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甫使美与1936年《中美白银协定》 在准备接待陈光甫使团的两个月(1936年2月至3月)里,美国财政部从孔祥熙、卜凯、财政部驻中国海关的代表以及国务院处得到了大量有关中国局势的报告,它们不仅涉及中国的币制改革,也涉及日本在中国的扩张。这使摩根索在关注中国财政问题的同时,也不能不考虑大国在中国的均势结构。摩根索对中国开始表现出从未有过的积极态度。 1936年4月初,陈光甫、郭秉文(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局长)、 顾翊群(中孚银行副总经理)一行三人抵达华盛顿。中国最初在确定陈光甫使团时有两个目的:(1)以较好的价格向美方出售白银; (2 )恢复1933年美棉麦贷款的未动用部分(注:1933年5月29 日的《中美棉麦贷款协定》规定,美国在三年内向中国贷款5000万美元以购买美国的棉麦。由于日本干扰等原因,中国实际上只用了1710万。中国几次想恢复未动用部分。参见扬格前引书,430-436页。)。但是,美国国务院一再告诉中国不要指望讨论贷款问题(注:国务卿赫尔致上海总领事皮克(Peck),1936年3月4日,《美国对外关系》,1936年4卷,367-368页;罗素前引书,160页。)。同时, 它也告诉摩根索不要与中方讨论贷款问题。但另一方面它却希望把中美私人间的债务纠纷列入摩根索与中方的讨论议程。摩根索同意不讨论贷款,但拒绝了后一要求。4月8日,摩根索在第一次会见陈光甫时就开门见山地指出:“我们惟一的兴趣是帮助中国……财政部只关心纯粹的货币问题。我们感到在帮助你们时,我们可以是被动的工具,但从长远来看,我们也是帮助我们自己。我们感到帮助中国加强它的货币对世界和平是至关重要的”(注: Blum, op.cit.,pp.222-223.)。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摩根索对中国的要求尽量予以考虑,并彻底放弃了法币与美元挂钩的要求。双方的讨论相当顺利,4月23日, 专家小组便达成了协议。5月12日,摩根索确认了这一协议。 其主要内容包括:(1)美国将从中国购银7500万盎司,6月15日前购1200万盎司,以后每月购500万直至1937年1月15日,价格根据当时的市价确定,美国可以根据中国的要求支付黄金(注:这是美国的一个让步,因为美国原来拒绝向非黄金本位的国家出售黄金。);(2 )中国的售银所得存放在纽约的美国银行;(3)中国货币储备中至少保持25%的白银;(4)中国扩大白银在艺术和工业中的用途;(5)中国将在美国铸造含银量为72%的一元和半元辅币;(6)中国改变其法币与外汇的报价方式, 以避免造成法币与英镑挂钩的印象(注:原来的报价方式是先确定法币与英镑的汇率(1比0.125),然后再根据英镑与美元的汇率来折算法币与美元的汇率。);(7)以中国存在纽约的5000万盎司的白银作抵押,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向中国提供2000万美元的外汇基金(注:郑会欣:《中美白银协定》;扬格前引书,272-273页。1937年底,摩根索决定放弃第三、五项规定,并购买中国已铸好的300万盎司白银的银币, 见Blum,John,From Morgenthau Diaries:Years ofUrgency, 1938 - 1941,Boston,1965,pp.272-273。)。 已有学者指出,这一协定基本上是中方接受美方的要求(注:参见郑会欣、汪熙前引文;资耀华等《国民党政府在法币改革前后依附帝国主义和彼此间钩心斗角的内幕》,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法币、金圆券与黄金风潮》,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1-36页。)。 比如中国原打算接受英国的建议铸造含银量为50%的辅币,孔祥熙对此的坚持曾一度使已拟定的中美白银协定前功尽弃(注:含银量过高的结果是一旦银价上涨,银币有被熔化成白银出售的危险,这是中国在这场白银风潮中的惨重教训。因为当时中国银元的含银量是71.5%。这就是孔祥熙一度反对铸造含银量72%的辅币的原因。陈光甫与孔祥熙来往电文,1936年5月21、22日,《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2辑,256-257页。)。但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陈光甫一开始就主动向美方提出,中国法币准备金中将保留25%的白银,这看来不是屈服于美方的结果。因为早在1 月21日孔祥熙给美方的电报中就提出这一点(注:罗素前引书,162 页;孔祥熙致施肇基,1936年1月21日,《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2辑, 250-251页。);其次,摩根索开始只打算购买4000万盎司的白银, 显然是在陈光甫的争取下,才决定购买 7500 万盎司(注: Blum, From Morgenthau Diaries: Years of Crisis, 1928-1938,p.224.); 第三,2000万美元的外汇基金看来是美方提出的,但与中国早先提出的备用贷款很接近(注:劳海在为美方准备谈判方案时曾提出这一建议。见罗素前引书,161页。)。 更值得注意的是,据代表团成员顾翊群回忆,中美双方还有一项默契:“今后中国将期待与美国进行更多、更好的贸易和更大的合作”(注:罗素前引书,167页。)。应该说, 这一默契在谈判期间就已经在两方面表现出来。首先是中美双方同意携手把世界银价稳定在每盎司0.45美元上下。为了证明中国无意在向美国售银前提高世界的银价, 中方接受摩根索的建议,当5月初世界银价涨到0.464美元一盎司时,遂在伦敦出售了价值250万美元的白银,使银价回落到0.45美元。 这一举动使摩根索相信了中国的合作诚意。他告诉陈光甫美国的政策是把银价维持在0.45美元,因此如果银价上涨过高,中国就卖;如果下跌过多,美国就买。他甚至具体建议,如果中国愿意在0.47美元的价位封顶,他就愿意在0.42美元的价位托底。他还声称,现在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了解美国的白银政策了。其次,他明确向陈光甫表示了支持中国抵抗日本压力的立场。他告诉陈光甫他不得不会见来访的日本财政专员富田洋太郎。他会告诉富田洋太郎“中国的改革进展顺利,要求他们配合”。陈光甫回答说,这样的话,中国的公债可能会上扬两元半(注:Blum,op.cit.,p.225.另据扬格记载,中国这次在伦敦抛售的白银数量为200万盎司。扬格前引书,75页。)。在随后会见富田洋太郎时,摩根索的确赞扬了中国的币制改革,并批评日本在华银行拒绝交出白银的行为(注:亨贝克备忘录,《美国对外关系》,1936年4卷,477-478页。)。 尽管国内学者大多强调《中美白银协定》满足了美国的要求,并使其能通过掌握存在美国的中国外汇基金控制了中国的金融(注:参见汪熙、郑会欣和资耀华前引文。),从理论上讲,这一论点固然不错,但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这个说法未必准确。首先,存在美国的外汇基金只是中国货币准备金外汇的一部分,其余存在中国内地、香港和伦敦等地(注:据中央银行的统计,抗战爆发前夜,中国法币的准备金(外汇、黄金、白银)为3.789亿美元,其中2.482亿美元存在海外或在运往海外途中。1934-1936年中国三次向美售银所得为6763万美元。参见扬格前引书,表19,80页,附录15,534-535页。)。其次,将大部分货币准备金存于海外未必是件坏事。显然,中国与日本处在准战争状态,这样做较为安全,对于保持市场对法币的信心、巩固币制改革的成果,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二战期间,英国也曾经出于安全的考虑把一部分黄金转移到美国。因此,在特定条件下,一国的外汇基金存于某国,并不意味着该国就会控制这笔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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