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行政体制的一个特征是地方官员对上级机关和中央负责,而不对地方民众负责。地方政府的最主要功能是向中央输送财税和维持地方的秩序,其政绩亦取决于此,地方秩序的安宁对于地方官员的政绩评定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时期失去城池的武官纷纷自戕,究其原因在于清政府会对这些武官处以极刑。地方官员只对上级机构负责及中央对地方安宁的高度重视,放在与租界并处的上海县这个特殊环境中时,行政形势就变得尤为微妙。晚清从中央到地方都把与西人交涉视为畏途,如果在地方发生的中西之间的局部性交涉,由于地方官员处理的不力与不善导致事态扩大牵及中央,将是对地方官吏前途极为不利的事情。近代以降形成的从中央到地方对外交涉的隐忍、姑息、迁就的心理趋势在地方官吏中有更为微妙的环境。地方官吏在处理对外交涉事件时面对两个制导因素和一个潜在因素:第一,它是最大限度地拒绝西方人的权利要求而又要让西方人在被拒绝后停止要求。第二,西方人被拒绝后继续要求权利时它便面临第二个制导因素,地方官吏在什么程度上满足西方的要求能使争执停止同时又要让中央政府感到满意。当争执不能平息时便可能扩大化而牵及中央,这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不愿看到的事情。地方民众对交涉结果的情感判断是影响交涉的潜在因素,地方官吏让度给西方人的权利究其实质是地方民众的,在租界扩张中发生的四明公所案和对华人征税及华人出租土地案等等无不损及地方民众的利益,只是中国民气没有发抒,民众之影响力极为微弱。上海地方自治发生后,地方自治机构成为交涉的主体,因让度之权利而蒙受损失的是代表上海县所有民众的地方自治机构,它们在交涉中的不屈不挠精神使中西方交涉情况在上海地区为之一变。 |