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户部银行(后改名大清银行)和1908年交通银行这两家官办银行在北京设立,其分支机构之多、分布地域之广,为当时国内其他地区华洋金融机构所远远不及,而在延揽债赔各款还本付息和公款存储汇解等财政性金融业务方面,又占了很大优势。加上金融业相当发达的天津,使得以北京--天津为整体考虑的华北金融中心的影响迅速扩大,并在相当程度上超过了上海。 尽管中国通商银行和其他华商银行陆续设立开业,但是,从整体看,直到辛亥革命前夕,外商银行在上海金融业占居了支配性地位。辛亥革命之后,这种格局开始发生明显变化。“本埠金融,在前清末年,完全操于外商银行之手,民国以还,华商银行同人奋力经营,从事改进,外商银行势力渐呈微弱。”(注:《李馥荪对于财政金融之演说词》,《银行周报》第11卷第26号(1927年7月12日)。)中国银行的设立,可以视作这一变化开始的标志。1912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将原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作为南京临时政府的中央银行,并在上海开业,另打算在上海设立海外汇业银行的总行。这表明,南京临时政府有着把上海作为新政权金融中心的明确意图。但是随着南京方面向袁世凯集团交出了政权,上海成为全国最大金融中心的机遇很快消失。袁政权定都于北京,且在北京设立大清银行清理处,另行筹备中国银行总行,并于1912年8月在北京开业。1913年4月公布的《中国银行则例》明确规定“中国银行设总行于中央政府所在地”。(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合编《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第160页。)上海原中国银行则改分行。 但是,北洋时期被称为南三行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的崛起,则是上海地区“华商银行同人奋力经营”的最重要的标志。1915年6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开办时,资本仅10万元,存款亦不过数十万元,受到钱业人士的轻视,延揽开户钱庄都很困难,上海的外国银行方面则干脆宣称:“中国的银行是不会办好的。”但是,到了1921年底,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实收资本已经达到250万元。(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2、34页。)该行自1915年成立到1926年底,存款额由576784元增加到32440368元,放款从510513元增至19194822元,分别增加55.24倍和36.6倍。(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8页。)除了南三行之外,中国、交通、北四行、新华、聚兴诚等多家银行在上海先后开设的分行,都有很大的业务额。这些崛起中的本国银行在组织制度和主要经营方式上仿效外商银行,在业务上同时与外商银行和本国钱庄业保持着联系,形成了上海金融市场的鼎足格局。除了原有的拆借市场、外汇市场、内汇市场之外,上海还正式形成了黄金市场、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上海的交易所不仅有证券物品、华商证券较典型的两家,更有分别以纱布、金业、机制面粉、杂粮油饼等为标的物的四家,还有中央、通易两家信托公司经历了“信交风潮”仍得以运作经营。 当然,就区域而言,华北是当时中国最主要的金融中心所在地。在北洋政府的扶植下,中国银行和复业的交通银行都取得了中央银行的地位和特权。北洋政府的财政金融政策不仅使得中交两行的资本和金融业务量激增,也使得以盐业、金城、大陆、中南等其他华商银行有了很大的发展。至1923年,北京已有23家华资银行总行,天津有40家银行的总分行。 评价北洋政府与同时期中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近代金融业发展的关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诚如后人评判北洋时期上海与华北金融地位的差异时所指出的:“上海为我国第一大埠,第一银行之成立所在地,独得风气之先,俨然为我国金融之中心,固无论矣。惟北平并非商场,以政府所在之首都,因承袭政府公债借款等业务之关系,遂为一部分银行之发展地。”(注: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编《全国银行年鉴(1934年)》,A6-7。)正因为有这层区别,北京--天津金融中心较易受到政府财政甚至政治、外交政策及相关措施的直接影响。与华北的财政性金融中心相比,上海金融业与商贸及社会经济的关系较为密切。1916年和1920-1921年的京钞停兑风潮的发生,而同期上海金融市场得以避免,除了两地金融业(尤以中国银行总行与上海中国银行)之间不同的经营理念和主张是重要因素外,上海远离政治和财政中心,上海金融市场的商业性较强,也是值得注意的。以后南北金融中心地位和影响的对比发生重大变化,就反映了旧中国中央财政对金融业有着巨大“牵引”作用这一历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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