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9页。皮朗甚至以“没有商人与市民,大地产与外界的交换相互终止”,西欧退回到“纯粹农业状态”作为划分封建社会的标准。见同书第8、7页。 ②苏联科学院:《世界通史》第3卷上册,三联书店,1961年,第430-431页;周一良、吴于廑:《世界通史》,中古部份,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1页。 ③⑤(13)(16)(29)(37)(39)(47)(48)都尔主教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6卷26章、8卷30章、3卷19章;3卷34章、7卷45章、6卷6章;9卷22章;4卷43章、6卷32章、7卷37、46章、8卷1章、10卷21章;7卷46章;8卷1章;7卷31章、10卷26章;7卷37章;6卷32章。 ④(12)(20)1983年9月1日《泰晤士报》。 ⑥(15)(17)(19)(21)(25)(28)(30)(31)(45)Renee Doehaerd, The Early Middle Ages in the West, Economy and Society, North-Holland, 1978, P. 153、48-49、174-176、176、169、155、157、155、160、172、177-178。 ⑦(14)(27)(32)(42)(44)圣高尔修道院僧侣:《查理大帝传》,2卷14节、2卷17节、2卷9节、2卷9节及1卷34节、1卷16节、2卷17节。 ⑧查理大帝关于管理庄园的诏令,第33、39、65、8及32等条。载《世界中世纪史原始资料选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10-19页。 ⑨详见《赫洛塞里和埃德利德法典》第15、16条;《伊尼法典》第25、25·1条。载斯卡兹金主编:《中世纪史读物》第1卷,莫斯科,1961年,第595、602页。 ⑩约翰·克拉潘:《简明不列颠简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第85-86页。 (11)(34)H. C. Darby, A New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England before 1600, Cambridge U. P, 1976, P. 36。 (22)(23)(2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7、192页;第3卷恩格斯的增补,第1019页。 (26)罗马帝国晚期,市元老出逃,市政瓦解,各城市主教实际上成为城市里出缺的公共权力的继承者。罗马帝国灭亡后,他们取得越来越大的力量,西欧中世纪初期许多城市处在主教管理下。 (33)F. M. Stenton, Anglo-Saxon England, Oxford, 1955, P. 220. (35)(43)Richard Hodges, Frisians and Franks, Argonauts of the Dark Ages, Arehaeology, 1984年1-2月,p. 29. (36)P.K.希提:《阿拉伯通史》,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624页。 (38)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 Vol. II, P. 156. (40)犹太学者关于犹太法典的讨论,保存在泰尔莫德之中,是传统的犹太教的行为和信仰的根据。 (41)《犹太人的流放》,载《泰晤士地图集》,第102页。 (46)(50)Sir Samuel Dill, M. A., Roman Society in Gaul in the Merovingian Age, London, 1926, p. 242。 (49)《欧亚人的世界》,载《泰晤士地图集》,第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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