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伦理本位与职业分途 在社会与个人相互关系上,把重点放在个人者,是谓个人本位;而把重点放在社会者,是谓社会本位。这都是从对立处显示其存在的关系。梁漱溟指出,中国之特殊就在于从家庭出发而不止于家庭,是以伦理关系组织社会。一切不仅在“理”中,更在“情”中。“必须用‘伦理本位’这话,乃显示出中国社会间的关系而解答了重点问题”。(注:《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61、130、125、132、81、81、81、85、152、90、91、111、97、419、434、104、106、184、192、196页。)人一出生,便有与他发生联系之人,如父母、兄弟等。人生将始终在相互关系中生活或其本身就表现为诸多关系。这种种关系,就是种种伦理。家人父子是其天然的基本关系,故伦理首重家庭。父母总是最先有的,再则有兄弟姐妹。长大以后,夫妇、子女、宗族、戚党遂由此而生。在社会上,于教学则有师徒;于经济则有东伙;于政治则有君臣官民;遇事相互扶持,则有乡邻朋友。总之,随着一个人年龄的增长和生活面的拓宽,渐有其四面八方若近若远数不尽的关系。是故“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注:《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61、130、125、132、81、81、81、85、152、90、91、111、97、419、434、104、106、184、192、196页。)伦理关系,既是情谊关系同时也是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其相当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亦各对他负有义务。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联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注:《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61、130、125、132、81、81、81、85、152、90、91、111、97、419、434、104、106、184、192、196页。) 伦理本位的社会在经济上表现为:财产既非个人私有亦非社会所有,而是“共财”或“通财”。也就是说,凡在其伦理关系之中者,都可直接或间接地有份。在政治上,“但知有君臣官民彼此间之伦理义务,而不认识国民与国家之团体关系。”(注:《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61、130、125、132、81、81、81、85、152、90、91、111、97、419、434、104、106、184、192、196页。)不但整个政治结构纳入伦理关系之中,抑且其政治理想和操作方法,也无不出于伦理而归于伦理者。中国的理想是天下太平,其主要内容不过就是人人在伦理关系上做到恰到好处,大家相安相保,养生送死而无憾。自古所谓“孝治天下”,不更说明了人们政治行为和政治运作的伦理性质吗? 梁漱溟认为,既然中国社会是伦理性质的,那么就不存在所谓阶级或阶级对立的关系,至少衍生于西方的阶级内涵在中国是不存在的。人们之间的区别和地位的差异,缘于相互需要的社会分工或职业分途。他以官制为例指出,历朝官吏虽享有统治权,但既非世袭,亦非终身,只不过居于一短时期代理人的地位。同时,做官的机会是向全社会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读书,任何读书人都可以应考。新陈代谢,只要德才兼备大多都有升迁的机会。“这样,统治被统治常有时而易位,更何从有统治被统治两阶级之对立?”(注:《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61、130、125、132、81、81、81、85、152、90、91、111、97、419、434、104、106、184、192、196页。)总之,在中国耕与读之两事,士与农之两种人,其间气脉浑然相通而不隔。士、农、工、商之四民,都是组成广大社会之不同职业。其不断调整和转换,从而彼此相需,彼此配合。 显然,梁漱溟在这里对中国社会结构或特征的把握是偏颇的,甚至是错误的。他夸大了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而否认了人类社会历史存在的普遍性。所谓伦理本位者,实际上是以主观的好恶或幻想中的模式来裁剪或重构历史。所谓中国社会不存在阶级对立者,则是不符合史实的。社会中的人们总是生活于一定的所有制之下,因其不同的社会地位、利益占有而分成不同的利益集团。这是历史的事实,不以人主观上的承认与否为转移。中国共产党恰恰是以阶级斗争的理论为指导完成了对旧社会的改造和革命。这使梁漱溟在历史的结论面前尤为尴尬,以至解放后不得不修正或放弃这一主观臆断。 3.情谊为本,清明安和 中国农业社会的家庭不仅具有多功能性,而且在这宽松自然不甚经意的家人父子生活中,使人的情感发露流行。同时又以其职业社会之故,在实际生活中使得一家人相依为命,于是其情感更笃深缠结。所谓伦理的社会就是重情谊的社会,或称之为情谊为本。孝弟、慈爱、友恭等人类的真切美善的感情,发端在家庭、培养在家庭并由诸家庭向外自然延伸,进而形成社会通则。它不仅是个人或人们之间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更是人我联系主要方式或必然如此的生活方式。人们在美好的情感中,常常只见对方而忘却了自己。例如,慈母每为儿女而忘身,孝子亦每为其亲而忘我。夫妇间、兄弟间、朋友间以至于路人,凡感情厚的必处处为对方着想,念念以对方为重。情义(谊)之“义”,正是从对方的关系演来,而不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因情而有义、情义为本,实际上是人类社会之所以凝聚共存的良性发展的真正根据。“古人看到此点,知道孝弟等肫厚的情感要提倡,更要者,就是把社会中的人各就其关系,排定彼此之名分地位,而指明相互间应有之情与义,要他们时时顾名思义。”(注:《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61、130、125、132、81、81、81、85、152、90、91、111、97、419、434、104、106、184、192、196页。) 总之,情谊为本就是要尊重对方、时时处处为对方着想,以义务为出发点调节相互关系并厘定自身的位置。这也就是人伦之理。“所谓伦理者无他义,就是要人认清楚人生相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注:《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61、130、125、132、81、81、81、85、152、90、91、111、97、419、434、104、106、184、192、1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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