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登科记考》凡例。 〔2〕《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 〔3〕《登科记考》凡例。 〔4〕《唐摭言》卷一《述进士》上篇。 〔5〕《封氏闻见记》卷三。 〔6〕《唐摭言》卷一《统序科第》。 〔7〕《唐摭言》卷一五《杂记》。 〔8〕《旧唐书》卷一八八《裴守贞传》。 〔9〕《新唐书》卷一九五《任敬臣传》。 〔10〕刘崟举秀才资料来自《玉海》,《玉海》系引自前人的《登科记》。宋人所言唐代秀才科始停于“永徽二年”,而不沿袭《唐六典》、《通典》等“自贞观后遂绝”之说,其根据可能依此。 〔11〕《新唐书》卷一九九《徐齐聃传》。 〔12〕《全唐文》卷二九一,《文苑英华》卷八九三同。 〔13〕据《登科记考》卷一考证,认为徐坚“是登第亦在仪凤中(676-679年)”,并指出“而此数年皆言不贡举,恐《登科记》误”,由此又见即使采袭“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之说的徐松,亦对所采之说持怀疑态度。 〔14〕由于下文直转“至天宝初”,致使人们多有误解。如邓嗣禹先生在其《中国考试制度史》中即认为:“自开元二十四年至天宝元年,为时仅七年,至天宝末年(西七五六)亦仅二十年,《通典》谓‘三十年’疑误。”(第93页)。 〔15〕《登科记考》卷一○引自《册府元龟》、《唐会要》。《新唐书》卷四四《选举上》对这一事件的记载,文字上稍有出入。由于欧阳修等持高宗永徽二年后无有以秀才科取士之说,故在引述杨绾奏议等言论时,仅提及“依古察孝廉”一科,并曰:“(帝)乃诏明经、进士与孝廉兼行。”既然杨绾提出的“复乡举里选之法”之孝廉科得以施行,秀才科不会不与之兼行于世。 〔16〕《封氏闻见记》卷三。 〔17〕《登科记考》卷二八。 〔18〕《陔余丛考》卷二八进士条。 〔19〕《通典》卷一五《选举三》。 〔20〕另据《登科记考》卷二引录永隆二年八月诏时,指出“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天宝之季”,直到天宝后期才形成“主司褒贬,实在诗赋”的定格。据此可测苏鹗所言“合为一科”最早时间断限不过天宝末。 〔21〕《唐国史补》卷下。 〔22〕如仅权德舆的《权文公集》就有十多处称举子为“秀才”的事例。 〔23〕《容斋续笔》卷一一《高锴取士》,又《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考二》。 〔24〕《文献通考》卷三四《选举考七》。 〔25〕《唐摭言》卷一《述进士》上篇。 〔26〕《封氏闻见记》卷三。 〔27〕《容斋三笔》卷二《秀才之名》。 〔28〕《唐六典》卷二。 〔29〕王接、谷俭与马敬德举秀事迹,分别见《晋书·王接传》、《晋书·甘卓传》和《北齐书·儒林传》。 〔30〕《通典》卷一五《选举三》。 〔31〕《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 〔32〕《权载之文集》卷一四、卷二五。 〔33〕《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 〔34〕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16页。 〔35〕《通典》卷一五《选举三》。 〔36〕《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考二》。 〔37〕《新唐书》卷一四六《李栖筠传》。 〔38〕《新唐书》卷一○二《李百药传附李安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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