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华洋关系:抗争与合作 上海开埠以后,华洋关系既有矛盾、斗争的一面,也有协商、合作的一面,从总体上说,还是比较和谐的。 以开辟通商口岸而言,在第一批通商的五个城市中,上海开埠最为顺利,宁波其次,最为复杂的是广州。 在上海,尽管1848年发生了青浦教案,但那是在上海近郊土地上发生的传教士与山东水手的冲突,上海外侨并不认为那是与上海当地居民的冲突。上海外侨在圈建跑马场时,与土地主人发生一些矛盾,外侨认为那是福建商帮、广东商帮挑拨离间的结果,不能把责任推到上海人身上,“界内界外所发生的一些纠纷,大多是福建帮和广东帮所引起的。我们没有发现过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事”(注:《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第753、753、752页。)。小刀会起义期间,1854年4月,上海也曾经发生清军与西人武装的“泥城之战”,但那仅是为时两小时的军事摩擦,很快就平息下去。从总体上说,开埠以后的20多年中,上海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与西人相处都还是比较和谐的。西方人对上海也感觉颇好。英国领事、传教士不止一次说到: 上海人,几乎是跟广东人完全不同的种族,而上一世纪来华的外侨,却只跟广东人十分相熟。大部分居留在上海的外侨,对古代吴国的历史,是幸运地一无所知的,但是他们不久就发现吴国人民(上海人)和南越国人民(广东人)是截然不同的。上海人和广东人,不但口语像两种欧洲语言那样地各不相同,而且天生的特性也是各不相同的。广东人好勇斗狠,上海人温文尔雅;南方人是过激派,吴人是稳健派。自古以来上海人一直是顺从当权的地方政府的,而广东呢,却随时在酝酿着政治阴谋和叛变。(注:《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第753、753、752页。) 1848年,英国领事认为,“一般上海本地人与外侨之间业已形成一种融洽无间的谅解”(注:《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第753、753、752页。)。 上海的生活条件比广州要满意得多。有广大的空间足供愉快的生活,又没有商馆的限制,并且还有前往四乡去的充分自由。各项条约规定的外国人不得超越短程距离远入内地乡村,应由地方官和各领事协议决定一节,在上海是作最广义解释的;在英国领事的倡议下,游历的范围规定为游历者可以在一天内往返的路程,这就可以远达运河交叉处的乡村。在以后几年中,游历的范围约定为三十英里的距离。在广州的外国商人只有冒着不断的挑战式的侮辱,才能越出商馆限定范围之外,只有冒着被殴打和可能受伤的危险,才能到甚至极短距离的乡村里去;在上海,虽然是一个外夷,但是在他的每天生活中都可以作一些增进健康的散步,并不会对他的四肢和感情上有什么危害,并且他还可以带着枪和他的“猎犬”在一个钟头的散步里捉一只雉鸡,或十分钟内捉一只鹬鸟。传教士不像在广州时那样要自己冒着自己生命的危险向中国兄弟宣讲福音;在1855年我们发现香港和其他五个口岸总数八十五名基督教传教士中,三十四名是在上海的。这种传教的自由同官吏和该县人民都建立了很大的友情;这种友情就是在叛乱和秩序失常的年月中还是一直维持的。(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400-401页。) 上海地方政府在治安、市政建设方面,还与租界当局进行一定程度的合作。 首先,资助租界巡捕费用。1854年10月17日,通过协商,议定巡捕费由上海地方政府负担三分之一(注:马长林:《上海公共租界的开辟和早期工部局职能考察》,《上海研究论丛》第7辑。)。1855年1月4日工部局鉴于经费透支,决议请求领袖领事立即向中国政府索取他们已答应支付承付的每月500元津贴,用于维持到1月12日为止为期6个月的工部局捕房经费。随后,上海道台如期支付了经费,包括捕房津贴3000元,另加加强租界防御力量的经费1000元(注:《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第578、627、590页。)。1856年,上海道台补助租界巡捕房费用5500元(注:上海租界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335、324、368、368、335页。)。1861年10月,工部局与上海道台就建立虹口捕房问题达成协议,道台愿意就此捐献一笔款项,数额与已从该区居民所收得的金额相等(注:《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版,第578、627、590页。)。1863年,上海道同意每年给租界4000至5000两津贴,作为资助巡捕的费用。之所以要资助巡捕经费,因为在上海道台看来,维护租界地区的治安,上海地方政府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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