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探讨宋代商品经营资本的构成时,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考察由于农村家庭手工业与原料生产的分离而出现的农民向商业的转化,以及由于手工业生产规模扩大和手工业者蜕变为商人这些突出的社会现象。大量的史料记载说明,在宋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历史条件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向商品经营资本的转化成为不可避免,亦成为宋代商品经营资本发展的突出特点。 由于商业利润的吸引,从北宋初年起,就有大批农民弃农经商。"子欲富矣,何用为富?农不若工,工不若贾"的观念因此流行开来,"民乐负贩","去为商贾"[27]的也就日渐增多。从北宋至南宋,农民经商更为普遍。知岳州范寅敷即说:"本州农民,自来兼作商旅。"[28]朱熹提到当时南方乡村多有"营运店业兴盛之家"和"有些小店业、买卖微细"[29]之户。据估计,前者多为乡绅地主兼营商业,或者是脱离农业的商业户,后者则可能是兼营或专营的一般民户。甚至家业钱"二十千之家,必庸贩以自资,然后能糊口"[30]。 至于手工业者兼营商业和完全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的就更为普遍,其中成为富商大贾者亦不乏其人。如北宋开封有"许大郎者,京师人,世以鬻面为业,然仅能自赡。至此老颇留意营理,增磨坊三坊,买驴三四十头,市麦于外邑,贪多务得,无时少缓,如是十数年,家道日以昌盛,骎骎致富矣"[31]。南宋杭州城内,"有专以打造金箔及铺翠销金为业者,不下数百家,列之市肆,藏之箧盖,通贩往来者,往往至数千人"[32]。象磨户许大郎和那些金银手工匠人兼营或完全转化为商人而成为商品经营资本的,就完全是在商品经济发展条件下,在商品市场上形成的独立资本。他们将"会促使生产越来越具有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促使产品越来越转化为商品"[33]。而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真正革命化的道路",就是"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34]。因此,在探讨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等问题时,宋代商品经营资本的发展表露出许多值得注意的新特点。 同时,由于商品市场的扩大和进入流通市场的商品量的增加,也促使宋代商品经营资本越来越发展为规模经营。就数量来讲,宋代的商品经营资本还多是中小商人居主要地位,但也越来越多的涌现出"营运本钱,动辄万数"的大商人。北宋开封为"富商大贾所聚","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35]。这也许是夸大的说法,但许多商铺的规模和交易量的确很大。有些酒店即有正店,又下设分店,称作"脚店"。有些饭店能拥有五十余炉,雇工达一二百人。有些金银彩帛交易之铺,其规模更大,"动即千万,骇人闻见"[36]。南宋临安珠子市的交易,"动以万数"。临安商人吴氏,"以k23h111.jpg珠为业,累资数百万",号称"珠子吴员外"[37]。如果说珠宝金银商是例外的话,那么在其他商品经营中,仍能看到不少这样的例子。如邢州张氏,以贩布"起富,资十千万,邢人呼为布张家"[38]。"鄂州富商武邦宁,启大肆货缣帛,交易豪盛,为一郡之甲。"[39]从晋、绛至邢州间的大布商,一次可市布五千匹。有一富商裴氏委托他人贩卖货物,两次付钱四十万贯。越州萧山有一商人,每年收入几千万贯。 商品经营资本的扩大,为"商人直接支配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也就成为"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40]。这是宋代商品经营资本发展的又一新特点。 三 宋人把当时商品经营资本者的经营活动称之为"营运",也叫"居物逐利"。其具体经营方式实则呈现多样化,大体上有长短途贩运、产销一体化经营、行商坐贾联营、批发零售结合以及包买包卖或预买预卖等类型。 贩运经营在当时的商品市场上占据重要的地位,许多商品经营资本即因此致富。贩运经营又可分为国内长短途贩运和海外长途贩运。国内贩运主要是南北之间的,也有区域之间的,距离、规模不等。时人李昭酂曾说:"某闻富商大贾,陆驾大车,川浮巨舶,南穷瓯越,北极胡漠。"[41]在南北贩运交易中,米谷占有相当部分,商品粮比重有明显增加。当时从事粮米贩运的叫"米客",亦称"米船"。米船在内河的运载量可达一二千石。如"零陵市户吕绚以二百万造一巨舟",进行经营,可见其经营规模之大。真宗景德年间三司言:"富商大贾,自江淮贱市粳稻,转至京师,坐邀厚利"[42]。其他贩运纺织品、耕牛、药品、果品的,规模也都很可观。尤其是贩运禁榷商品,获利就更大。如有鄱阳人阎某,贩盐致富,"家资巨亿"[43]。贩茶更获利不赀,有的"转卖于西北,以至散于夷狄,其利又特厚焉"[44]。 海上长途贩运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最负盛名的有"闽商"、"浙商"等。如泉州商人杨氏,"为海贾十余年,致资二万万"[45]。温州巨商张愿,"世为海贾,往来数千里,未尝失利"[46]。泉州大商人蒲氏,经营海外贸易达三十年,每年贩运额达一千余万贯,而获利五分。另有建康巨商杨二郎,"数贩南海,往来十有余年,累资千万"[47]。 其他经营形式如产销一体化、包买包卖或预买预卖等,主要集中在手工产品行业和部分经济作物种植、养殖行业中。如荆湖路诸州县商人,"多在城外置买些地土、种植茶株、自造茶货,更无引目,收私茶相兼转搬入城,与里外铺户私相交易,或自开张铺席,影带出卖"[48]。又如湖北路辰、沅、靖、峡诸州以及荆南、江陵等产金地区,"皆商人淘採之地"[49],即由商人直接投资生产,并组织产品销售。再如"临川市民王明,居k23h112.jpg间贸易,资蓄微丰,置城西空地为菜圃,雇健仆吴六种植培灌,又以其余者俾鬻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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