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晚年发展了《新史学》的观点,著成《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进一步建构自己的史学理论体系。《中国历史研究法》设有专章论述史料的搜集和鉴别,形成了梁氏独特的史料学方法论。他指出重视史料搜集和考证的目的是“求真”,务得史实之准确。他总结需要特别注重的几项原则是:第一,要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孤立的材料中,广泛爬梳,联系分析,发现问题,并得出恰当的有价值的结论。第二,官书记载每经朝廷有意篡改,历代皆然,而清朝尤甚。如清初所兴诸大狱,实录稿均有意隐匿,必须从多种文集笔记,钩稽参核,方得其真相。第三,鉴别史料,“正误辨伪”,是极复杂的工作,必须具有严谨的态度、精密的方法。从本国说,要继承“前清诸老严格考证法”,从外国说,则要吸收“近代科学家之归纳研究法”。一般原则是,年代愈早,可信程度愈高;但在特殊情况下,有较可贵的史料晚出或较迟传布,为前人所不及见。第四,考定史籍之价值,应结合作者的史德、史识,以及其所处地位如何。第五,治史者切忌用伪材料,但又应看到,所谓伪材料,若能考出该书作出的真实时代,放在此时代考察,则又可能成为有价值的材料。以上诸项,都是综合前人治史经验教训,及本人治学甘苦所得结论,素来为研究者所重视。梁氏又极敏锐地引导人们重视新史料的价值,他称铜器铭文的出土,字数多者可抵一篇《尚书》。殷墟卜辞的出土,其价值可改变整个殷商史的面貌。(注:《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书中还提出鉴别伪材料的十二条原则,以后发展成为《古书真伪及其年代》这一专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