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联特别大会的召开与上海停战撤兵决议的通过 中国为了更有效地通过国联之手制止日本的侵略,于2月12日就正式请求行政院将中日纠纷移交国联大会处理。日本代表虽坚决反对,但被行政院12理事国一致决定将中日纠纷提交国联大会讨论,并确定在3月3日召开大会。 随着日军在华侵略的不断扩大,美国政府深为不安。2月23日,美国国务卿史汀生以给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波拉信的形式,申述了维护中国门户开放政策及九国公约、非战公约的重要性,表示美国政府“不能承认任何影响我们政府及人民在华权利的任何局势,或任何该两国所订立的违反此等条约条款的条约或协定”。他希望,“世界其他各国政府能作一个类似的决定”,在法律上否认“以压力或破坏条约的方法所获得的任何名义或权利之合法性……使中国被剥夺的权利及名义得以恢复”。(34)随即,美国政府将这封信转交给国联秘书长、中日两国政府及英法等国,这封信不点名地指出日本负有侵略中国和破坏条约的责任,并要求国联及英法等国采取与美国相同的立场。同时,美国政府还决定派代表出席即将召开的讨论中日问题的国联特别大会,希望促成中日双方的停战谈判,早日结束上海战争。当时,美国虽非国联成员,但由于它自身的强大实力和在国际事务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国联的行动一直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3月3日,约50个国家的代表参加的国联大会在日内瓦召开,美国出席日内瓦军缩会议的全体代表也列席了会议。大会开始后,中国代表颜惠庆以沉痛的心情首先向会议报告了九一八事变以来,日军在华疯狂侵略,破坏国联调解,混淆国际视听的严重事实,以及中国政府接受国联调解的努力经过。颜惠庆“请求大会就力量所及,先行阻止在华之一切敌对行动,并促侵略军队撤退;次再在行政院决议及盟约精神之范围内,觅求和平解决整个中日争议之方法”。(35)日本代表松平恒雄一方面表示,此次会议的召集没有什么意义,并把日军对上海的侵犯归咎于中国“抵制日货”、“虐待日侨”等。同时,松平说:如果日本所控制区域内的日侨及公共租界的“危险解除”,日军即可停止战争并撤退。他拒绝会议讨论满洲问题。(36) 3月4日,大会主席希孟(比利时外长)提出关于上海停战与举行和谈的议案:中日两国政府令军事当局颁布停战令,立即为有效之实行;建议中日双方代表,经各关系国家海陆军代表之协助,应即进行会商使决定停战,并商洽日军撤退办法。(37)对此议案,日本代表松平却提出了先决条件,他说:“维持治安及秩序,暨保护日侨生命财产,为实行撤兵前吾人所必须坚持之条件”。(38)日方的这个撤军条件,引起了与会者的不满,大会遂通过决议,要求日本在上海无条件撤军,否决了日方提出的撤军条件。这是国联对日的又一次强硬态度。 国联大会从3月5日至8日对九一八事变后“中日冲突”进行了三次公开讨论。各弱小国家代表纷纷谴责日本的侵略行径,给中国以同情和支持。他们对日本破坏国联盟约、九国公约和非战公约,公然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径进行了谴责。如哥伦比亚代表指出:任何国家无权占领他国领土,不得用军事侵占来胁迫被侵略国家接受直接交涉,不得以“保侨”为名而派兵侵入他国,要求大会于必要时宣布谁是侵略者。墨西哥代表强调:凡侵犯他国主权者,决不应宽恕,对一切侵略和干涉行为必须制止。乌拉圭代表说:不能以其他会员国组织未臻完善为借口,而侵犯其权,请求国联主持正义,以维护弱小国家的利益,否则各小国家的代表何必参加国联!他们还批评国联在调处中日纷争过程中软弱和偏袒日本,希望国联采取切实行动,制裁侵略者。巴拿马代表指责行政院关于九一八事变的巴黎决议违反了盟约精神,因为盟约并无承认迁就侵略的既成现状的原则。挪威代表声明:国联的责任不应只是向当事国提出建议,如果任何一方不接受或不尊重它的建议,则应按盟约的规定采取实际行动。芬兰代表希望大会不要再做一个消极的观望者,而应尽其所能,以求解决。海地代表建议大会应扫清一切对于中国的“狡猾歧视”,诸如“无组织的国家”等诬蔑不实之词。这些发言,使日本在国际上孤立,道义上受到公正谴责。大会一致通过(中日两国未参加票决)决议,重申了国际联盟的有关规定,再次强调各会员国领土完整,政治独立的原则,重申“彼此间所有一切争执,以和平手续解决之义务”;“如由任何一方用武力压迫,藉以觅取中日争执之解决,实与盟约精神相违背”,其“所得之地位条约及协定,联全会会员均不能承认”。决议还重申了3月4日大会通过的无条件停战撤兵决议,同时指出:“联合会会员在上海租界有特殊利益之国家……于必要时通力合作,以维持撤兵区域之治安”;决定成立以大会主席希孟为首的19国委员会(39),代表大会处理中日纠纷,监督并报告九一八事变以来国联历次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实现“停止战争及缔结协定,使上海战争切实停止,并规定日军撤退各事项”。(40)这个决议认为,不论是“上海问题”还是“满洲问题”都适用于盟约第15条。它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日军撤退的日期,但要求5月1日大会再行集会前必须提出第一次工作报告。如果日本对这个决议案,还是像过去那样拒绝执行,并继续战争的话,那么,就意味着盟约第16条(即实行经济制裁)的自然生效。显然,这是国联对日本所施加的新压力。 对于这个决议,中国代表颜惠庆于3月13日奉国民政府之命,通知国联大会主席表示接受,并对中国所“坚持之一切原则”均已列入决议“表示感谢”。同时,他对这个决议又作了3点解释性说明:“(一)在军事压迫下不得解决一节,即先撤兵而后交涉;(二)全体会员国有将纠纷提交和平解决之义务,是卸除中国对事态之责任;(三)会员国对违反盟约所造成之局面等情,不予承认一节,当然包括傀儡政府在内。”(41)13日,日本陆军省发表宣言,对这个决议一方面表示“决不接受”,同时又表示愿意停战,进行谈判。(42) 这样,国联调处中日冲突的中心便从日内瓦转移到了上海的停战谈判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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