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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带荣身”与明代国家动员(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社会科学网 方志远 参加讨论

即使在响应赈灾助饷动员中十分抢眼的江西,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正统年间,作为江西“省府”的南昌府,因纳粮助赈而获旌表的富民仅有4位,袁州府竟无一人。这二府正与苏、松、嘉、湖一样,属于“重赋地”。(35)
    可见,积极有积极的原因,冷漠也有冷漠的道理。明前期对经济发达地区实施的无条件剥夺,“冷却”了这里的“民心”,导致民众对“国家动员”的冷漠态度。要在经历了国家反复剥夺之后的地区再行强制性摊派,显然非常困难。
    当然,不同地域的不同文化传统,也在其中发生重要作用。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明太祖让户部发布榜文:
    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斯为忠孝仁义之民,刑罚何由而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负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36)
    这是一个带有政治定性色彩的告示。在明太祖的眼中,确切地说,是通过户部的榜文,传递着当时统治者的“主流”认识:“中原”即以河南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虽然经济相对落后,但民众更好管理;两浙即以苏、松、常、杭、嘉、湖为中心的江南地区以及江西,虽然经济相对发达,但更多“刁民”。所以,明太祖不仅把江南的苏州、松江,浙江的嘉兴、湖州,江西的南昌、瑞州、袁州定为“重赋地”,而且命户部不得有苏州、松江及江西、浙江籍的官员和吏员,这就是著名的“苏松江浙人毋得任户部”的禁令。(37)
    半个世纪之后,以河南为中心的“中原之民”,仍然在用纳粮赈灾的热情,回报明太祖的鼓励;而“两浙”之民,特别是苏、松、常、杭、嘉、湖之民,乃至江西的南昌、袁州之民,也在用他们的冷漠,继续为明太祖的政治定性提供依据。
    但是,和“两浙之民”一起遭受批评的“江西之民”,尽管有南昌、袁州的冷漠,在赈灾助饷的整体表现上,却和“中原”之民一样积极,或者说一样容易“被强制”。关于这一点,无论是“江西之民”还是“两浙之民”,自身的认识都比时时以“北人”自居的明太祖、比在圈外围观的“中原之民”看得更加清楚。
    浙江台州籍学者王士性站在“两浙”特别是“浙东”的立场,指出江西与“两浙”主要是“浙西”民风的不同:“江右俗力本务啬,其性习勤俭而简朴……绝不作鲜衣怒马、燕宴戏剧之用……以故大荒无饥民、游子无内顾,盖忧生务本,俗之至美。”这种“至美”之俗,与明太祖表扬的“中原之民”极为相似。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喜作“鲜衣怒马、燕宴戏剧”的,恰恰是浙西的风俗。以杭州为例,王士性指出:“杭俗儇巧繁华,恶拘检而乐游旷,大都渐染南渡盘游余习,而山川又足以鼓舞之。然皆勤劬自食,出其余以乐残日。男女自五岁以上无无活计者,即缙绅家亦然……然亦不以储蓄为意,即舆夫仆隶,奔劳终日,夜则归市肴酒,夫妇团醉而后已,明日又别为计……其风俗华丽,已入骨髓。”(38)
    王士性的这段对比,又在某种程度上为我们揭示了当政府需要民间纳粮助赈时,江西在整体上和浙西即苏、松、常、杭、嘉、湖不同表现的另一层原因:江西以农为本,衣食取足于田地,虽然多有外出谋生从事工商业者,但最终目的却是养家糊口,而不是为了娱乐。这种生产、生活方式,其实与中原地区的民众更为接近。或者说,这是中国内陆粮食生产区民众的共同特点,这一特点和以农业立国、以崇本抑末为基本国策的朝廷有着更多的默契。
    两浙特别是浙西民众虽然也是“勤劬自食”,甚至超过江西、湖广、中原之民,但由于城镇人口多,特别是“六朝”以来形成、经宋元时期强化的追逐时髦奢华、喜作“鲜衣怒马燕宴戏剧”之风,导致了生产生活方式的多元化。这种生产、生活方式,与明朝前期的基本立国方针格格不入,所以洪武、永乐时期对这一地区进行舆论压制和经济制裁。
    江西泰和籍大学士陈循则站在江西的立场上,从另外一个角度比较江西与浙江、福建的异同:“江西及浙江、福建等处,自昔四民之中,其为士者有人,而臣江西颇多。江西各府,而臣吉安府又独盛。盖因地狭人众,为农则无田,为商则无赀,为工则耻卑其门地,是以世代务习经史……其风俗如此。其心初皆望由科举出仕,但见解额有限,自度不能皆得,故其就训导保举者愈多也。”(39)江、浙、闽同为科举大省,但江西特别是其核心文化区吉安、抚州等地,对“举业”、“功名”有更大的热情,永乐至正统时期,有“翰林多吉水,朝士半江西”之说。(40)即使科举无望,通过纳粮赈灾旌为“义民”、获取“冠带”,在当地也是十分体面的事情。
    对“国家荣誉”的重视,又是江西、湖广之民和中原之民更为相近的特点,也可以说是“崇农务本”地区的共同特点。其中,还隐含着“国家荣誉”在这些地区的“附加值”。富民们获得了“国家荣誉”,同时也就获得了在地方事务中的话语权。景泰时期,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杨言指出了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天下各府州县纳米旌表义民中,有倚朝廷旌表为由,门立三门,中门常杜人,不令往来。又创立高楼峻阁、刻画龙凤,名为‘御书楼’、‘敕书阁’,况有酷害良善、暴横乡曲、乘轿引导者。”(41)
    相对而言,两浙特别是浙西地区,乃至福建、广东等远离“朝廷”、面向大海的地区,对“国家荣誉”相对“淡定”。这种心态的形成,既因为财富的拥有比荣誉的获得更“实惠”,也因为民众更习惯于民间行为而非政府行为来调节类似于赈灾及其他的社会问题。(42)
    四、从“冠带荣身”到“纳米入监”
    问题还在于,无论中原之民如何“奉法守分”,无论“崇农务本”地区之民如何期望得到“国家荣誉”,在经历了正统、景泰时期的多轮动员之后,这些地区对待国家动员的态度,也逐渐趋于沉寂。无论官员如何展示“国家形象”,也无论官府如何实施“国家强制”,在明廷反复动员赈灾助饷的过程中,两浙之民并没有学习中原之民,倒是中原之民在学习两浙之民。可见,围绕着同一主题,国家动员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再四。民间盛行“救急不救穷”的理念,同样适用于“国家动员”。动员富民纳粮赈灾或助饷应为“应急”措施,一旦成为“常规”手段,则有“敛财”之嫌。
    正是因为国家动员在景泰时期遭遇到的普遍性“沉寂”,导致明廷在各地巡抚的呼吁下不得不降低富民获得国家荣誉的门槛。
    景泰三年十一月,山西“冠带荣身”的纳米数由800石降为500石,江西由1200石米降为640石。四年四月,苏州等府“冠带荣身”的价位由1500石降为800石。五年七月,浙江已经获得“冠带”的富民,九品、八品者再纳米300石,七品、六品者再纳米600石,“俱升一级”。六年八月,朝廷再行降价,命江西、浙江军民,有能纳米200石者,即授从九品“冠带”,再纳者每200石递升一级。到七年正月,由于“连年水旱民艰,加以远运军储”,命“湖广军民”有能纳米100石者,即给冠带。而且,有能纳米500石者,授军职百户,800石授千户,“俱终其身”。(43)
    短短的四年,“冠带荣身”的门槛,由800—1500石降到了100—200石,而“冠带”的品级却可以加到六品乃至以上,纳米实授军职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国家荣誉”在频频遭遇民众的冷落之后,急剧贬值。在这种形势下,明廷在“冠带荣身”的基础上,推出了“纳米入监”的新政策。
    景泰四年四月,有山东临清县学生员伍铭等表示,愿纳米800石赈济灾民,条件是入国子监读书。当时在山东救灾的宦官武艮、礼部右侍郎邹干联合上疏,认为山东等处正遭遇灾荒,赈济艰难,“乞从其请,以济权宜”。明廷批准了二人的奏请,接受伍铭等人的捐纳,允许其入监读书,并因此定下“则例”: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凡有官学生员能纳米800石于临清、东昌、徐州三处赈济灾民,“愿入监读书者听”。(44)通过这种方式入国子监者,后来被称为“例监”,即由纳米入监的“则例”而入国子监的监生。一个月之后,明廷降低了入监的门槛,纳米数由800石降为500石,“比前例减三百石”。(45)
    从此,“纳米入监”与“冠带荣身”一道,成为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动员手段,并在天顺五年(1461)十月,发展为“纳马入监”例,实施地点在陕西、河南、山西,同时辅之以“冠带荣身”:府州县学生员有纳马7匹者,即入国子监为监生,“挨次出身”;如果已经是国子监监生,纳马5匹,立即送吏部任命官职;吏员一考以上者纳马6匹、未及一考者纳马8匹,即给冠带,并送吏部免其京考办事;军民人等有纳马5匹者,即以冠带,以荣其身。(46)
    虽然《实录》并没有将“纳米入监”及“纳马入监”者的姓名一一载入史册,但据天顺八年十一月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高明披露,自景泰四年推行纳米纳马入监“则例”以来,十年时间,国子监的“例监”人数已“多至万余”。(47)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富民“纳米入监”的热情也逐渐降温,致使明廷又不得不降低入监的门槛,包括数量上和身份上的。
    成化二年(1466)闰三月,总督南京粮储右都御史周瑄因应天、凤阳、淮安等府“饥荒特甚”上疏,请移文江西、浙江及南直隶等处:其一,凡府州县学生员,廪膳生能备米100石、增广生能备米150石,并将米运赴上述缺粮地方者,许充南京国子监监生。其二,各色人等纳米100石,即于本处司、府、州、县充吏,三考赴京,授予冠带;南京各衙门三考役满吏员,于应天府纳米50石者,即于南京吏部授予冠带办事。(48)
    虽然“入监”的纳米数从景泰四年的800石、500石,降到了100—150石,“冠带”的纳米数也一再降低,但响应者并不踊跃。
    成化二十一年闰四月,鉴于各地灾荒、纳米困难,户部奏准开“纳银入监”例,各地生员愿于该部纳银者,廪膳生250两、增广生300两,可入监读书,但报名者仅14人。(49)“纳米(银)入监”遇到了“旌异优免”、“冠带荣身”曾经遭遇过的同样尴尬。
    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直隶大名县王等3名生员,赴山西纳银并获得了入监的资格。但礼部在资格审查时发现3人均为“附学生”而非要求的“廪膳生”或“增广生”,建议清退。但是,礼部要恪守“礼”,户部就得退还“银”,两部因此发生争执。最终,“礼”拗不过“银”,银子一旦入国库,没有退还的道理。成化皇帝直接作出处理,礼、户二部各退一步:“违例诈冒入监,本当革退。但既纳银赈济矣,姑容本学为增广生读书,年二十以下者八年、二十以上者五年。满日,有司重给文移,赴部送监。”并将这一处理作为可以沿用之“例”:“类此者如例行之。”(50)从此,附学生在纳米入监、纳银入监的问题上,获得了与廪膳生、增广生同样的资格,只是需要比增广生多交若干钱粮而已。纳米(银)入监的身份性门槛也降低了。(51)
    “旌异优免”、“冠带荣身”、“纳米入监”政策的相继推出并不断降低门槛,既反映出民众对明廷“国家动员”即政府公信力的认同变化,也折射出国家权力与社会财富之间态势的变化。直接推动这一变化的,是持续不断的天灾和大范围的饥荒。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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