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冠带荣身”与明代国家动员(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社会科学网 方志远 参加讨论

五、国家权力与社会财富
    中国地域辽阔,自然灾害无时不有,西北旱而东南疫,华北涝而西南震,乃是十分平常的事情。但在宣德至景泰年间,明朝却进入了立国60年以来的自然灾害多发期,灾害持续时间长、涉及地域广乃至水旱蝗震交替而至、重叠发生。
    据竺可桢、王绍武等先生的研究,中国在14—19世纪,经过了一个“小冰期”,从15世纪20年代也就是永乐末年宣德初开始,气候比过去更为寒冷。其中,在1450年即景泰元年前后,华北发生明代最冷的气候,华东在同一时期的气温,也仅高于1520年及1570年前后。(52)这一气候的总态势,使宣德至天顺时期发生的自然灾害,比洪武至永乐时期更频繁、更严重。
    根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洪武至永乐时期的57年,共发生自然灾害851次,其中水灾324次、旱灾173次、虫灾101次、疫灾26次。宣德至天顺时期的40年,共发生自然灾害1048次,其中水灾299次、旱灾249次、虫灾198次、疫灾45次。不仅次数更多,重大特大灾害也多。
    宣德二年秋冬及三年春夏,南北直隶、湖广、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几乎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及长江以北,均陷于大旱之中,其中山西的33个县、北直的26个县,连续8—10个月干旱无雨,“麦苗枯死无收”。(53)旱情结束后,一些地区刚补种作物,又遭遇连日大雨。北直顺天、保定、河间等府的40多个州县,“山水泛涨,冲决堤埂,淹没田稼”。(54)湖广各地也在大旱后遭受大涝,宝庆、长沙等府受到持续七个昼夜的暴雨袭击,“山水骤涨,平地高六七尺,淹没庐舍田稼,漂溺人民”。(55)
    宣德八年,黄河流域又一次遭受大范围的旱灾,南北直隶及河南、山东、山西的大部分地区,春夏无雨。(56)接踵而至的是第二年的春夏时期,长江流域的南直、湖广、江西、浙江及川东地区发生旱灾,“陂塘干涸,农田禾稻皆已焦枯,秋成无望”。(57)而湖广、河南、江西及南直的应天、苏州、松江、扬州、凤阳、淮安等府,以及北直部分地区,旱灾之后是水灾,并不同程度发生了蝗灾。(58)
    连续的大范围自然灾害,造成了严重的饥荒和大量的饥民、流民,不仅各地夏税税粮无法完成,十分有限的粮食储备也在迅速消耗。宣德五年于谦、赵新等人巡抚河南、山西、江西等处,“总督税粮”,宣德八九年间胡有初等人纳粮助赈并在正统二年被集体旌表为“义民”,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
    继宣德时期的连续大灾之后,正统四年夏秋之间,京畿地区连下暴雨,暴雨之后是几个月的“亢阳不雨”,陕西、河南、山西及江西、湖广、南直的部分地区也遭受长达两个月的旱灾。(59)这一轮的灾害,直接促使明廷采纳邵弘誉的建议,在全国范围进行明朝开国以来最大规模的纳粮赈灾动员。
    “土木之变”的政治危机,迫使明廷在“旌异优免”的基础上,加大国家动员的力度,推出“冠带荣身”政策。政治危机刚刚过去,就进入正统十四年冬景泰元年春的严寒期。从景泰三年开始,连续三四年,南北直隶及山东、山西、浙江、江西、湖广、云南、贵州的部分乃至大部分地区,连遭水旱、地震、虫蝗等灾害。为了赈济灾民,明廷继“旌异优免”、“冠带荣身”后,连续推行“纳米入监”及纳米为僧道、纳米为吏典等救灾措施。(60)
    客观地说,在自然灾害和政治危机的双重压力下,明朝政府表现出一个“责任”政府应有的态度,无论是正统君臣还是景泰、天顺君臣,都认真对待当时发生的自然灾害及社会动荡,并积极探索赈济灾民的办法。
    但此时的明朝,也正在出现种种问题,其中既包括由于人口增长、赋役不均而造成的民众流亡,也包括由于政府主导作用缺位而导致的水利失修,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持续天灾而造成的国家储备不足,等等。这些问题使得一个在自然灾害来临之际、在赈灾与筹饷双重压力下仍然希望有所作为的政府,逐渐感到力不从心。明朝国家权力与社会财富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发生变化。“旌异优免”、“冠带荣身”、“纳米入监”相继成为明朝国家动员的核心政策,正反映出这一变化的过程。
    当正统时期朝廷旌表“十大义民”,以及采纳邵弘誉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纳粮助赈动员时,国家权力表现出极度的自信,“义民”称号也在许多地区的民众之中享有崇高声誉。正统六、七年间,当富民的纳粮助赈达到高潮时,国家权力进一步傲视社会财富,朝廷只是以省、府为单位公布“义民”的数字以及富民代表的姓名,其他的均被“等”去。此时,人们看到的是一个居高临下的政府。这个政府一面接受富民纳粮助赈,一面向他们授予“国家荣誉”,而他们的姓名,大多只能在各地志书中部分得以保留。(61)
    虽然明廷一直希望保持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势,但连续不断的灾荒和突如其来的“土木之变”,迫使其在“旌异优免”的基础上,以“冠带荣身”进行赈灾助饷的动员,而且根据地区的不同分出等级,明码标价,甚至在“土木之变”后试图将其作为新的财源。这样,以“赈济灾民”为号召的国家动员的本来意义被削弱,表现出明显的“敛财”倾向,从而导致国家荣誉的贬值,也引发了种种批评。
    国家既不珍惜名爵,民众遂轻视朝廷;民众的善意一旦受到亵渎,国家的声誉必然同时受到伤害。胡有初等人先有纳粮助赈的“义举”,然后才获得朝廷的旌表;陈安常等人因为纳粮纳草,然后被朝廷授予“冠带”。但伍铭等人却是在提出“入监”的要求被应允之后,才行纳米。在这个过程中,民众逐渐由被动接受政府的荣誉,转变为以财富为砝码,主动向政府开出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如果说“旌异优免”是政府对富民“义举”的奖励,“冠带荣身”则是政府以国家荣誉和社会财富进行的“明码标价”的交易,而富民在“纳米入监”、“冠带荣身”过程中的讨价还价,更是将财富“待价而沽”,颇有“俯视”国家权力之势。根据当时的制度,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可荫子、孙各一人入国子监读书。(62)因此,在“入监读书”的待遇上,在京三品以上职位,只相当于富民100石米或250两白银。甚至可以认为,三品以上京官荫子、荫孙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是“沾”了富人的“纳米入监”、“纳银入监”的“光”,是对官员的一种补偿。
    如果将视野向前延伸,可以清晰地看出明朝立国100年间国家权力与社会财富之间发生的“异势”:洪武、永乐时代徙苏松江浙之民于凤阳、南京,徙苏、松诸府及九布政司之民于北京,是国家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无偿”剥夺;正统、景泰时代的“旌异优免”、“冠带荣身”,虽然带有不同程度的“国家强制”,却是“有偿”强制,表现出国家权力公开认可个人拥有社会财富的合法性;而景泰、天顺时代的“冠带荣身”、“纳米入监”,国家权力和社会财富之间已经是相对意义上的“等价交换”了。
    可以说,是国家权力的无偿剥夺,导致了经济发达地区民众对国家动员的冷漠;而带有敛财倾向的反复动员,既损害了国家荣誉的尊严,也导致了经济欠发达地区民众对国家动员的态度由热情到冷漠。各地民众对于国家动员的态度,迫使国家权力向社会财富低头,并且重新构建二者之间的关系。
    推动这些变化的重大契机,竟然主要是因为两个字:“灾荒”。但是,看似因为灾荒而导致的明代国家权力与社会财富之间关系的变化,其实却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中国历代社会进程的某些共同轨迹。
    明朝前期对社会财富的剥夺和打击,建立在社会经济遭受元末明初长时期战争的严重摧残,以及由战争机器转化为国家机器的国家政权强势统治社会的基础之上,明太祖、成祖以其雄才大略和巨大权威,奠定了明朝立国的基本规模,也竭力将民众的生产、生活纳入政府的控制之中。而作为“责任政府”的明廷在灾荒来临、国家赈济发生困难之际,动员并组织民众纳粮助赈,其思路正是继承了“祖宗”从生活、生产方式上控制民众的做法。
    但是,随着战争创伤的逐渐愈合和社会经济的日渐复苏,社会财富在积累,人们的价值观念及社会风尚也随之发生变化。正统时于谦巡抚山西、河南,一面千方百计赈济灾民,一面对社会风气的变化痛心疾首:“山西人民,多有乐户。男不耕种、女不纺绩,淫嫚成风,游食度日。不才官吏,往往呼使,歌唱奸淫,因嘱公事,以毒良民。”(63)景泰时南京监察御史尚裭指出另外一种风气:“近年以来,释教盛行,满于京师,络于道路,横于郡县,遍于乡村。聋瞽士民,诱煽男女,廉耻道弃,风俗扫地。”(64)天顺、成化之际,户科都给事中丘弘等人指出:“近来京城内外风俗尚侈,不拘贵贱,概用织金宝石服饰,僭拟无度。一切酒席,皆用簇盘糖缠等物。上下仿效,习以成风。”(65)大学士丘浚则发现:“农民无远虑,一有收熟,视米谷如粪土,变谷以为钱,又变钱以为服食日用之需……天下之民,莫不皆然,而淮北山东为甚。”(66)这些描述虽然不无夸张,却反映出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经济恢复和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有了新的追求,他们求财求享乐、求福求平安。
    虽然于谦、尚裭等人更多的是在谴责民众,但对当时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起示范作用的,恰恰是“朝廷”。《菽园杂记》记载了这样一个事实:
    宣德年间,朝廷起取花木鸟兽及诸珍异之好,内官接迹道路,骚扰甚矣。自(王)振秉内政,未尝轻差一人出外,十四年间,军民得以休息。是虽圣君贤相治效所在,而内官之权,振实揽之,不使泛滥四及,天下阴受其惠多矣。此亦不可掩也。(67)
    暂且不论王振个人的是非功过,需要指出的是被称为“仁宣之治”的洪熙、宣德时期,朝廷已经在用自己的行为向民众示范对社会财富、对“服食日用”的追逐。天顺时期司礼监太监富安的一个奏疏,更揭示出当年郑和下西洋的“源动力”及郑和死后朝廷的弥补措施:“永乐、宣德间,屡下西洋收买黄金珍珠宝石诸物。今停止三十余年,府藏虚竭,请遣内官于云南等处,出官库银货收买上纳。”(68)景泰、天顺及成化时期公开身份为锦衣卫副千户、千户且子孙世袭的屠宗顺,则是专为朝廷筹办“珍珠宝石诸物”的商人。(69)而北京的巨寺大观,均为皇家投巨资修建的祈福之所,为“释教盛行”的标志性建筑。(70)
    当社会经济尚在复苏、各种信息难以传递的时候,很少有人会与皇室、朝廷攀比。一旦社会财富积累、人们物质条件得到改善,各种信息扑面而来的时候,“上行下效”、“上下仿效”也就非常自然了。缺口既开,其势十分迅猛。这一系列事情的发生,正与明廷以“旌异优免”、“冠带荣身”、“纳米入监”进行赈灾助饷动员并不断降低其门槛同步。所以,“国家动员”越来越得不到民众的认同,效果越来越不尽如人意,既有部分地区灾荒连年、“民力已尽”的因素,也有民众对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强制性动员的厌倦,更是因为随着社会风尚的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对财富的追求、对享受的追求,已经超过了对于国家荣誉的追求。而且,既然朝廷可以持续挥霍财富,凭什么不断要求富人承担社会责任?既然代表“国家形象”的一些“不才官员”正在“歌唱奸淫,因嘱公事”,又怎能令富人放心将赈济钱粮交付他们支配?(71)
    那么,国家权力为何不对社会财富再次祭起强制乃至剥夺的法宝?非不欲也,是不能也。不仅太祖、成祖那样的权威不再,更重要的是明朝建立半个多世纪之后,国家权力的构成者已演变为“财富拥有者”。他们或是世袭军功的旧贵族,或是科举入仕的新官僚,纷纷用自己的方式跟随时代的步伐,聚敛钱财,自然不可能对自己进行剥夺和强制。而在各种经济活动中积累起财富的富民,也开始在各自的地方社会中发挥作用,他们及他们的子弟或者因为进行各种公益事业被旌为义民、“冠带荣身”,或者进入国子监读书乃至进入官场,不但在民众之中树立起威望,也成为地方官府依靠的势力,甚至成为地方官员的“衣食父母”,要对他们再行剥夺或强制,并非易事。(72)
    这一情况的出现,同时造成两个方面的后果。第一,“国家动员”在民众中的号召力,以及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开始下降。此后明代对灾民的赈济,更多是走政府倡导、民间救助的道路(笔者将另文讨论)。第二,个人财产的合法性被政府承认,财富成为公认的价值标准,民众在“仕途”之外,有了“财富”的选择,弃学经商、弃农经商成为诸多读书人或“社会精英”实现自我价值的新出路,明代从此进入“官本位”与“财富本位”并存的新阶段,这应该是社会的重大进步。江南地区在从明朝前期的严峻冷酷中缓过气来之后,苏州、松州、杭州、扬州及其周边地区重新成为大众文化、大众娱乐的策源地,并且创造出极大的社会财富,推动明代多元化社会的形成。
    明朝立国100年发生的社会演进过程,即国家权力对社会财富始而仇视、剥夺,继而承认,再而追逐的过程,由国家强势控制社会到控制力逐渐下降、其他的社会力量逐渐发挥重要影响的过程,几乎在所有通过农民战争尤其是以“农民领袖”为主体建立的政权都曾经发生。西汉建国后,“法律贱商人”,但数十年后“商人已富贵”。(73)这是一个自然过程。明朝本来也应是自然发展过程,但连续多年的灾荒却成了这一过程的“加速器”。
    灾荒加速了明代社会的转型和国家权力与社会财富的“异势”。但是,明代的“社会财富”拥有者,又从来没有能够真正独立于“国家权力”之外,他们或者是通过“国家权力”获取“社会财富”,或者是通过“社会财富”购买“国家权力”。但是,无论是通过“冠带荣身”、“纳米入监”还是其他“购买”方式的入仕者,所能够获得的职位,大多是“闲曹”中的“闲职”,难以进入国家权力的“核心”。而国家权力的真正“核心”及“载体”,内阁、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科道及各省巡抚、布按二司、府及重要的州县,乃至司礼监、文书房,主要构成者仍然是通过“科举”入仕的文官,以及“读书正途”出身的宦官。尽管人员不断更新,但国家权力对社会财富保持的压力,却是每个通过“正途”进入这个机器并享受实惠的人们所乐意看到的。
    所以,尽管明朝立国的60—100年间,社会财富和国家权力之间的态势发生了变化,但直到明朝灭亡,仍然是“国家权力”居主导地位,“社会财富”无法真正独立存在,明代社会也仍然在原有的轨迹上行进。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