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比较研究(2)
(《论语》第十六篇) 孔子提倡他所谓的道德治理的原则,这意味着一种通过道德方式来提高人民的素质的治理方法,这种治理方法自然是有助于通过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准而带来社会的秩序。他强烈地反对任何法治的观念,他的理由是:在立宪政体的原则下,秩序是由法律强加给社会的,那些破坏法律的人受到处罚,这就使得人们去考虑如何能够最有效地逃避处罚。结果,社会就丧失了羞耻心。不过,即使是在一个德治原则统治下的社会里,某些与在法治社会中见到的法律相类似的东西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孔子所谓的礼,或叫礼仪。他所说的礼指的是由习惯所建立起来的准则,而习惯显然不如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孔子的格言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如能这样,孔子认为,国民将“有耻且格”。孔子的信念是:社会地位高的人们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依据“礼”的准则来行事。统治者与他的臣民打交道必须合乎习惯所规定的风尚;富人也必须用礼仪并根据礼仪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和言论。 然而,日本所理解和传播的儒教却不是这个样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儒教和中国儒教之间的差异已经越来越大了。这一点,从1882年天皇给日本军人所下的命令(《军人敕谕》)可以看出来。这个命令是按照儒教的观点写成的,但决不是一个给有限的社会集团、即军人规定的特殊的道德法规。明治政府建立以后,传统的等级制度即被废除,武士阶级失去了他们的特权,征兵制开始实行。结果,保卫国防的义务落到了全体居民身上,所有的日本人都被认为是潜在的士兵。天皇给陆海军士兵的命令是在这样一种考虑的基础上写成的,它同时也是天皇给全体人民的必须遵奉的国家命令。这个命令强调了儒教的五个美德(忠诚、礼仪、勇敢、信义、节俭);但是却没有特别地考虑到仁慈--这个中国儒教的核心的美德。人们可能会说,在这个专门针对军人或潜在的士兵所下的命令中,忽略仁慈的美德是很自然的。然而,如果我们把这个命令和蒋介石统治下的中国或古代朝鲜的军人或武士精神的实质内容作一个比较的话,日本儒教的某些特征就会显得分外清楚了。在蒋介石的军队中,军人精神的必要素质是学识、信义、仁慈、勇敢和严格;而在古代朝鲜的新罗时代,根据“花郎道”(相当于日本的武士道)为士兵规定的品质是忠诚、孝顺、信义、仁慈和勇敢。只有信义和勇敢才是所有这三个国家的共同美德;仁慈是中国和朝鲜两国的共同美德,而日本则根本就没有提到它。忠诚是日本和朝鲜两国的共同美德,可是却没有出现在中国所开列的美德的清单中。 忽略仁慈而强调忠诚,只能被看作是日本的儒教所独具的特征。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仁慈在中国被认为是儒教的核心美德;而在日本,即便是在公元604 年圣德太子发布的十七条宪法(它的制定深受儒教的影响)中,也没有把主要的重点放在这上面。但如果说仁慈的美德在整个日本儒教历史中一直被完全忽略,那也是不真实的。然而,对仁慈的忽略绝非始于明治时代,它可以追溯到相当久远的时期。在日本,是忠诚而不是仁慈被看作是最重要的美德,当日本接近近代时期的时候,这一点就越发变成了事实。 此外,忠诚(忠)的意义在中国和日本也不相同。如前所述,在中国,忠诚意味着对自我良心的真诚。而在日本,虽然它也在同样的意义上被使用,但是它的准确含义基本上是一种旨在完全献身于自己领主的真诚,这种献身可以达到为自己的领主而牺牲生命的程度。结果,孔子所说的“臣事君以忠”在中国被解释为“臣子必须以一种不违反自己良心的真诚去侍奉君主”;而日本则把此话解释为“家臣必须为自己的君主奉献出全部生命”。这样,在日本,忠诚、孝顺和对年长者的义务一起塑造了一个价值的三位一体。这种三位一体的价值在社会内部调节着以权威、血缘纽带和各自年令为基础的等级关系。在日本,忠诚和信义的概念无疑被看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就像在中国那样。 从德川时代以来,这种关于忠诚的观念就变得越来越明显,德川时代末期,它变得格外清楚,并在日本人民中间传播开来。对忠诚的这种看法并非始于最近,早在《万叶集》(一本七世纪下半叶汇编的诗选)时代,诗歌就表达了对天皇的忠诚。公元749年,诗人大伴家持写道: 在海洋里,我的躯体在水中沐浴, 在陆地上,我的躯体与丛生的 青草为伴, 让我死在我的君主身旁! 我永远不会感到遗憾。 公元753年,一位戍边的战士写道: 从今后,我将不再把家回, 我要成为陛下恭顺的盾牌。 人们时常能够发现,这种为自己的君主尽心效力的忠诚与对自己的良心真诚的那种忠诚是相互冲突的。不过,在日本这种矛盾并不严重。日本在1945年以前,类似出于良心的和平主义运动的方式基本是不允许的(1945年以来,日本宪法在名义上排除了战斗部队的存在),因此,在日本早期,君主的命令被认为比个人的良心重要得多。迄今为止,在整个日本历史上,个人主义从未昌盛过。结果,实际上也就无人强烈地、认真地提倡过自由主义。日本人一直被要求服从统治者、侍奉父母、尊重兄长、在社会中按照多数派的意见行事,没有什么余地来解决良心的问题。 这样一种对忠诚的解释也是与孝顺(孝)与和谐(和)相矛盾的。这是因为统治者的命令很可能与父母的愿望和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舆论相矛盾。日本的第一个伟大的政治思想家圣德太子(573-612)禁止天皇专政,以使他的命令不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舆论相矛盾。即便如此,天皇发布的命令仍然可能与父母的愿望相冲突。平重盛(1138-1179)恰好就遇到了一个像这样的自相矛盾的情况。对此,他哀叹道:“如果我想要证实我的忠诚,我必须被认为是不孝;如果我试图表明我的孝顺,我将会不忠。”不过,重盛死后很久,日本人也许已经撇下了孝顺而选择了忠诚,即使在天皇的命令没有反映大多数人的感情的时候也是如此。当天皇发布了一个不合理的和专制的命令的时候,那些战胜了自己的良心而服从主子的命令的人就成了忠诚的臣民;那些按照自己的良心和社会上多数人的舆论的支配而拒绝服从的人就成了不忠的臣民。日本人并不指责这样一种缺乏良心的人,当他处于一种没有能力遵循自己良心支配的悲惨境地时,他只会赢得人们的同情。中国的儒教是这样一种儒教:仁慈在其中具有核心的重要性;而日本的儒教则是以忠诚为中心的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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