事--不仅对他们来说,而且最终对我们来说。从与许多在美国接受教育的中国官员的长期接触中,我完全有信心地说这些人对他们国家和人民所产生的影响绝对是符合我们利益的。已有不少中国的海军军官在美国接受教育,他们中许多人已享有盛名。我相信如果有可能允许中国学生进入西点军校,将会获得同样令人满意的结果。”(注:"Rockhill to Senator Warren",February28,1905,Rockhill Papers.有关柔克义本人的生平请参见Paul A.Varg,Open Door Diplomat:The Life of W.W.Rockhill(Th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52)。)7月12日,在来华后写给罗斯福总统建议尽快落实退还部分庚款的信中,柔克义也力图说服罗斯福支持将退款用于教育,坚决反对康乃尔大学教授精琪(Jeremiah Jenks)提出的将退款用于清政府货币改革的建议,认为这一方案不切实际,指出清政府已答应保证将退款完全用于教育,并很可能会要求我们参与这一教育基金的管理。(注:"Rockhill to The odore Roosevelt",July12,1905,Rockhill Papers.)后来,在与清政府谈判庚款归还问题时,柔克义多次向中方代表传达过与梁诚信中所言大体相同的信息,即只有中方明确申明将退款用于兴学,才能有助于美国总统早日做出退款的决定。此外,还须指出的是,庚款兴学计划实际上是美国正式宣布退款之前即已基本做出的一个决定,也是当时美国朝野比较一致的意见。1906年4月,罗斯福总统就曾对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提出的将退款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的建议明确表示赞同,指出:“如果我们能采取你所建议的政策,我将全力支持。”(注:"Roosevelt to Smith",April3,1906,in Elting E.Morison(ed.),The Letters of The odore Roosevelt,V,p.206.) 与此相反,对美国建议将退款直接和完全用于派遣中国学生赴美留学,清政府从一开始就持保留意见。在收到梁诚的信函之后,清政府虽然原则上不反对将退还的庚款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但鉴于“目前中国待办要政极多,正虑无款可筹”,并不赞成将它全部用于兴学。直隶总督袁世凯建议将退还的庚款先用于兴办路矿,再以其所获之余利用于兴学,认为这样“庶可本末兼权,款归实济”。(注:《北洋大臣袁世凯致外务部函》(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到),《清华大学史料选编》(一),第78页。)外务部也认为袁世凯的意见“尤属统筹兼顾、尽美尽善之图”,并指出“办理学务,似无须如此巨款”。但鉴于庚款兴学“为美廷所乐从”,以及当时中美之间正为粤汉路权问题进行交涉,为不影响美国退还部分庚款,驻美公使梁诚和外务部都不敢对庚款兴学提出异议,外务部指示梁诚“揆度情形,必须毫无妨碍,方可示此宗旨,否则但告以办理一切有益之新政,决不妄费”(注:《外务部致驻美国大臣梁函》(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发),《清华大学史料选编》(一),第79页。);而梁诚也因“时值粤汉铁路正议收回,美总统颇不适意,且恐有所牵掣,未曾再提前议”(注:《驻美国大臣梁致外务部函》(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初五日到),《清华大学史料选编》(一),第80页。)。但这并不意味着清政府已完全接受美国的方案。 1907年6月,美国国务卿罗脱正式通知中方将退还部分庚款之后,用途问题再次成为中美两国争议的焦点。清政府仍然不赞同将退款直接和全部用于兴学,希望将退还的庚款首先用于其他急需兴办的新政上,再以其所获余利用于兴学,所不同的是此时清政府希望将退还的庚款用于东三省的开发,以抵御当时俄、日两国的侵吞。其具体设想是,清政府设立资本金为2000万美金的东三省银行,在美国发行债券,以东三省的一部分收入和退还的庚款为抵押,然后以东三省银行的盈余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在清政府看来,这一计划与美国政府的要求并不矛盾。为此,奉天巡抚唐绍仪与当时美国驻奉天领事司戴德(Willard Straight)频频接触,商讨具体事宜,并来北京拜见柔克义,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尽管这一计划没有得到后者的支持,美国国务院也于1908年初即指示司戴德不要插手中美庚款用途问题(注:"Wilbur J.Carrto Straight",February10;"Straight to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of State",March3,1908,Records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Relating to Internal Affairs of China,1906-1910,microfilm,Roll No.242.),但直到唐绍仪访美,他与司戴德之间关于用退还的庚款作为一笔满洲开发借款抵押的计划一直未曾停止(注:详见〔美〕查尔斯·威维尔著,张玮瑛、李丹阳译《美国与中国财政和外交研究(1906-19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7-57页。)。 1908年5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议案,授权美国总统以合适的方式退还部分庚款。同日,美国国务卿罗脱指示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就此一问题征求清政府的意见。在与清政府讨论退款方式的过程中,柔克义极力贯彻美国政府的意图,胁迫清政府必须将退款完全用于派遣中国学生赴美留学。在5月25日收到国务卿的电文通知后,柔克义故意没有立即照会外务部,而是非正式地通知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询问清政府是否会履行3年前向他本人多次做出的将退还庚款用于兴学的承诺。6月10日,在与唐绍仪和梁敦彦会谈的过程中,应后者的要求,柔克义递交了他拟订的清政府致美国政府照会和他本人致清政府照会的草案,供清政府参考。6月30日,对梁敦彦送来的外务部照会草案略去有关成立赴美教育使团的内容,柔克义当即表示不能接受,要求梁敦彦转告庆亲王奕劻:如果外务部致美国政府的是这样一个照会的话,我担心总统将不会放弃庚子赔款的权利;如果中国希望美国放弃这种不容置疑的权利的话,必须提出充分和很好的理由,向总统证明他这样做是正确的;我个人认为,在一个确定的年限内成立一个大规模的赴美教育团,将对总统有很强的吸引力,将有助于中国实现退还部分庚款的目标,但中国派遣教育团的决心必须明确、正式地表达出来。7月9日,在与唐绍仪的会谈中,柔克义再次强调:如果中国希望美国早日归还部分庚款的话,清政府必须对坚定不移地执行派遣学生留美计划,以及学生人数和实行年限做出明确的声明,实行年限应该与庚款的退还期相同。最后,柔克义与唐绍仪就派遣中国学生赴美达成一致意见,商定头4年每年选派100名学生赴美留学,学习期为8年,此后为每年50人。但为了显示这一方案完全出于清政府的意志,避免外界将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看做是归还赔款的一个先决条件,唐绍仪建议将有关派遣留学的具体计划与正式照会分开,以附件形式发送。7月11日,发现梁敦彦送来的照会的附件草稿遗漏实行年限后,柔克义在第1段的第6和第7行补上“直至赔款付清为止”一句,要求梁拿回去再加以修改;他本人原计划这一天送给清政府的照会也没有发出。7月14日,柔克义拜访外务部,在确知清政府的照会完全满足了他的要求之后,才与外务部正式互换照会。(注:"W.W.Rockhill to Secretary of State",July16,1908,Records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Relating to Internal Affairs of China,1906-1910,microfilm,Roll No.242.)在7月14日的照会中,清政府明确表示:“中国政府乘此机会愿表明实感美国之友谊,且念近年贵国大伯理玺天德提倡中国学生来美分授高等教育,此事征之往事,入美国学堂结果甚善,而裨益中国者良非浅鲜。中国政府现拟每年遣送多数学生至美就学。”照会的附件也根据柔克义的意见,规定自开始退还赔款之年起,中国政府于头4年每年遣送100名学生赴美留学,自第5年起每年至少选派50名中国学生赴美留学,直至该项退款用毕为止。(注:《清华大学史料选编》(一),第88、102-103页。按:从上所述,1908年7月14日清政府致柔克义照会及附件,其实是由柔克义事先草拟并修改认可的,因此,该照会的内容并不完全代表清政府的意图和愿望。)10月31日,经反复协商,柔克义又与外务部拟定《派遣美国留学生章程草案》,就留美学生的资格、选拔、专业及其管理等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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