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然而皖南事变后国共关系的尖锐对立,毕竟是在抗战的大背景下发生的,这就决定了国共关系的发展只能服从于民族第一抗战第一的大原则,任何分裂统一战线破坏抗战的行为都将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全国人民的反对。从这个角度来说,当时的各种社会力量都十分关注皖南事变的善后问题。在推动国共关系的修复和最终和解中,《大公报》和《申报》扮演的角色颇为引人注目。 国共两党在皖南事变后关于善后问题上的对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是在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召开之时。 国民参政会作为抗战时期各种政治力量参政议政共商抗日大计的政治制度,已成为全国团结抗日的象征。国民党极希望共产党代表能出席这次参政会,这样可以使国民党在政治上得分,并向社会表明皖南事变确是“军纪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以挽回国民党的声誉。但正如周恩来一针见血指出的:国民党指责我们为“奸党”、“叛军”,如今不仅不道歉,还要我们来给你们捧场,“岂不是侮辱”?(注:《周恩来关于同张冲谈拒绝出席参政会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见中央档案馆编:《皖南事变资料选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219页。)因此,中共向国民党提出了以解决皖南事变善后问题的12条为出席条件。为表示“仁至义尽”,后来又提出了新的临时办法12条。(注:《周恩来关于同张冲谈拒绝出席参政会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见中央档案馆编:《皖南事变资料选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223页。)这样,中共代表是否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就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 在国民参政会召开前夕,《大公报》就刊载了配合国民党立场的言论,如《湘临参会电十八集团军希望恪遵军令》(1941年2月22日)、《粤临参会电劝十八集团军服从命令》(2月23日)。至3月1日,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正式开幕后,《大公报》围绕国民参政会的报道,其动向很是受人注意。就国共关系来说,这些报道主要有:《参政会昨日议决仍盼共产党参政员出席不能接受任何参政员出席条件》(3月7日)、《蒋委员长在参政会说明希望共党翻然觉悟切实履行诺言遵守建国纲领服从军令一致抗战以求早胜》(3月9日)、《共党参政员出席条件》(3月9日)。在参政会闭幕前夕,该报发表了《关于共产党问题》的社评。正如社评开篇所讲的:“这次国民参政会,有一件使社会挂虑的事,就是中共七参政员的出席问题。”3月6日蒋介石发表意见后,参政会有两点决议:“(一)国民参政会机关不能对任何参政员接受出席条件;(二)切盼共产党参政员深体团结抗战的使命,坚守拥护统一的宣言,出席参政会,俾完善解决一切政治问题。”《大公报》的社评就是以上述内容为基调展开的。第一,社评完全赞同蒋介石的论点,认为蒋的说明其“根本精神则只是在希望共产党反省,贯彻团结抗战的初衷,以争取胜利的早临”。第二,认为共产党问题中一个最要之点,就是“军队国家化”,“无论如何,国家的军队只有一个系统,而不容有两个军令。这一点是绝对不容撼动的原则”。“我们至诚盼望共产党务必接受这个大原则。”第三,对于皖南事变善后问题,该报社评也赞同蒋介石的主张,即交给国民参政会来公议处理,认为这是解决本问题的一个可能途经。社评最后指出:“我们认为,除了军队统一与军令贯彻应由最高统帅部全权处理,无庸讨论外,其余一切属于政治方面的问题,概可由参政会博采众议,研究方案,以求真正的解决。”(注:《大公报》1941年3月10日。)据此完全可以认为,《大公报》对于皖南事变善后问题,其立场和态度与国民党已无二端。 此后,《大公报》刊载了不少支持蒋介石政府劝说共产党的言论,如:《留日归国侨胞致电朱毛劝遵法令勿败纪纲》(3月11日)、《中枢对共产党态度英报认为合理》(3月14日)、《中山学社致电毛泽东等》(3月14日)、《沪教联会电共党参议员箴劝》(3月18日)、《沪市商会电共党参议员》(3月19日)、《荷属侨胞箴勉共党》(3月28日)、《萧伯纳谈中共问题赞成委座劝告》(3月29日)。这些言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要求共产党“以国家为重,切实履行前此之宣言,完成抗建使命”。(注:《大公报》1941年3月28日。) 与《大公报》相比,《申报》为社会“荐言”的特色要淡得多,更加注意对各种消息的报道,但仍反映出了该报的立场和态度。 有意思的是,在参政会开幕前夕,《申报》有这样的报道:《共党代表将出席参政会议》(1941年2月24日)、《周恩来现仍驻渝》(3月1日)。在《国共两党融洽无间统一阵线益坚凝》的报道中,该报借外国观察家的口,认为“新四军解散一事……为国民党一部分人士所主张,大部分之国民党党员,并不预闻此事,故决不能认之为国共分裂”。而且,“下自农工,上至政府官员军队长官,从无有一人承认‘统一战线’有被分裂之虞者,即共产党领袖亦作如此想也”。(注:《申报》1941年2月26日。)对国共关系作了乐观的估计。应该说《申报》的这篇报道是对关于时局种种猜测的一种清醒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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