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邑与王城 由上面的考察,我们知道新邑不是成周,本节的讨论将进一步指出,新邑即后来的王城。 首先我们来看新邑的居住者及其方位。从《尚书》的记载来看,新邑的居住者主要是殷遗民。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今尔惟时宅尔邑。 --《多士》 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 孺子来相宅,其大惇典殷献民。 --《洛诰》《多士》记载周公在新邑告商王士,说明商王士当时在新邑。文中记述营建新邑的目的时又说“予惟四方罔攸宾”。宾即宾客之宾,此作动词用,犹《易·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之宾。“攸宾”谓四方来朝贡时宾客之住处。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修建新邑有两大目的:1.作为四方朝贡时之住处;2.用以居住殷遗民。该篇接着又说“尔乃尚有尔土”,“今尔惟时宅尔邑”,可知新邑是商王士的长期居住之地。正因为新邑是用来让殷遗民居住的,所以《召诰》记载修建新邑的才是“庶殷”。《洛诰》称成王用殷礼祀于新邑,又称成王“来相宅”而“大惇典殷献民”,也都说明新邑的居住者主要是殷人。以前的学者因不明新邑的居民主要是殷人,所以觉得周王用殷礼在新邑祭祀很不好理解,于是就把殷礼讲成盛大之礼。其实,《尚书》中许多篇章如《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等,文中的殷字均是殷商之殷。《君奭》还说到“殷礼陟配天”,“殷礼”也即《洛诰》的“殷礼”。 新邑的居住者为殷人,也可从西周金文中得到证明。西周金文提到新邑的有士卿尊、臣卿簋、臣卿鼎、柬鼎等,其铭文如下。 士卿尊:丁巳,王在新邑,初□。王赐士卿贝朋,用作父戊尊彝。子□。 臣卿簋:公违省自东,在新邑,臣卿赐金,用作父乙宝彝。 柬鼎:癸卯,王来奠新邑,□二旬又四日丁卯,□自新邑于柬,王□贝十朋,用作宝彝。由铭文很容易看出来,士卿尊和臣卿二器的作者都是住在新邑的,前者铭末有族徽“子□”,大家知道,族徽在殷代各家族中是最为普遍的,而甲骨文中的“子某”都是与商王室有血缘关系的殷商贵族,即多子族,这个问题下面还要谈到。所以士卿尊的作者无疑是殷代贵族;臣卿二器没有族徽,但有“父乙”称谓,以天干称其父祖是商人的特征。在商代,商王在故去后,后人即通过占卜的方式,选择故去商王的最佳祭日,祭日选十天干不选地支。在王室而外,殷人的其他家族也用这种方式来称呼其父祖,于是就有祖甲、祖乙、父丁、父庚等称呼,有的还在日干前加一日字,如著名的商代三戈的“祖日某”、“父日某”、“兄日某”以及金文中的“文考日某”等等,所谓日,即是指的祭日。西周时期,殷代遗族仍沿袭其传统,如微氏家族以天干称其父祖,其他众多署有族徽的西周器铭称其父祖也用这种方式。这方面的情况笔者曾有一小文论及(注:彭裕商:《谥法探源》,《中国史研究》1999年1期。),可参考。 而周人则与此不同。首先,王室就不以日干称其父祖,王季、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等称呼,就与商王不同。王室而外的其他周人族氏也从王室,一般也都不以日干称其父祖,如何尊、班簋、师鼎、师丞钟、盠驹尊、毕鲜簋、召伯虎簋等等,其作者皆为周人,父祖之称均不以日干。这种情况反映了殷周两种不同文化的差异。臣卿二器有“父乙”称谓,其作者当为殷人。 柬鼎铭文有残缺,但其大意可知:癸卯日“王来奠新邑”,丁卯王从新邑去柬,临行前赐与该鼎作者贝十朋,说明作者居住在新邑。该鼎措辞多同殷墟甲骨文,如“二旬又四日丁卯”,就是常见于殷墟甲骨文的说法。铭首记干支“癸卯”,也常见晚殷器铭,这些都说明其作者是使用殷文化的殷代遗民,情况与保卣类同。 上举金文材料所反映的情况与文献所载相合,都说明新邑的居住者是殷遗民。 我们再来看新邑的位置。这方面的记载目前材料较少,但仍可看出来,新邑是在成周的西面不远。《多士》记载周王对殷人说:“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是说要把殷民向西迁徙。下文我们将要论到,殷民初迁时居于成周附近的洛,至此始迁居于新邑。这样,新邑既在成周之西不远,且其规模又较大,称为“新大邑”,由此看来,新邑应即是后来的王城,其初建成时称为新邑。 《洛诰》云:“公不敢不敬天之休,来相宅,其作周匹休。”“相宅”又见《召诰》,都是指相新邑之宅,“作周匹林”匹乃匹配之意,当然是指营建新邑。这里的关键是周,如讲成西土之周,而以新邑为成周,这句话就不大通顺了。因为成周也是周,不能与周相对而称为“周匹休”。新邑与成周为匹,也非王城莫属。 历来学者多认为王城所居为周王,这恐怕是把王城之王理解为周王的缘故,故而王城也即为周王所居之城。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下一节将要指出,自成王以降,西周时期周王并不居于王城。那么,殷遗所居又何以叫王城呢? 《多士》说:“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可知新邑居住的主要是商之“王士”,什么是商之“王士”呢?结合甲骨文的记载来看,所谓“商王士”应是指与商王有血缘关系的一些氏族。据甲骨文记载,商代有王族、多子族,还有多生,如: 甲子卜争:雀弗其呼王族来?(《缀合》302) 己亥贞:令王族追召方,及于……(《南明》616) 丁酉卜:王族爰多子族立于矺?(《南明》224) 贞:令多子族比犬暨廪蜀叶王事?(《前》6、51、7) 惠多生飨?惠多子?(《甲编》380) 笔者曾在一篇小文里谈到(注:彭裕商:《非王卜辞研究》,《古文字研究》13辑,中华书局,1986年。),卜辞的“王族”,其核心人物为时王的直系亲属,主要是其子辈,“多子族”的核心人物为前王的子辈,他们或是时王的亲弟兄、从父弟兄,或是时王的诸父诸祖。也就是说,这些族氏的首领都与商王有或近或远的血亲关系,他们就是《多士》所称的“王士”。将《多士》与《多方》相对照,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人与商王室的关系。《多士》诰告的对象是“商王士”,文中说“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称成汤为其先祖,则其为成汤后裔甚明。又说“惟尔王家我适”,称其为商之“王家”,“王家”当然是与商王有血缘关系的人。《多方》诰告的对象则主要是商王朝的异姓族邦,文中说“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又说“乃惟尔商后王”,既不称成汤为其先祖,后王前面又加商,措辞与《多士》迥然不同。在称呼上,二者也是不同的。《多方》云:“告尔有多方士暨殷多士。”很明显,“有多方士”是指殷商时代的异姓贵族,“殷多士”则指与商王室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贵族。《诗·文王》提到“殷士”,“殷士”当然就是《尚书》的“殷多士”,该诗上一章又称其为“商之孙子”,与上举《多士》称成汤为其先祖相合,其与商王有血缘关系甚明。《多士》记载迁往新邑的就是这些“殷多士”。这些“王士”在商代地位高,权势大,是商王朝的中坚力量,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故后人称之为“殷顽民”。这些“殷顽民”是周初统治者最不放心的,《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灭殷后即计划要营建大城堡(定天保)以迁居殷遣(“悉求乎恶,贬从殷王受”),所以在成王平叛以后,即秉承武王遗志,将其迁到洛邑以防不测。至于“多生”,则是与商王无血缘关系的异族,其中也有不少家族与商王室有婚姻关系,但其社会地位明显不如王族和多子族,这一类人在周人眼里是相对次要的,《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分鲁公“殷民六族”、分康叔“殷民七族”就是这一类氏族,而《多方》的“有多方士”则应为其首领及其上层人物。又据《多方》“告尔有多方士暨殷多士”,既提到“有多方士”,则迁往洛邑的殷人中也应有一部分地位较高而与商王室关系密切的“多生”族。 我们说居于新邑的殷人主要是与商王有血缘关系的商代贵族,还有一些旁证。上文已经提到,士卿尊、臣卿二器以及柬鼎,由铭文来看,其器主都是住在新邑的殷代遗民。此外,在洛阳出土的殷遗所作殷式铜器还有保卣、我方鼎等。大家知道,殷商时代能铸造和拥有铜器的都不是一般的人,这说明迁到此地的绝不是一般的殷民,而是在商代很有地位的人,他们不仅带去了已有的铜器,同时还带去了百工,在洛阳继续铸造殷式铜器。士卿尊还记有族氏名“子□”,属甲骨文的多子族,也即《多士》所说的“商王士”。 由上所论,可知新邑居住的并不是周王,而主要是商之“王士”,则王城一名之由来,当不谓周王所居之城,乃指殷商“王士”所居之城。周王理应居于武王时所营的“周居”,即成周。 王城初建时称为新邑,后定名为王城。其定名的时间,据目前所见最早提到王城的昭王初年的令方尊铭文推测,至少在昭王以前,即成康之世。以理推之,王城既指商王士所居之城,其定名可能在商王士迁居新邑后不久,即成王时期。 综上所述,王城实建于西周初年,所以西周金文的“王”,应即王城。这一点唐兰、陈梦家等先生早已指出,杨宽、王玉哲等先生也同意这种说法(详本文第一节)。以前一些学者由于要否定王城为西周初年所建,曲解西周金文的“王”,认为不是指王城。其实,金文的记载是非常明白的,正确理解并不困难。昭王初年的令方尊、方彝铭文记周公子明保在成周用牲于京宫、康宫之后,再用牲于“王”,然后再从“王”返回(明公归自王)。“用牲于生”的典礼,应自《洛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而来。“王”与在成周的京宫、康宫对举,很明显是指的王城。令本为殷代氏族,相当于上文提到的“多生”,因世为作册,殷亡后遂为周作册之官,应与周之其他官吏同居于成周,这在铭文中是看得出来的。令器出在洛阳,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明公归自王”一句是指明公自王城返回成周,返回以后再赐令物品,文意通畅。如把“王”讲成周王,谓“自王祭所而归”,而王祭所又在成周,则所谓归,实在不知归于何处。又,应侯钟说:“王归自成周”,与“明公归自王”句法相同,也可见“王”应是地名。在令器外,提到王城的还有穆王时的御正卫簋,铭云:“懋父赏御正卫马匹自王”,该铭“自王”,明显就是令器“明公归自王”的“自王”,王即王城。有学者认为是懋父之马赐自周王,以之转赐御正卫,这种说法是很牵强的。西周金文言转赐者,其措辞与御正卫簋不同,如效尊铭云:“王赐公贝五十朋,公赐厥涉子效王休贝廿朋”,说得清清楚楚。所以如果真是懋父将王所赐之马转赐御正卫,则当云:“懋父赏御正卫王休马匹”。可见“自王”确应如唐兰、陈梦家等先生所言,理解为“自王城”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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