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既然唐人留有“秀才合为进士一科”的记载,那么我们不妨再来探讨一下这两者合科的缘由。为了剖视这一问题,不妨先以前引王定保所述“咸亨之后,凡由文学举于有司者,竞集于进士”为其着眼处。 王氏的这段文字透露出一种信息,即科举取士制度在高宗时期就曾发生过较大的变化,这就是士人“竞集于进士”而少与他途。对这种情况变化,封演亦有类似记载:“国初,明经取通两经,先帖文,乃按章疏试墨策十道,秀才试方略策三道,进士试时务策五道。考功员外职当考试。其后,举人惮于方略之科,为秀才者殆绝,而多趋明经、进士。”〔26〕事情发生变化的原因,似乎由考试内容之难易引起。再如《文苑英华》卷五一四判目十二:“乡贡进士,至省求试秀才,考功不听,求诉不已。”对此赵岊判曰:“在今日之区分,非曩时之名数。文艺小善,进士之能;访对不休,秀才之目。美彼良士,贤乎我师,以穷乡之莫知徒举其小,庶会府之达识即致其大。亦犹鲸鱼之皷溟海,叹蹄涔之暴鳞;骅骝之中庭,望云朔而骧首。”从赵岊判辞可知,秀才在时人心目中其地位甚为崇高,乃为取士量材之最高目标。这一点后人多有认识,如洪迈就指出:“秀才之名,自宋魏以后,实为贡举科目之最。”〔27〕 但是,仅仅以避难从易来解释唐人少与秀才科场,恐怕难以从根本上说明问题;更何况根据上引有关资料来看,进士科所试内容与秀才科相较,并无特大差别,所谓方略策无非也是议论有关时务问题。这一点前引资料已有明示,即“进士科与俊、秀同源异派,所试皆答策而已。”即使秀才科及第标准严格,也不至于驱使士人竞集于进士一途,因为按照唐代科举出身叙阶之法: 秀才上上第正八品上,已下递降一等,至中上第从八品下;明经降秀才三等;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降一等。〔28〕可见由秀才科及第者,所获得的起家官职品阶高出于由进士出身者四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考场之事!再就人们的好胜心理而言,真正有真才实学者,应乐于由此门登进,以此炫示自己之才识,这可从前朝如晋时王接与谷俭、北齐马敬德等人事迹中得到明证〔29〕。即如唐代本朝,前述赵岊所判者“求诉不已”亦可示一斑。此外,据《通典》所述,开元二十四年以后“复有”秀才举,“其时进士渐难,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反易于进士”,却未见有士人多趋秀才科而冷落进士科场的记载。可见,考试内容之难易,只能是影响争擢秀才科的因素甚或重要因素之一,但绝非其根本原因。 或有论者根据杜佑的行文,认为秀才科废绝的原因是“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30〕。此种说法亦难服人。因为举士不第坐其举者,是自汉代就有的规定,两汉并未因此规定而使有关科目进入绝境,恰恰相反,秀才举由前汉而后汉,反而越来越兴旺、流行。况且唐代惩罚妄举并非专限秀才一科,而是针对整个贡举:“凡贡举非其人者,废举者,校试不以实者,皆有罚。”〔31〕既然凡贡举非其人者皆受惩罚,为何其它科目无碍,独秀才一科受挫?此外,据此理论印证唐代有关事例,也颇乖悖现实。如主要活动于德、宪时期的权德舆,在其著述中即记载有举而未第的事情。其一:“(姚南仲)烈考发,天宝中举秀才,十上不合,慨然自奋,从西平王哥舒翰于陇上,积功劳至右领军卫将军。”其二:“(肖惟明)天宝中举秀才,数上行过乎谦,竟不得居甲乙科,时苟未至,虽巧力无所措其用。”〔32〕再据前引《唐摭言》,武德五年十月诸州共贡“秀才六人”,但至十二月吏部考试时仅得“秀才一人”。若果真正严格实行“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的规定,谁也不会傻到“知难而进”,接“妄举”而坐罪者之踵。 分析任何制度,尤其是关系到统治阶层官吏人才选拔的取士制度,必须联系时代变局及社会政治。唐代秀才科至高宗朝发生变化,是政治变化的客观反映。这种政治变化最为突出点当为武后秉政。 按照儒家正统言论,“武后之乱,改易旧制颇多”〔33〕。就其在科举制度方面的表现,诸如开创亲自殿试贡士之制,令九品以上官员和百姓皆可自行荐举,调整科举科目,变更考试内容,以中下层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为主要取士对象,凡此等等,皆是超前启后的变革之举。而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打击李唐的政治核心势力,极力通过取士这条门径,选拔寒族地主阶级士人,以实现政治机构的人事“大换血”。对这种历史上的政治变迁,前人多有阐析,今人亦有续论,故无须再作赘述。现仅引陈寅恪先生一说以示之: 进士试虽设于隋代,而其时特见尊重,以为全国人民出仕之唯一正途,实始于唐高宗之代,即武曌专政之时。及至玄宗,其局势遂成凝定,迄于后代,因而不改。〔34〕值得指出的是,如众所知,虽说武后登极在光宅元年(684年), 但自永徽六年(655年)立为皇后,即行参与朝政,故此高宗朝中、 后期社会政治的诸般变化,尤其科举制度的变革,武后也无一不参与其间,是故陈寅恪言“实始于唐高宗之代”。对于这种变化情况,曾为德宗朝礼部员外郎的沈既济所言极为明确: 初,国家自显庆以来,高宗圣躬多不乘,而武太后任事参决大政,与天子并。太后颇涉文史,好雕虫之艺。永隆中始以文章选士。及永淳之后,太后君临天下二十余年。当时公卿百辟无不以文章达,因循日久,寖以成风。至于开元、天宝之中,上承高祖、太宗之遗烈,下继四圣治平之化,……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辰而周闻天下。〔35〕 由于武后时期的变革,“因循日久,寖以成风”,至玄宗时期虽在取士制度方面对祖制有所复旧,但因“其局势遂成凝定”,故终以进士为士林华选。所以有唐一代,自武后以降,“众科之目,进士为尤贵,而得人亦最为盛,岁贡常不减八、九百人,缙绅虽位极人臣,而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36〕在如此社会氛围之中,秀才科场门庭冷落自然为情理中事。这也是代宗朝依杨绾建议“复乡举里选之法”的措施不能巩固的根本社会原因。由此可知,正是由于高宗、武后时期国家取士导向起了变化,所以导致秀才科生命力日渐萎缩,以致“为秀才者殆绝”。 或问,既然均凭考试进取,为何不兴秀才科而兴进士科?细察有关秀才科目及秀才及第的文字记载,恐怕与秀才及第者的人才来路有关。唐代取士,虽说一般史书均言常科人才来源有“生徒”及“乡贡”两途,“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但无论成书最早的《唐六典》等,还是成书甚迟的《文献通考》等,从其记叙行文中,均可见秀才一科与“州贡”、“州举”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由此拙意认为,在唐代取士科目之中,秀才科有其与众不同之处,即其人才来源,即使不全是恐怕也主要是由乡贡里选这一途径而得。也就是说,在唐代诸般科目之中,秀才科带有两汉以来荐举制的胎记,最具乡举里选的遗风! 前引种种资料已充分证明了这一观点。诸如《通典》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韦陟奏言“令官长特荐”;《唐摭言》“诸州贡秀才”;《旧唐书》张昌龄“本州欲以秀才举之”;刘祥道称推举秀才为“荐贤之道”;《新唐书》刺史欲举任敬臣秀才;《全唐文》徐坚“州辟秀才”,凡此等等,无一不在说明秀才科非由生徒而自乡贡。尤其在秀才科目由常科改为特科一个时期后,旨在复乡举里选之法的杨绾说得更为透彻:“进士不乡举,但试辞赋浮文,非取士之实,请置五经秀才科。”〔37〕既然“不乡举”等“非取士之实”,反之要真正实现取士之实,则必实施乡举无疑。是故在他拟定的贡举条目中,分作孝廉举人、秀才举人及国子监举人等,明确地将“乡贡”与“生徒”分为两个系列进行举选。 上述种种情况表明,与主要由生徒出身者“怀牒自进”的进士科不同,秀才科合于古时“取士之实”,以地方官长举荐为主。通俗地说,进士主要从学校毕业生录取,而秀才主要从社会知识青年中荐送。从唐代前期社会政治状况来看,这种由地方官长控制的举士途径及措施,当然不利于志在“新桃换旧符”的武后组织自己的政治势力。由此可见秀才科与进士科的抑扬升退,其实是现实社会政治斗争的折射和必然产物。是故曾“数预决国事”的李安期在回答高宗责备侍臣不进贤时奏曰: 邑十室且有忠信,天下至广不为无贤。比见公卿有所荐进皆劾为朋党,滞抑者未申,而主荐者已訾,所以人思苟免,竞为缄默,以避嚣谤。〔38〕在动辄以“朋党”罪之的阴霾笼罩下,主要靠荐选而取士的秀才科,自然难以获得光明的前途。我们还可以窥见到这样一种事实:前引种种秀才及第者的个案材料中,武后一朝竟无一人。所有这些是否即表明:唐代秀才科施行至武后时期,其得人几至于无,甚或曾一度停废过呢?如果这种推理合乎历史事实,那么杜佑所言的“复置”就有了较充足的理由和圆满的解释,只是由于此科向来得人极少,杜佑于武后朝前后资料未得周全,因而在时间上有所错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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