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埃及文明的特性(4)
古埃及的神灵众多、面广,是古埃及人浓厚宗教意识的另一表现。古埃及的神话保留下来的虽然不及古希腊、罗马的神话那样丰富,但是,神祗的数量并不显少。在西底比斯的帝王谷的一处陵墓的墙壁上,描绘和记载了741位不同的神祗。(注:J.卡密勒:《卢克索》(J.Kamil,Luxor)。Longman,1983,第132页。)古代埃及究竟有多少神祗?谁也说不清楚,只能是数以千计。尽管古希腊的神也数以千计,但是,在年代上毕竟是步埃及之后尘,而且在希罗多德看来,“几乎所有神的名字都从埃及传入希腊的。”(注:希罗多德:《历史》,Ⅱ。50.)古埃及的神祗之多,我们还可以举出多种不同名称的蛇神为例。作为法老王冠上的蛇标,眼镜蛇女神瓦寨特,以保护法老为己任。在地下世界,法老还要受到涅黑布·考蛇神的保护。在西底比斯的帝王谷墓地,以盘卷的眼镜蛇形象出现的是梅列特斯格尔。除了保护法老的蛇神外,还有一些保护人民的各种蛇神。赖涅努特蛇,既是法老的卫士,又是人民的保护者,抚育农业的生长。与农业有关的蛇神,还有塞泰蛇、美海恩蛇等。有一个最著名的神话就是太阳神在地下世界航行中,每天与代表黑暗势力的阿波菲斯蛇战斗,否则就无法通过。(注:参看G.哈特:《埃及神与女神词典》(G.Hart, A Dictionary of Egyptian Gods and Goddesses)。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86:参看拙著, 《古代埃及的蛇的崇拜与传说》,《埃及学文集》,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77-290。)除了蛇神以外,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埃及人不仅崇拜狮子、狼、鹰、河马和鳄鱼等凶狠动物,而且猫、狗、山羊、公羊、蜜蜂,甚至甲虫等大大小小动物也都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 在埃及神祗的关系上,一些带有亲属关系和密切相关的诸神往往被组成三联神、八联神或八神团和九神团等。九神团又有大九神和小九神之别。令人感兴趣的是,埃及的一些性质相同的神,往往又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些复合的神,如拉·阿图姆,阿蒙·拉等。复合神的产生表明了埃及神话的变异性质,以便增强神的权威性。 除了众多神灵的崇拜外,埃及宗教的另一特点便是人们思想意识上的二元论的世界观。在古代世界,二元的宗教世界观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古埃及人看来,世界分为现实世界和地下世界,或者今世与来世。与其他民族不同的是,古埃及人认为,现实世界是短暂的,地下世界是永恒的。他们苦心追求永恒的世界,所以,他们重视来世甚于今世。古埃及人宁愿不惜一切代价,用优质石材建筑高大的陵墓或壮丽的神庙,而用粗制的泥砖和木料建筑宫殿、居室。这就是为什么埃及的陵墓与神庙纪念性建筑物往往被保存下来,但却难以见到王宫和民宅等一般建筑物。古埃及人为了追求“永恒”世界,他们在人死亡之后,都要把尸体制成木乃伊,甚至动物的尸体也要制成木乃伊,以便长久保存。在埃及人看来,如果要走进“永恒”世界,必须保留尸体的完整性。死人的灵魂,也只有在保全尸体的情况下,能够永久活下去。(注:A.斯彭斯:《古代埃及的死俗》(A.J.Spencer, Death in Ancient Egypt ),Harmondsworth,1982,第30页。)因此, 他们发明了尸体防腐的技术,把尸体制成木乃伊,即干尸。我国发现的干尸是自然形成的,而非人工制作的。埃及人在木乃伊制成后,还有一系列的魔术仪式和丧葬制度相配合,以保证死者在“永恒”世界中的美好前景。 由于古埃及人的浓厚的宗教观念,君主国王利用宗教作为统治的一种手段,宗教在国家的生活中占有支配地位。因此,宗教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各个领域中都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 如前所述,古埃及在古王国以后确立君主专制主义的政体。专制君主为了维持君主专制统治的权威,除了加强专制主义政权建设外,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宗教。宗教活动主要是依靠神庙僧侣完成的。所以,僧侣是古埃及社会中与贵族官僚并驾齐驱的统治集团,是专制君主统治的两大支柱之一。有些僧侣参预政务,往往影响国家的政治生活。特别是在新王国第18王朝时代前半期,阿蒙神庙的僧侣长,往往兼任政府的维西尔职务,控制政府的行政、财政和法律等。阿蒙僧侣集团有时甚至左右君主的废立。此外,神庙的僧侣集团还掌握大量土地、牲畜、财富和奴隶。从《巴勒莫石碑》来看,至少从第5王朝开始, 君主不断向神庙捐献土地、祭品等。历代法老捐赠神庙财物的记载不胜枚举,其中有日常食品、大小牲畜、金银财宝,各种建筑物、田园,甚至侵占的城市、掠夺来的俘虏等,例如一次就捐献给神庙1578名叙利亚人。到了第20王朝拉美西斯三世统治时代,全国土地的14%或10%为神庙所有。(注:岗岛诚太郎,西洋古代史,第2卷,昭和17年,平凡社,第 266页;И。А。斯图切夫斯基:《古代埃及王室经济的寺庙形式》(И。А。Стучевский Фрамовая Хорма ЦарскогоФозяства Древнего Египта)。Москва,1962,第11页。) 僧侣集团势力的增长,必然威胁到王权。所以,早在第18王朝埃赫那吞时,便下决心削弱僧侣集团的势力,进行了宗教改革。但是,由于僧侣集团势力的强大,改革终归于失败。其结果是王权与神权各自维持自己的一部分势力,以致在第21、22王朝时期形成了僧侣与法老的南北对峙的局面。 除了以僧侣集团为代表的宗教势力影响,甚至左右法老的政权和政治局势外,宗教对文学艺术领域的影响和作用也是非常深刻的。 古埃及的文学包括了神话、传记、教谕、散文、诗歌、戏剧等丰富多样的体裁,所有上述体裁的文学几乎都充斥着宗教的意识或内容。且不论神话、教谕、散文故事,在诗歌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诸神的颂歌。《孟斐斯神学》中盖伯与诸神对话的那一部分,或许就是最早的戏剧表演的台词。(注: B.普里查德:《古代近东文献》( B.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Princeten University, 1955,第4-6页。)除了这些通常可以见到的文学体裁外, 在古埃及文学中最具特色的是其宗教文学。宗教文学是针对世俗文学而言,最早的宗教文学是流行于第五、六王朝时代的金字塔文。金字塔文是专为法老创作的某些咒文,目的在于使法老死而复活,并维持其统治地位。后来,又出现了主要为贵族奴隶主阶级死者安葬时,用于帮助死者顺利通过奥西里斯冥府之神的审判,并保证来世的美好生活的宗教文献。其中包括棺文、死人书(亡灵书),以及其他的所谓葬仪文、鬼门书等。(注:A.伽德纳:《埃及语法》(A.Gardiner.Egytian Grammar)。Oxford,1982 (1927),第18-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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