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1995年日本中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隋唐)(2)
吉冈真所著《八世纪上半叶唐朝官僚机构中的人员构成》(注:此文为代表,他还有《唐宋之间统治者阶层之构成与变动的基础性研究》,同见平成三、四年度科研费报告书。)灵活地运用了近年陆续发表的墓志资料,用表格显示了玄宗开元年间三省任官职员的变化,完成了“中书、门下两省之长、次、判官年表”和“尚书都省六部之长、次官年表”。后者是以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开元年间的表为基础加以增减订正而成的。榎本淳一《关于〈新唐书·选举志〉中的唐令》(《研究论丛》三一,1993)推定《新唐书·选举志》的序文部分是按学令、选举令、考课令的篇目顺序抄出的有关令规定,全部可分为30条进行表示。其中也包含有开元二十五年以后的改制,诏敕所见的“著之于令”是指把改制之令规定写进现行之令条文,这个考证结果引人注目。松浦典弘《论唐代对官吏的处罚》(《东洋史研究》五三--三)主要论述了削减官吏俸禄之罚俸制度。他认为,贞元四年向京官支付俸禄体制的整顿完善以后,罚俸的事例增多了,这反映了俸禄制度的确立与罚俸之间有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罚俸是建立于律令的官吏规制及别的原理之上的,反映了伴随着官僚机构的整顿,官吏品级的结构组合逐步得以确立。所谓“官吏品级的结构组合”的确立具体指什么难以判断。看看所举事例,罚俸的对象中令制的官员较多,而使职的官吏很少。与党争有关的处罚多是贬官,与其相反,对在本职公务中有轻微错误者可以认为只是作罚俸处理即可了结。北川俊昭《有关〈通典〉所说的“省官议”》(《史观》一三一)一文是把杜佑《通典》卷四十所说的“省官议”的内容,与东汉以后同样性质的议论排比起来进行比较分析的,认为杜佑议论的独特性在于主张以两税法为前提削减地方官吏,从而达到节约国家经费开支这一点上。 在仪礼(礼仪)、赠与方面,新城理惠的《唐代先蚕礼仪的复原》(《史峰》七)在详细注释《大唐开元礼》卷四八《皇后季春吉已享先蚕亲桑》的同时,认为先蚕礼仪是隋唐对北朝以后皇后亲祭礼仪的继承和发展,强调了尚宫在唐朝命妇制度中的重要性。这里多说一句,对先蚕氏的祝文起首所谓“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皇后某”应该如何句读呢?其中的“子”是用干支之子附在“日”字之后表示时刻的,这在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二○《年月朔日子》条中有很好的考证。松浦千春《论唐高宗时代对郊祀制度的改革》(《历史认识与历史意识》)着眼于高宗时代郊祀的权威上升,而宗庙的权威相对有所下降,认为对显庆社的批判来源于对武后势力逐渐抬头的抵制。对其论点没有异议,只祈望能在坚实的史料基础上作更缜密的论证。拙稿《唐的太极殿和大明宫》(《研究报告》〈山梨大·教育〉四四)论述了唐朝皇帝住陛大明宫以后,决定皇太子即位的遗诏宣布活动在大明宫进行,而进行册玺授受的皇帝即位典礼却在太极宫的太极殿举行,至唐末太极殿一直是即位礼仪的中心。这说明唐朝非常重视在太极殿举行的皇帝即位典礼,这个结论与松浦氏近年的观点相辅相承。须江隆《关于唐宋时代祠庙之庙额与封号的赏赐》(《中国--社会与文化》九)论述的主体在宋代,但亦指出唐代对各地名山大川庙额与封号的赏赐始于则天武后与玄宗时代这一点也很有意义。唐朝有关祭祀的政策发生全面变化难道不是在武后与玄宗时代吗!清木场东《唐太宗时代的庆赐》与《唐代的帝赐》(均刊于《产业经济研究》〈久留米大〉三五--二)分类考释了在法律规定以外皇帝按自己的意志对臣下随意自由地进行的赐与。尽管是随意赐与,但仍有必要考虑每次赐与的特殊原因。上文在“对皇族的私情赐与”这一类型中,有玄宗对让皇帝宪的赐与,《旧唐书》记载说是玄宗为了避免兄弟间的不和与政权争夺,似乎也反映出玄宗对兄长的猜疑。在赐与的史料被故意删除的武周时期,唐朝诸帝之间的大酺赐的进行也最多,而且主要集中于武周革命之际(注:请参阅黄正建《唐代官员宴会的类型及其社会职能》,《中国史研究》1992年2期,北京。)福原良隆《关于唐代的鸿胪寺》(《研究报告》〈中央大·院·文〉二三)注意到鸿胪寺不仅职掌对外关系,而且也管辖着僧寺这一事实,认为唐朝把佛教看作是外来宗教才将其划归鸿胪寺管理;鸿胪寺对僧侣的大量赐与反映出唐朝在管理佛教上的怀柔政策。 渡边孝《牛李党争研究的现状与展望》(《史境》二九)是此专题的总结力作。其论文列举出今后研究必须努力的问题:文宗至宣宗朝中央官吏的人员构成分析、包括姻亲关系的牛李党人详细的出身地望分析、该时期辟召制实际形态的考证、元和末以后政治形势的探求等,同时指出有必要对每条史料的源流进行详细的考证。如上述各点能够实现,研究就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伊藤宏明《关于六朝隋唐时期地域社会的研究动向》(《旧中国地域社会的特征》)对1981年以来有关本专题研究的趋势作了说明。妹尾达彦《美国唐史研究管窥》(《唐代史研究会会报》七)是关于美国唐史研究现状的重要报告,也是他留学美国的成果总结。在地域史研究方面,森部丰的《关于藩镇昭义军的成立过程》(载于野口铁郎编《中国历史的宗教与国家》)令人注目。昭义军是泽潞和相卫两个藩镇合并而成的,相卫管辖区内的邢,洺、磁三州矿产资源丰富,盐绢等特产品也很著名,而且又是重要粮食产地。因此,昭义军站在朝廷一侧就使中央对河北藩镇处于一种居高临下的地位。象这样,如果能明了各藩镇所在地域的特征,有关藩镇割据的政治史研究将会更上一个台阶。渡边孝《藩镇十将考》(《东方学》八七)探索了安史之乱至唐末所谓“藩镇十将”的语义。指出实际运用时,“将”由当初的部队指挥官转变为部队长阶层的下级军将,而另一方面,“将”又在表示藩镇内部地位和品级的肩书(注:肩书系徽章、令牌之类的表明身份地位的东西)中普遍使用。清木场东《唐天宝边军资料考--以〈通典〉、〈元和图志〉、〈旧志〉、〈通鉴〉及其胡注为主》(《纪要》〈久留米大·商·产业经济研〉二二)对比考证了副标题所示诸史料,是关于天宝年间边军史资料系统研究的力作。郑炳俊《关于唐代的观察处置使》(《史林》七七--五)一文从朝廷对观察使的命令方式、内容方面检讨了唐代后期中央政府与藩镇的关系,评介了中央与藩镇之间的对立与统一。不过,通过观察使传达的中央命令所发挥的实际效果在本论文中不好判断,而且与此相关的其它类型的史料很多,故希望有更进一步的论证。山内敏辉《宇文融括户中劝农判官的群像》(《东洋史苑》四二·四三)着眼于诸劝农判官的出身、郡望、性质及专业职能,认为宇文融的括户措施以关中和江南为两大中心逐渐向全国范围推广,是一种旨在强化唐初以来以关中为本位贵族制社会的政策。可以说本文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推定某种政策实施目的与效果的研究方法。井上泰也《关于唐代的除陌钱》(《立命馆文学》五三七)论述了唐代除陌钱的意义随时代而发生的各种变化:天宝九年初出的除陌钱是一种商贸税,到贞元四年为了筹备京官俸薪钱等,除陌钱的主管单位由度支转到了户部,而长庆元年为削减铜钱使用范围又计划复原除陌钱的流通价值。中砂明德《从中世纪人向近代人的转化》(《古代文化》四六--一一)一文,从科学、学问、官僚分布地的转移及其旅行、兴趣等各个侧面,论述了六朝至宋代士人阶层的存在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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