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宋时期,一部分犹太人随着阿拉伯人、波斯人通过丝绸之路来到了当时闻名于世的国际大都市--东京(今河南开封)。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和稳定之后,于南宋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在土市子街东南(今开封市东司门十字街一带)建立了一座规模巨大、金璧辉煌,有“梁园胜境”之称的犹太会堂,①标志着开封犹太社团已经形成。开封犹太人信仰“一赐东业教”(即Israel译音),保持独特的宗教礼仪和社会习俗,但宰杀动物时,“惟谨守挑筋遗规,虽血缕肉线,必将尽焉。清真之旨,远过于回教”,②故又名“挑筋教”。从宋、元、明到清乾、嘉年间,开封犹太人与汉、回等民族和睦相处,甘苦与共,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尤其是在丝绸业、金银锻造业、商业、医药等领域做出了很多成绩。从12世纪中叶到19世纪后期的700多年是开封犹太人兴盛发展时期,教众最多时达73姓,500余家,约4000-5000人。然而,17世纪中叶以后,在犹太社团繁荣昌盛的背后,却出现了种种由盛转衰的明显迹象,例如:自康熙27年(公元1688年以后),开封犹太人已很少郑重地修葺清真寺;嘉、道年间,清真寺已墙垣剥蚀,破旧不堪,最后一位掌教去世后,无人继位,在外国传教士的重金收买下,某些族人试图出卖希伯来文经卷;1850年,“伦敦犹太人布道会”派出两位中国信徒邱天生和蒋荣基在开封考察时发现,这里的犹太人都不识希伯来文,已50多年没有拉比(开封犹太人称掌教),完全丧失了对救世主弥赛亚的期望;③1866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A.P.Martin)访问开封,见会堂已彻底毁坏,犹太遗民仅余三、四百人。他呼吁重建清真寺,否则就“无法挽回他们免遭消亡之灾”;④1867年,一位英国国教的主教访问开封后也作了如下报道:“他们完全失去了他们的宗教,与中国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从相貌、衣著、习惯和宗教方面来看,他们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⑤。加拿大基督教中华圣公会河南教区主教怀特(W.C.White)也指出,在19世纪中叶,“无论从宗教意义或作为一个社团来说,(开封)犹太人已不复存在”;⑥1912年,怀特利用犹太族人赵允中等企图将弘治二年(1489年)的《重建清真寺记》碑和正德七年(1512年)的《尊崇道经寺记》碑以及其他一些十分珍贵的犹太人遗物运往国外;1914年,怀特以中华圣公会的名义,把一赐乐业教清真寺的旧址买去,至此,开封犹太社团完全消失,犹太人完全同化于汉、回⑦等民族之中。 犹太人被称作是“唯一纵贯5000年、散居五大洲的世界性民族”,⑧它有着极强的凝聚力与生命力。在它长达2000多年的流散生涯中,遭受到了任何民族都难以相比的灾难与痛苦,但在多数情况下,都能以其极为独特的“犹太精神”维系着民族团体的生存与发展,被异族完全同化的先例甚少。因此,开封犹太人的同化引起了国外犹太学界、民族学界的极大兴趣,称之为“历史文化之谜”。自近代以来,法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学者陆续发表了许多论著来研究这一问题。本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中国学者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潜心探索,各抒己见。到目前为止,中外学者关于历史上开封犹太人被同化原因的论点主要有“通婚说”、⑨“隔离说”⑩、“科举制度说”(11)、“宽容说”(12)、“中犹文化相似说”(13)等等。与此同时,也有个别外国学者得出一些虚拟悬测的结论,如“上帝安排说”、“中国反犹说”等。笔者认为,上述诸种原因主要强调的是开封犹太人被同化的客观因素,缺乏从犹太人自身的角度去探讨他们被同化的主观因素。因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消失,一个民族的融合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发展过程,这不仅仅是客观因素所能主宰的。开封犹太人被同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开封犹太人定居中国之后,他们从务实的立场出发,在犹太知识分子的带动下,自愿模仿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吸取中国古代民族文化的伦理准则,以求适应新的环境。然而,正是这种心理给他们带来了始料不及的严重后果,即希伯来文化的消失。当然,作为与犹太人同居的主体民族的宽容态度、婚姻的巨大融解力量、犹太社团孤立的处境也在客观上为两种文化的融合创造了重要条件。 二 随着犹太人在开封的定居,古老的希伯来文化与博大精深的儒家文化相互接触,当地居民特别是在社会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的汉族的诸多文化现象首先对犹太知识分子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并由此带动开封犹太人渐渐产生了仿效心理,自愿选择了占有绝对优势的儒家文化。两种文化的合流从根本上决定了犹太人必然被同化的命运。 近年来,在国外学者中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认为开封犹太人同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中犹文化的相似之处。当然,希伯来文化与中国文化中确有许多不可否认的相似之处,如都具有追求光明、酷爱自由的精神风貌;“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民族气节;抑恶扬善、谦虚和乐的准则;克己忍耐、豁达宽容的乐观精神;刚健有为、聪颖智慧的处世之道;乐善好施、团结互助的集体观念;注重教育、尊敬贤达的优良传统等。但是,仅以“相似”来解释历史上开封犹太人被同化未免失之偏颇。众所周知,无论是宗教、法律、文化艺术,还是社会习俗、伦理原则等方面,希伯来文化与基督教文化无疑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可是,尽管中世纪欧洲的宗教势力和世俗政权为迫害犹太人改宗而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其结果却是大部分犹太人仍“走着自己的道路,守着自己的理想,抱着自己的希望,而始终不变地维持着民族生活的本来面目。”(14)除基督教文化以外,伊斯兰文化对希伯来文化也有很大的继承性,可当犹太人生活在穆斯林世界时,也并没有因为两种文化具有相似之处而被同化。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希伯来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相似,只能说是为开封犹太人与当地居民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 犹太人在开封定居、生存的历史表明:他们出于自身的需要,从务实的立场出发,极力去适应新的环境,适应儒家文化,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 第一,犹太人知识分子用儒家观念来阐释一赐乐业教的宗旨、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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