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针对中日华北“共同防共”问题的政策措施略论
在1935年至1936年的中日交涉中,中日华北“共同防共”问题被反复涉及。它在华北“自治运动”中表现为“防共自治”,在著名的“广田三原则”中表现为“防止赤化”。它由日本方面(包括日本外务省和关东军及日本中国驻屯军)提出并反复坚持,迫使中国外交部门及华北地方当局与之进行交涉。这一问题对国民政府来说,极为复杂且颇难酬答:首先,反共不仅是国民政府一贯的内政方针,而且国民政府极为警惕苏联对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及对中国内部的渗透,“防共”或“防止赤化”与国民政府的这一政治立场表面上具有一致性。但顺应日本方面的要求而导致日本势力进一步控制华北,则将危及国民政府在华北的统治。其次,日本所要求的华北“共同防共”除针对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向华北发展外,还针对苏联。前者固然对国民政府阻止共产党和红军向华北发展不无好处,但后者却会导致国民政府与苏联相对抗,从而使国民政府联苏制日的抵制日本侵华的策略根本动摇。因此,在华北“共同防共”问题上,国民政府采取什么措施,是值得重视的问题,并且透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看到西安事变前国民政府在对苏与对共产党这两个相互联系问题的政策上的微妙变化,以及对日政策的若干重大变化。本文先探讨日本华北“共同防共”的意图,再分析概括国民政府对这一问题采取的基本措施,最后对这些措施作出概括的分析。 一 “共同防共”问题非自华北始,仅就“九·一八”以后而言,英美就希望日本成为远东的“防共宪兵”,而日本也在国联会议上要求英美在东北问题上支持日本的行动(注:参见吴东之主编:《中国外交史(1919-1949)》,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35-236页。)。显然,此时的所谓“共同防共”并不是要与国民政府联合,而只是为了使东北问题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从而为列强对东北问题的政策提供依据。随后,日本也未将该问题提到中日两国的外交关系中,只是对“中国一部分地方受共匪之侵扰”,“常引为关心之事”(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669页。)。到1935年初,情况有所不同, 日本对于与国民政府的“共同防共”日益重视起来。1月,关东司令官南次郎言, “中日友谊之根据,在中国驱除共产党与取消反对日本之态度”(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大事记》第21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7页。)。外务省也将“要觉悟到中日两国正面临着共产党的扰乱与灾祸”确定为对华外交方针之一。1935年7月至10月,海、陆、外三省通过长时间的协商, 形成“广田三原则”、“共同防共”问题在协商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是作为其内容之一,不像另外二原则在形成过程中内容前后有所变化(注:关于广田三原则内容的前后变化,可参见梁敬?:《广田三原则》,(台)《传记文学》第12卷第四期。),可见其对“共同防共”问题比对其它问题认识更为一致。正因为如此,在包含“共同防共”内容的“三原则”通过阁议之前,华北日军就迫不及待地将其向中方率先提出来,要求“通过华北五省的军事合作,防止赤化”(注:伍宗华等编:《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国战场史长编》(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7页。)。同时,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还在其所著《日本对华之基础观念》一书中,论证在华“防共”的必要性,为其政策与行动提供理论依据,自此以后,至1936年底,华北日军、外务省及驻华外交人员反复向华北地方当局、国民政府要求实行华北“共同防共”,大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之势。 如果说日方在“九·一八”之后叫嚷“防共”是为了获得欧美国家对其侵占东北的认可,那么,日本这段时间内顽固坚持甚至威逼利诱实施中日华北“共同防共”是为了什么呢? (一)想以“共同防共”为藉口,推动“华北分治”或“自治”的实现。 日本对华北早有野心。据重光葵说:“华北工作可以说是满洲建国后不久即开始的”(注:(日)重光葵著、齐福霖等译:《日本侵华内幕》,解放军出版社1981年版,第86页。)。“华北工作无非就是为了在新的侵略中寻求突破口,以摆脱扩大了的危机”(注:(日)信水清三郎编:《日本外交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02页。)。因此,随着日本内外危机的加重,对“华北分治”的迫切程度也日益加强。但是,由于华北是英、美、苏等国都十分关注的地区,日本军方认为还“未至对华北工作断然诉诸武力之地步”(注:天津政协编译,《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 第259页。),因此, 实施“华北分治”就只能依靠运用各种谋略来实现。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防共”成为日方推动“自治”的藉口。为使这种藉口真正使人相信,在具体的实施中,日方不惜制造各种政治谣言来推动“自治”的实现。如1935年10月,“日方宣传,此次欲华北五省自治之原因”,系国民政府“军事领袖已采联俄联共政策,于本年七月一日与俄订立一种西北协定”(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77页。)。11月,日方又讹传“最近中国共产党在四川似已与蒋氏麾下之中央军成立协定,故此后之共产军将推其主力于察哈尔、绥远、外蒙、新疆方面”,因此,“中日应于此时共同防卫赤化”(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168页。)。 日方捏造上述子虚乌有之事,其目的无非是想借共与非共问题制造国民政府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政治危机,增强地方的自治倾向。日方的这类手法在1936年和1937年初也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日军还伪设共产党机关,制造“赤色威胁”,借此向华北当局要求实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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